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槌在江随风指间滴溜溜地转了几圈,他漫不经心地说:“觉得没意思了。”
“是真没意思还是假没意思?”林放问他:“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自己却不知道?”
江随风疑惑地眯了眯眼。
林放见他是真不知道的样子,于是便说:“最近有人在查你,今天查到酒吧来了。”
第10章chapter10
江随风的动作顿了顿,垂眸沉思不语。
林放顶了顶他的肩,小心翼翼地试探道:“不会是你父亲那边的人吧?”
江随风认识林放是在六七年前,那时候他刚满十一岁,租住在另一个城市老城区的地下室里。
地下室被隔成了两部分,单独走了门,另外半边住的便是林放。
当年的林放也不过十八九岁,在酒吧打鼓,做着美好的音乐梦,和现在还很不一样。
那时候江莹就已经开始以打工为由,留下还在读小学的江随风一个人。
她每个月都会回来两次或者三次,偶尔过夜,留很少的零花钱。
林放见隔壁小孩总一个人煮面条,连鸡蛋都舍不得放一个,不由想起了自己在老家读书的妹妹,心底恻隐丛生。
于是便时常将酒吧吃剩的宵夜打包回来,哄着小孩儿一块儿吃。
小孩儿也知道回礼,每每会给他留一份自己做的简单早餐。
一来二去,两人便熟了。
江随风的鼓也是那时候跟着他一点点学起来的。
只是后来,江随风又跟着江莹搬了家。
那时候他年龄小,也没有电话手机,跟着母亲居无定所,所以两人便断了联系。
直到几年后,江随风搬来a市,一次机缘巧合下,两人再次重逢。
只是不知道,这期间林放经历过什么,他不再做音乐梦,人也颓废了许多,和蒋十四共同打理着三九吧。
江随风幼时曾跟林放讲过一些自己的事情,但并没有提及自己生父的身份。
只是那时,在江莹的精心灌输下,他字里行间大约都是对“母亲”的心疼和爱,以及对秦家的恨意。
所以林放问他这个问题,才会如此小心翼翼。
他想了片刻,摇了摇头,回答他道:“不太清楚。”
如果是前几年,他可能第一时间就想到秦家。
可自从两年前,他父亲秦士别中风后,秦家虽然还在找他,但早已不像之前那么积极了。
毕竟,对于秦家来说,他只是第三者生的孽种。
有人还愿意找他已经是仁至义尽,甚至不痛恨他不打压他,就已经是大慈大悲。
“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他问:“问了些什么?”
“很年轻,长得也不错,和那些追捧你的人差不多,在吧台打听你的信息。”林放想了想:“只是后来开始问你的籍贯,家境,我恰好过去拿酒,就敷衍了过去。”
江随风点了点头。
舞台的灯光隐约透过来,吉他的声音断续地过来一两声,表演的时间到了。
江随风将自己的手套叠的整整齐齐,低头收进柜子里,随后便拉门走进了那片灯光里。
*
送走了路晨锦与路晨玥两家人,路西野又陪着父母转到巨大的观景阳台上聊天。
窗外的霓虹犹如天上的星,撒得漫天遍野,望出去显得天广地阔,令人心胸疏朗。
吴云这一餐吃的心满意足,看人的时候连瞳孔都染上了几分暖色。
以前,路西野是很不习惯他母亲这副模样的。
因为在他心里,他的母亲更像是实验室里严谨刻板的科研人员,一心扑在工作上,家庭和孩子对她而言,只是可有可无的附属品,没人能留得住她的脚步。
当年,她一心要到国外发展,路晨铭为了留住她,遍寻各地名师大厨,开设了望仙居。
因为吴云除了工作之外,似乎只对美食尚有几分感情。
可如今,望仙居成了整个a市最顶级的餐厅,即便有钱人,也常是一餐难求,可最终也没有留下吴云的脚步。
吴云痴迷于她自己的事业,连路氏这种家族争产的戏码都懒得扫上一眼。
更没有多余的精力分给路家其他人,去和他们勾心斗角。
可经历过上辈子的事情,路西野又习惯于他母亲的这种目光,温暖而柔和。
因为,上辈子秦默彦去世后,也是吴云第一时间从国外赶回来,日夜陪伴在他的身边。
以致于,在坚持了多年之后,wuyun的设计总部,还是搬回了国内。
“说说吧。”路晨铭边将无糖蛋糕分到妻子面前的餐碟里,边对路西野发难:“到底谁起了你的逆鳞,今天一桌子人,个个都得看你的脸色,可真是威风啊。”
“我发现,”路西野拿小勺轻轻划着咖啡表面的拉花,笑了笑:“您在处理人际关系上怎么就没有在事业上那么雷厉风行呢?”
“我要是雷厉风行,刚才就把你赶出去了。”路晨铭说:“哪里还轮得到你在那里翘尾巴?”
路西野又笑了笑:“‘取势’,明道’,‘优术’,路安和康以就算能做到三者其一,我也不介意拉他们一把。”
“作为药企,洁身自好对我们而言远比其他类型的企业更为重要,”他说:“爸,烂泥既然扶不上墙,我们又何必要沾上一滩烂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