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1)

“今晚上让你们大饱口福。”白术大方真是便宜了自己:“叶儿,爹娘呢?”

“爹娘挖土豆。”艾叶指着山洞里堆放的土豆道:“看,我和哥哥背回来的,还有一块田没有挖完。”

余有庆仗着自己是小孩子脚有力,每天天刚蒙蒙亮送她去镇上百草堂后就跑回来干农活。

艾叶喜欢邀功请赏,其实真正背土豆的都是余有庆,她每次都只是用一个提篼提着几个回来而已。

“好,那你不去背了,帮我烧火,我做晚饭。”艾香在山洞前的菜地里扯了几棵青菜,她准备煮青菜稀罕,炒一个土豆丝外加卤肉,这样的配置简直有小康的水准。

看着桌上的肉艾长青惊讶万分。

当听说是白大夫让带回家的时候又有几分羞愧。

甚至都不动手挟来吃。

堂堂男儿不吃嗟来之食的。

“爹,吃吧。”艾香中午啃了两节,这会儿都有点不敢动,再吃估计也会像白芨一样惨的:“白爷爷对我们的好,我们以后加倍报答就行了。”

又不是真正的嗟 来之食,这是人家白大夫变相的帮衬而已。

他白家还没有富到扔肉的程度。

“是啊,相公,白叔和爹一直要好,对我们也很照顾。”温春兰给艾长青挟了一块送进他的碗里:“你不要想那么多,来而不往非礼也,明天让香儿多背点土豆给他就能表达我们的谢意了。”

她娘还真会做生意,土豆换肉!

生意!

是啊,为什么不做这种生意。

“来,香儿,你也吃。”温春兰挟了一节送到女儿的碗里:“香儿,这是白家谁的手艺?”

娘的话打断了艾香的畅想。

“娘,我卤的。”艾香看着碗里的猪蹄实在忍不住了,自己中午吃了下午回山上走了这么多路爬了这么多山流了那么多汗,早该消化完了,她怕个屁,吃,不吃白不吃,吃了再去锻炼一下当白吃。

“姐,你真厉害!”满嘴满手的油一点儿也不防碍艾叶对姐姐的崇拜:“娘,姐姐好能干!”

是啊,她的女儿一直很能干!

温春兰第一时间看向艾长青,艾长青微笑着看回应她,吾家有女能干漂亮又大方,夫妻二人脸上都是甜甜的笑。

爹娘吃饭都没有忘记撒狗粮!

艾香感觉整个山洞里弥漫的不是卤肉香而是狗粮的味道。

这样的家要是不穷该多好啊!

穷则思变,差则思勤,她没有金手指,但是一定要让家人脱贫。

啃着汁香味浓、油润化渣集口味、营养、食疗于一体的卤猪蹄,艾香再次想到了卖卤肉的营生。

煮了猪蹄去卖?

谁去?

艾长青脸一下就红了!

他没有考取功名已成了艾家众人奚落嘲讽的对象,如果再去做营生,估计着到时候口水都会淹死他的。

但是,他是一家之主。

正如女儿所言:吃饭都成问题还在乎什么面子。

“如果要做的话,我去卖!”话一出口艾长青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放心,我会慢慢学会做生意的。”

“相公,爹说你是做学问的人,公公婆婆在世的时候你也没有受过什么罪。”温春兰却是摇了摇头:“要卖就我去吧,妇道人家做点小买卖也不丢人!”

“不,从你进入我艾家门的那一天起,我就发誓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可事与愿违他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跟着我让你受穷受苦受委屈了,又怎么能让你去受罪受人嘲讽呢?”

“相公……”温春兰很是感动,荣华富贵都是过眼云烟,夫妻这么从年,相公一直都将她当成自己的宝一样看待。

“爹,娘,你们不用争了,我去卖就行了。”艾香笑道:“到时候,我就在百草堂门口摆一张桌子,看顾着就行了,不用守的。

这怎么行呢?怎么能让女儿抛头露面?更何况会影响女儿学医的。

“艾叔,春兰姨,要不,我去卖?”余有庆自荐道:“我曾经和爹卖过几次鸡,镇上我也熟悉。”

“对,爹娘,我和哥哥去。”小小的艾叶舔着手指一边道:“姐姐做的猪蹄好香啊,我会告诉他们特别好吃,让他们都来买。”

十处打锣九处在,艾叶这个小不点存在感特别强烈。

余有庆去卖确实是个办法。

但是,眼下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办法是本钱。

白术买四只猪蹄一共用了一百零二文钱呢。

更何况,真正要卤肉卖,卤水还得重新调配。

卤水调好可以一直用下去的。

初次调制新卤水,以后每次使用的时候返热煮沸,补充调料,确保卤水质量稳定,视每次所卤肉料分量而定。

第一次调卤水时,还得有汤骨,有药材最好的卤水得加老鸡。

药材倒可以在百草堂蹭一点,但是汤骨就得靠肉骨头来熬制了,更不要说老鸡从何而来。

听了艾香说这些工序和材料时,温春兰没忍住问艾香怎么知道这么多。

“哪天有一个老婆婆来看病,我听她摆自己会做卤菜就多问了几句。”这些日子以来已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谎,不管真假,爹娘都没有揭穿她,所以说起谎来一点儿压力也没有。

