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像她买过两次金疮药,她家中有很多地医书,第一次进胡同时,我遇到了一位麻脸男子,那男人伸手很好,而且很有可能比我想的还要好,今日我再去胡同,知道了一个消息。”
如果说刚开始宋铭还有些心不在焉得,不过听到很多医书后,他就认真了起来。
“什么消息。”
“那位麻脸男子也知道天下即将大乱的事。”
宋铭听了这话微微一惊,放下了筷子,眉头紧皱地沉思了起来。
李香儿趁机把白冰的事与他说了一番。
一炷香后,宋铭喝了一口茶。
“没想到咱们镇上竟还有这样地高人,最为关键的是竟还住在猫儿胡同,难道这就是军师所说的大隐隐于市?”
李香儿见男人对那麻脸男子产生了兴趣急忙道:“这件事你心中有数就好,万千不要做什么,我是真心的想结交那位姑娘。”
看着警告他地小女子,宋铭压下了心中地好奇之心。
“我知道了!”
得到男人地保证,李香儿总算是松了一口气,拿起筷子重新塞到他手中,说起了蛤蟆得事。
“我从那位姑娘的口中得知,蛤蟆以前在猫儿胡同住过一段时间,而且至今和哪里的人仍有来往,我与他虽只有几面之缘,但我觉得他不像是个普通地地痞。”
小女子的这番话再次地惊讶到了他,没想到他已经视为自己人的蛤蟆,竟也在那条胡同里住过。
“听你这么一说,我发现蛤蟆的确和别的地痞不同,一般地地痞没有他那样的眼力劲,也不会像他那么机灵,更加不会有他那样地手段,上一次带着村人回来,我带回来几个看得上眼的劫匪,这些劫匪每一个都是硬喳子,想要收服他们很难,因没地方安置他们,我就把他们都交给了蛤蟆,本想再试一试他地本事,没想到我这次来镇上,他已经把他们收拾的服服帖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