第213节(2 / 2)

侄子不过十多岁,见惯了爷奶爹娘平日里跟这个老姑说话,半点没带客气的。

宋春花一愣,恍惚了一下,才结结巴巴的解释:”我……我忘了…“那侄子眼睛一翻,十分不耐烦:”反正我话带到了,你快点做了给咱们家送去!”

说着将那蜜饯全部抓在手里,一溜小跑出去了。

宋春花看着满屋子的狼藉,已经习惯了,自家侄子每次来,都会将屋子翻个底朝天,找些好吃的,值钱的拿走。

她也想说,可娘说了,自己侄子翻一下,有什么打紧的?将来能给她撑腰做主的,不就指望哥哥和侄子吗?

渐渐的,宋春花也就习惯了。

想起侄子的话,宋春花连屋子都没收拾,习惯性的起身去宋重锦屋里去舀面去,打开米缸,才发现里面的面粉所剩无几,连缸底都盖不住,估计也就够自己一个人吃的。

宋春花顺嘴就嘀咕:“缸里没面了,得跟重锦——”话没说话,自己先呆住了。

如今哪里还有人管她?

喊再多声,也没人再往这米缸里添粮食了。

※※※

宋春花躲在树后,别人不知道,宋重锦和王永珠可是知道的。

王永珠只看着宋重锦。

宋重锦面无别色,只当作没发现。

洗手吃饭,淡定的很。

眸色中压根看不到一丝的难过,伤感,或者感动?

似乎随着那一封断绝书,就斩断了他和宋春花之间的母子之情,真的就如同陌路了一样。

王永珠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又说不上来哪里怪。

不过也没多想,只提防着宋春花真不要脸的冲出来一哭二闹三上吊,只怕最难做的还是宋重锦。

不过有张婆子这个亲娘在,十个宋春花也不是她的对手。

没曾想,宋春花居然关键时刻还是要脸的,最后默默地回去了。

王永珠和宋重锦交换了一个眼色,“那我也回去了。”

这块地比王家的地小,又加了宋重锦这个壮年劳力,他这几天已经算是个熟练工了。

尤其他还虚心,跟着王老柱,问各种种地的问题。

王老柱本就最爱显摆他的除了种地本领就是木匠手艺,家里两个大孙子有老大教,老三是个滑头,恨不得溜得远远的,难得有这准女婿这般好学,那真是恨不得一时,将肚子那点存货都拿出来。

两准翁婿此刻吃完饭,就一个教一个学,都十分的认真。

尤其是王老柱,看这准女婿的眼神,那叫一个喜欢啊。

张婆子都吃惊,偷偷的拉着王永珠笑:“我女婿是个有心眼的,看你爹被哄得,就差当亲儿子了。”

王永珠只是笑着收拾起东西,还别说,宋重锦真要讨好一个人,就王老柱那个段位的,真是不费吹灰之力。

就连亲娘张婆子,这从昨天起,那就一口一个女婿了,比对自己生的几个儿子都亲。

第三百九十六章 没闪着腰吧?

看宋重锦如鱼得水的样子,王永珠也懒得担心他了,径直回了家。

昨儿个宋重锦的衣服,他换下来后自己就顺手给搓洗了,晾在院子里。

王永珠见已经干了,收下来,拿到屋里,打算比着衣服料子好裁衣裳。

这才发现,衣服早就起了毛边,料子也不怎么好,嘎吱窝,还有后腰处有针线缝补的地方,摸上去针脚粗糙,勉强能连在一起。

王永珠看着宋重锦的这衣裳,不知道怎么的,突然觉得有些心酸。

将那些随便缝在一起的针脚给挑开,细细的给补上。

本来只打算给宋重锦做一套衣裳的,又取出一匹靛蓝的布料,裁剪起来。

本来以为这衣服要做好几天,没想到,因为有了宋重锦的加入,加上有了马车,王家人的效率大大的提高了。

第二天就将王永珠的那五亩稻田给收割完了。

剩下的就是将拖运回家的粮食,在门前的晒谷场上给脱粒,然后晒干。

这些事情,自然轮不到王永珠。

被拖运回来的捆成一捆的稻谷被散开,均匀的铺在晒谷场上,然后在骡子身后拖着石头碾子,王老柱牵着骡子,一圈一圈的在稻谷上碾压着。

他的后面,林氏和王永富用扬叉将稻草翻一遍,好让它们受力均匀些。

等到全部脱粒成功,再将稻草给叉到一边堆好,然后将这些脱粒下来的稻谷上的大的杂质,用扫帚轻轻的拂去后,再暴晒在太阳下,隔开一段时间,就要人去铺着的稻谷里,用脚来回答踢出两条道来,让稻谷均匀的晒干水份。

到了晚上,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才会将稻谷收拢,然后用木头做的专门的扬锹,看准风的方向,轻轻的扬起,沉甸甸的稻谷就会落在地上,而那些稻谷里的杂质和干瘪的稻壳,就会被风吹走。

余下干净的稻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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