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割破中指,驱使了血液往破口出流,伤口明明不大,不过流血速度却是惊人,没多大一会儿就接了小半碗。
“我们都是用普通血,你居然用精血?”一下子流了这么多精血,孔雀明王张大嘴,已经无言以对。
精血和普通血区别在于一个是中指血,一个是随便找到地方取的血。
中指的血管直通心脉,灵力也会强上很多,随便找个地方取的血自然比不上,就相当于液体和水的区别,浓度都不一样。
“不用心疼我。”杜风赶紧摆手,“用完我再喝回去。”
孔雀明王:“……”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
过了一会儿,那小碗终于装满,杜风还不满足,依旧驱使血液往下流,小碗的下面是空白的牌,漫出来的血液都会滴到空白的牌上,不算浪费。
“好了好了,都漫出来了。”孔雀明王终于看不下去,出声提醒。
杜风嗨嗨一笑,“这不是血止不住了吗?让它再流一会儿。”
孔雀明王拿孔雀扇敲他,“差不多就得了。”
“好了好了,马上就好了。”杜风嘴上这么说,依旧没有收手的意思。
孔雀明王没办法,指尖光芒射出,杜风□□在外的伤口已经恢复如此,杜风不情不愿的收了手,“你们修为这么高,我吃亏大了。”
“……”
孔雀明王又一次被杜风的无耻震惊到。
杜风端起小碗,一股脑全倒进空白的牌上,那牌像活了似的,自动勾勒出杜风的身形,就像杜风活在牌上一样。
“好神奇啊。”制造分身最少也要元婴期,杜风只有金丹期,如果不是孔雀明王帮忙,他还制造不了。
关键那分身似乎跟他有关联一样,杜风脑子里想做什么,那分身就会做什么,如同挥挥手臂,很好用。
“原来这就是分身啊。”
简直就像身体的一部分,难怪老爷爷可以同时驱使好多分身,而且杜风似乎能以分身的视角看人,分身这么小,他看人都要抬着头看,尤其自己看自己的时候。
“卧槽,我怎么笑的这么猥琐?”
杜风被自己惊到,麻溜的转头去看其他人,洗洗眼睛也是好的。
跟他一个桌子坐的人有四个,孔雀明王属于华丽型,就是那种敢穿敢打扮的人,用现代的话就是时尚感,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打扮的部分。
比方说耳坠,项链,腰上的玉,头冠,锦袍,颜色各不相同,关键挂了这么多东西还能配合良好,也是难为他了。
已经走在了时尚界的前头。
大鹏明王倒是没有孔雀明王那么华丽,他眉心有一个金黄色像眼睛一样的细长印记,衣着简单,外面罩着黑色披风,据说飞起来的时候帅?
帝江和名字完全不符,属于娃娃脸可爱型的那种,但是他不会做可爱的表情,只能说天然呆,一举一动都萌萌哒。
白泽书卷气很浓,穿的也是书生装,黑发简单的披在肩膀上,头上顶着两支长长的角,比较像梅枝,上面开了好些梅花,将一张五官俊俏的脸衬托的越发精致,就像上帝的宠爱。
好吧好吧,大家都是上帝的宠爱,只有我被抛弃了。
杜风委委屈屈的一对比,发现几人中他是长的最差的那个。
本来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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