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2 / 2)

他陡然急躁起来,一下咬住游泳裤的带子,想咬断它,脸隔着裤子,在下面摩擦着,我一下紧张起来,想挣脱,爬起来,可是被他压着紧紧的。他放弃了咬啮,就这么用嘴唇舌头对我下面进攻起来。我一只手终于挣脱开来,一下抓住他头发,拉扯着,但是他没有离开。我愤怒起来,膝盖一弯,狠狠顶了他下巴一下,他好象呜咽了一声,终于抬起了头,我看见他嘴唇破了,流着血,他的脸有些扭曲,很凶狠的样子,他吼叫起来,“我喜欢你!我要你!怎么样?!”。他的头往前猛的一顶,我冷不防,下巴被他顶个正着,舌头被咬到了,嘴巴里一阵鲜涩。

我们就在沙滩上扭打起来。他个子比我高大许多,但我毕竟学过柔道,我们开始打成一个平手。可是到后来,我的力气就渐渐逝去了,他占了上风,重新将我压到了身下,他一只手继续拉扯着我裤子,嘴却在我身上肆意的咬着,嘴里还含糊说着我喜欢你。我的裤子终于被他拉扯掉了,他全身压着我,我感觉到了他挺拔高涨的欲望。他想亲吻我的嘴唇,被我躲开了,于是他咬着我的脖子。我渐渐发现自己的欲望在翻腾,但我更加觉得愤怒和羞恼。他非常投入的揉搓我的身体,我的一只手四处摸索,终于抓到了一块石头。我紧紧握住石头,往他的头颅敲打过去,可是他依旧没有放开我,我一下又一下的敲击他的头颅,不知道是驱赶还是催促,他的手渐渐松开了,我也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我不住的喘粗气,他趴在我身上,随着我的肺腔在起伏。

我把他推向一边,他身体软软的,轻轻一推,就开了。我坐了起来,曲着腿,把头埋了进去,觉得很冷。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我抬起了头,看看旁边的敖丙。月亮照在他身上,他嘴巴张着大大的,眼睛睁开着,脸上有些狰狞和迷惘。我觉得更加冷了,我轻轻将一根手指探到他的鼻下,随即象被火燎了一下,迅速的弹开了,可还是有些不相信,又把手指伸了过去,在他鼻子下面停留了许久,最终,我清醒了:在他鼻子下流动的是海风,不是他的呼吸。而他已经死了,被我亲手杀死了。

我呆呆看着他,看着他没有合拢的嘴巴,死不暝目的眼睛,象当初被我们开膛剖腹的青蛙的眼睛一样,大大的,但没有神采了,脸上的血迹,收缩的疲软的欲望,就这么看着,他牙齿还是这么白,月光下发出温润的光泽。

远处的大海慢慢红了起来,天要亮了。我想了想,把敖丙抱了起来,迎着血红的前方,大海的深处走了过去。海水总是那么温暖,热气慢慢浸入我的身体,由下而上。海水已经到了我的腹部,敖丙身躯压在我双手上的重量却减轻了许多。我停了下来,努力保持着平衡。我将敖丙的双腿插入水中,让他也站立起来,我们面对着面。我一只手搂着他,一只手将他的嘴巴合拢了,我想抹上他睁开的眼睛,可是却停了下来。我看着他的眼睛,想从中找到一点笑,一点悲伤,哪怕就是一点愤怒也好,结果却是徒劳的。

我两只手搂着他,紧紧的,我希望他也一样搂住我,但他的双手只能松松的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多么渴望,多么需要象他刚刚那样热烈的,有些粗鲁的拥抱。我闭上自己的眼睛,在他冰冷惨白的嘴唇上亲吻起来,我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听见眼泪落入水中,吧哒吧哒的声音。我不住的亲吻着他,似乎在倾诉,似乎在喃喃自语,“我喜欢你,喜欢你,很喜欢你。敖丙,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敖丙没有任何反应,就是一双眼睛空白的看着我,我知道他在看着我。

