湮没了多少苍凉过往,
回不去最初的地方,
只好将自由埋葬……”
这是程骁在《城市孤狼》里最喜欢的几句歌词, 那时候他经常写着作业, 耳机里就放着这首歌, 夜笛独特的烟嗓低回婉转,总是能轻而易举叩响少年的心扉。
然而他万万不曾想过,钟晓笛, 就是夜笛。
那个娇蛮又不讲道理的疯丫头,平时讲话都要比普通人高几十分贝, 她怎么能唱出那么好听的歌呢?
而且还是自己作曲, 自己填词。
他终于明白了刚才她临走前, 笑容的深意。
她是不是在嘲笑他是个傻子?
思及至此,他抬起头来, 重新将目光投向台上的钟晓笛。
钟晓笛今夜一共唱了四首歌, 包括她的新歌,带有古风元素的《云里丹青》。
她坐在高脚椅上轻拨琴弦, 柔和的灯光照在她侧脸, 衬得她有种别样的美。
这样安静吟唱的她, 气场判若两人,和程骁记忆中咋咋呼呼的小姑娘全然不同。
诚然,这是音乐的魅力, 更是专属于她的反转魅力。
不可思议,如此耀眼。
四个小时的音乐节,对于歌友们来讲也不过是弹指一瞬,等全场结束后,外面的天色都已经蒙蒙亮了。
音乐人们结束演出,都会从专门的安全通道离开,钟晓笛也不例外。
她背着吉他,与俏猫和李鲜橙他们友好道别,还和frank约定下次一起合作新歌。
然后在通道的出口处,她看见了站在那里的程骁。
“呦,还等着呢程大少爷?”
程骁看着她,无言以对。
明明刚才在舞台上还是才华横溢的年轻音乐人夜笛,怎么就这一会儿的工夫,又变回吊儿郎当的欠扁模样了?
钟晓笛抬起手来,好奇地在他面前晃了晃:“怎么了你?傻啦?”
“……没事儿,就是隔了三个多小时再看见你,感觉和之前不一样了。”
她笑着反问:“有什么不一样?以前的我在你眼里就是个虚张声势的学渣,成天只知道跟在斓斓身后混日子,根本不像是个能作词作曲的音乐人?”
“呃……”
“再平庸的人,命运也会给她开一扇窗的。”
“你并不平庸。”
程骁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在那一刻,他几乎想也未想,下意识就做出了反驳。
钟晓笛也挺惊讶:“你说什么?”
“我说……”程骁低声重复,“你并不平庸,才十七岁就做到这程度,怎么能算平庸?”
“原来你还会夸人啊?”她笑了起来,很熟络地往他肩膀上一搭,“那你告诉告诉我,是真的特别喜欢夜笛的歌吗?”
当然是的。
但自尊心不允许程骁这样回答,他梗着脖子,很别扭地移开了视线:“啊,其实也没有很喜欢,无非是多听过几遍而已。”
“是吗?”钟晓笛狡黠地眯起眼睛,“可我在台上,看你跟唱得老投入老陶醉了,那也是假的?你戏挺足啊。”
“……”
“我没上台的时候,你不是说夜笛的所有歌你都会唱吗?你还说不管夜笛长什么样子,都是你心目中的小仙女,你爱的是她的才华——你现在想变卦了?”
程骁无奈扶额:“对不起,那时候我打死也没想到,你就是夜笛。”
“世事难料,你得接受现实。”
“别提了……”
“你不妨这样想,反正按照先前的约定,你也要给我送半年的甜点——如今真相水落石出,你给自己心目中的小仙女送甜点,是不是还挺幸福的?”
程骁注视着她笑出的八颗小白牙,半晌突然长叹一声,抱着脑袋蹲下身去。
“你容我缓缓吧。”
他目前悲喜交集,心情复杂,不知该从何说起。
喜欢的音乐人原来和自己在同一学校,几乎可以朝夕见面,开心吗?
但对方的真实身份,是面前这个不着调的丫头,两人平时互掐都嫌不够,他居然还在她面前承认自己对夜笛的迷恋。
这他妈跟告白有什么区别?简直颜面全失。
他到底该说自己积了福,还是作了孽?
*
圣诞节过后不久,燕淮转到了南洋中学,进入唐安斓所在的高二二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