第四十六章余家相帮

艾香觉得天无绝人之路说的大约是某个时候总会有贵人相扶。

连艾长青都没有想到余三上门居然是主动提出帮助。

“这两只鸡算是借给你们的,卖掉一只就可以来做生意的成本。”余三将情况也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另一只呢就用来熬汤。我都听有庆说了,你们这个生意一定能做起来。”

一只猪四个蹄子一百文钱左右,一只猪蹄可以砍成十小节,每小节卖五文钱,两根猪蹄就能将成本卖起来,余下的两根就是赚。

多做些时间艾家的日子也就能过起来了。

儿子都说了,那个猪蹄特别特别的香,光听他说家里的孩子们就咽口水呢。

“这干生意想好就干,也别犹豫。”余三的话很简单理却不偏:“就像种庄稼一样,啥时节种啥立即就得下地劳动,否则时节一过就没有收成。”

这过了时间就错过了机会,一拖再拖的生意也就干不成。

再一个,若是别人得了这样的方子,人家干起来了你再去,那就显得不厚道了,而且,抢生意的事谁又说得准呢。

“人手上要是忙不过来我们家还有两个孩子呢,你看要不要一起叫过来?”余三问着艾长青。

“不用不用。”艾长青脸有点红:“余兄说得极是,我这就和春兰商议。”

人家之所以能够赢得师妹的心,看看,多贴心啊,这种小事还要和她商议。

想想自己,嗯,家里大事小事都是自己拿主意。

不过,自家那位确实也不能和师妹比,要脑子没脑子,要身子没身子,啊呸,纵然是这样也不能嫌弃,毕竟是孩子他娘亲,给生了三个儿子呢,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

余三立即打断自己的花花肠子,又交待了余有庆在艾家要听话不要惹事,然后就背着空背篼回家去了。

留下一只大公鸡和一只母鸡。

这生意?

干!

温春兰看女儿的眼神就想要试一试。

是啊,卖房卖地背水一战以为相公能考个功名,短时间的苦她能带着孩子们忍。

可是,眼前的情况想要改变自然得有三年的时间,孩子们一天天长大,总不能一直吃野菜住山洞。

能赚钱盖房买地自然好,不能也可能解决温饱问题。

“好,咱们努力一些!我也相信老天爷不会一直让我穷下去。”艾长青点了点头:“香儿,你说说看,我们要从哪儿开始?”

这是工作安排。

首先是卖鸡,卖了鸡才有成本。

要不两个一起卖了,汤汁的勾兑先虚假一些。

先做的东西总是占先机,再慢慢的完善也行。

看着余有庆背篼里的两只鸡,白芨眼睛转得骨碌碌的。

“爷爷,您不是说想吃鸡肉了吗?”白芨轻轻的喊着养神的老人:“师妹那个小跟班要去卖鸡呢。”

买谁的不是买,买熟人的还能帮助他们。

“你问问白艾,要是味道能做得好就买。”白大夫眼睛都没睁:“做不好吃的就不要,别浪费了钱。”

这样的生意怎么能错过呢,做得不好吃,怎么可能,这是必须要有的。

白芨也贪心,直接买了大公斤,二十文一斤,共有六斤二两呢。

算了个整,余有庆收了一百二十文,这钱香儿妹妹说明天一早来买四只大猪蹄回去。

余有庆脑子比书生爹还好使一些。

前期的准备工作都交给了他,她今天的事是先将这只大公鸡搞定。

噢,不,是先将白爷爷哄开心。

老爷子开心了,在他的药柜里顺点香料肯定不成问题。

呵呵呵,不是偷不是要,是顺,嗯,那个你方便我方便大家都方便的意思,谈钱伤感情。

也不是艾香小家子,确实是家里太伤了,一文钱恨不能扳成两文花,能省的时候就省一些吧。

艾香为了讨好老爷子也是煞费苦心了。

一鸡多吃,这样菜品不单一。

白术因为无事可做,寻常的日子就充当了家庭主妇的工做:买菜做饭洗衣服什么的。

呶,鸡买了,杀和打理就是白术的事情。

最新小说: 给前任找对象是什么体验 逃跑新娘:总裁,我不嫁! 七零年代养猪日常 炮灰全家跟着心声吃瓜 毒唯竟是我自己 一纸千金 沧澜道 在荒岛靠赶海爆火[直播] 重生之投资时代 万人迷Alpha拒绝穿书
本站公告:点击获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