我猛的把他往水里一推,掉头就往岸边跑了起来。海水起伏的声音很响,远处又传来轮船马达的声音,我没有听见“扑通”那一声,那也无所谓了,并不很重要了。

第4章

我开始逃跑了。

我知道没有人可以救我,我只能自己救自己,我必须跑的越远越好。

我一边跑,一边哭,不知道为什么,肯定不是为了敖丙。

我越跑越快,开始是出于恐惧,出于绝望,后来,我依稀看见了希望,有了勇气,兴奋起来。终于,在这个时候,这种情形之下,我找着了借口,可以不得不放弃了,可以逃跑了。我明白只要我消失了,即便他们发现了敖丙的尸体,也以为我们一起遇难了,不会想到我在亡命天涯,流离失所,但不是背井离乡。

我四处流浪了差不多一年。我什么都干,乞讨,偷窃,打架,抢劫。

我活的自由自在,满不在乎,无所鸟谓,理直气壮。

后来,我终于在一个叫“神食”的餐馆停留下来,被店老板收留了。

老板叫周星星,他有些神叨叨的,常常无缘无故的哈哈大笑起来,激动的要热泪盈眶似的,蓦的,陡然停止了笑声,一脸呆滞,仿佛刚刚狂笑的那个人不是他。他是有些精神病,他是一个过气的**明星,想不开,觉得寂寞空虚。

我在餐馆里面主要的工作是送外卖,因为我的平衡能力很好,车筐里放满饭盒,后坐架上也捆满了,双手还可以提着饭盒,很流畅的骑着一辆老爷车在大街小巷里奔波。他们说我骑的是“风火轮”,随便他们说吧。

我就住到店里面,每天晚上,关了门,我将两张桌子拼起来,铺上褥子,就成了我的床。我有了安身的地方,老板也省下找人值夜的工资。

我常常去一个叫“丽春院”的歌舞厅送外卖,和里面的小姐都混熟了。

知道她们的口味脾气爱好,她们也喜欢逗逗我。我知道那个叫玉环的峨妹子喜欢吃荔枝腰花,叫西施的浙江人喜欢吃卤猪心,那个叫昭君的蒙汉混血儿喜欢吃烤羊腿,而歌舞厅的老板韦小宝每天都要吃煮干丝和扬州炒饭,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喜欢偷吃手下小姐的东西,还死活不承认。他那次偷吃貂婵的月饼,被逮个正着,却还振振有词的说是老鼠咬的,他不过拿起来看看,和他没有关系。

除了工作,我喜欢在大街小巷里乱逛,骑着我的“风火轮”;或者找一个旮旯蹲着,东张西望。一切于我而言,都是陌生的,新鲜的,亲切的,也是无关紧要的。我喜欢找孩子们玩耍,耍赖,投机取巧,我都做的意趣盎然。

我终于学会了抽烟,我喜欢叼着一支烟干任何事情,包括上厕所。有时,趁老板不注意,我也偷厨房的料酒喝,我干的很棒,他从来没有发现,但我从来不偷外卖里面的菜吃。

在丽春院里总能发现面目全非的旧报纸,拿回来,晚上睡觉前,躺在桌子上,在昏黄灯光的照耀下,蜷着身子,一边抠脚,一边随便翻翻。

我知道杨戬当了标兵。他毕业以后主动要求去地处边疆的灌江口水电站工作。如主席和玉总理都接见了他,并题了词,号召全国大学生毕业以后支援边疆建设。如主席的题词是“向杨戬同志学习”,玉总理的题词是“学习杨戬同志,做如主席的好学生”。杨戬工作不久就和一个叫妲己的女孩子结了婚。报纸的标题是:夫妻同心同德,投身边疆建设。报纸上妲己的照片被油迹模糊了,看不清楚,长相应该很不错的。

黄天化的艺术展终于在雷音艺术中心开幕了,是王母剪的彩。这时我也知道了父亲的消息,报纸上写道,陪同王母参观艺术展的有灵山市代市长李靖同志等等。至于两个哥哥,我想,应该混的很可以吧。后来我又听说,黄天化成了植物人,据说是吸毒过量造成的。我有些暗暗为他庆祝。

第2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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