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口咬的狠,一下就见了血。罗正军疼得松开手,花梨见机松口,扭头一溜烟就跑了。
“妈的,属狗的!臭丫头!!”罗正军捂着手直骂。
陈邵阳却觉得他纯属自己犯贱找抽,就应该受点教训。
花梨跑回家之后狠狠哭了一场,哭这世道不公,哭自己太穷,哭罗正军欺人太甚。
可哭完了,日子还得过,穷人没有悲春伤秋的权利。第二天天一亮,她还是擦干眼泪背着书包去上学。
老爸天一亮就出去打工,非得忙到半夜才能回来。就是因为文化不高,又没本事,人还太老实,所以累死累活也只能赚一点辛苦钱,勉强养活两口人。
花梨知道自己不能像老爸一样,得努力,得上进,不然一辈子都得受苦挨穷。读书,上大学,是她唯一的出路。
她不是有天分的孩子,只能靠努力。
然而很多事,不是努力就能解决问题。尤其,当别人是存心想要给你找事的时候。
第二天去上学,没想到罗正军竟然没有旷课,带着他受伤的手来上学了。不知情的人看了肯定要问他是怎么受伤的,他就当着她的面大声嚷嚷是被狗咬的。
花梨咬着嘴唇管自己做题,连头也不抬。
好在这一天除了一些言语骚扰,他没有进一步的折腾她,总算也是平安渡过。
在放学路上,花梨照旧跑到橱窗前去看那只包,结果发现包包没了。
大概是终于被人买走了。
站在橱窗外,她心情很低落,有一种心爱之物被夺走的感觉。但其实,那原本就不是她的东西,也不可能是她能拥有的东西。早一点被人买走也好早一点断了她念想。
她垂头丧气的回家,这一回在梦里再没有梦到那只包包。
原以为关于这只包包到此就结束了,结果三天之后,她在同班一个女生的手里再一次见到了这只包包。
原来真的是被买走了,而且还是被同班同学,而且还是罗正军传说中的女友。
当然罗正军到处都有女友,反正他就是个不良少年,打架,恋爱,旷课,一样都不缺。
这个女孩子因为罗正军的关系,和花梨也总是不对付。今天女孩子拿着这个包包,花梨理所当然的认为,是罗正军为了羞辱她,特意给女孩买的。
不过很快她就觉得自己这是“自作多情”,没人会傻到花五千块钱,就为了欺负一下她。
也许就是女孩子也喜欢这个包,罗正军就给买了。
人比人,气死人!
女孩子仿佛也知道花梨喜欢这只包,言语之间夹枪带棒,总是朝她这儿看。花梨咬着牙一声不吭,告诫自己从此不要妄想,她是没那个命。
何况,罗正军的钱,白给她都不要,嫌脏!
这个时候的她虽然懦弱无能,但还有骨气和骄傲。
但很快发生的事,就让她连最后一点骄傲也彻底失去。
☆、第 3 章
体育课之后,大家照例会去换衣服。结果那个拿了新包来炫耀的女孩子就嚷嚷起来,说自己的包包不见了,肯定是被人偷了。
说这话的时候,女孩就盯着花梨看。
这让花梨感到很愤怒,她是喜欢那只包,她也很想要,可她不会去偷。
女孩子们吵吵嚷嚷,很快就把校监找来。校监先是装模作样的在更衣室里四处查看了一番,然后表示要开柜检查,在场每一个都要。
结果一开柜,那只包包就躺在花梨的柜子里。
花梨当时整个人都吓傻了。
而那个女孩子则是得理不饶人的嚷嚷起来,要求报警。
班主任及时赶来,在了解了情况之后,把花梨和女孩都带到小会议室里,希望能够私了。
花梨站在会议室里哭的稀里哗啦,一边哭一边辩解,恨不得诅咒发誓,自己没有偷包。
班主任觉得不管是偷了还是没偷,既然包包已经找回来了,至少没有造成什么损失。这件事能私下解决最好还是私下解决。报警的话,会给学校的名誉带来不好的影响。
可女孩检查了包包之后表示,包包被人从里面划破了,已经不能使用。看在班主任老师求情的份上,她可以私了,但最起码花梨得赔偿她的损失。
至于花梨说不是她偷得,那不管。横竖包就是在她柜子里发现的,大家都是亲眼所见。
事情到此,已然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花钱消灾呗。
可花梨压根就拿不出这么多钱,就算有,她也不愿意给。因为包不是她偷的,她要是付了这个钱,就真成了贼。
花梨不肯赔,也不肯认罪,女孩就嚷嚷着报警。
班主任知道花梨是被冤枉的,可女孩家里是有背景的,如果报警,对花梨更加不利。于是把花梨拉到门外,单独详谈。
在听了班主任的话之后,她终于明白不管自己是真贼还是假贼,这件事都肯定赖在她头上了。
不报警,私了,她赔钱已经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果报警,学校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誉一定会把她抛弃的。到时候,她只能落得一个被开除的结局,档案上还落下污点,不会有其他学校再要她。
可问题是,她怎么可能拿得出五千块钱。
班主任叫她先回家,找家长来解决这件事。
她背着书包浑浑噩噩的回家,却不敢打电话给老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