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我信得过你,不过千万可别让我失望哦,否则我也不好向上头交代。”
“一定一定。”
这时许多记者已经在公司门口聚集,要求宋浩他们出来当面解释。
宋浩决定快刀斩乱麻,一边叫人找律师,一边安抚李孝宇,到外面的时候只要点头或者摇头就行,不用开口说话。
两人走到公司门口,所有闪光灯都朝着他俩齐开。李孝宇被强光刺到眼睛都发疼,用手遮挡双眼,默默地站在宋浩的旁边。
记者:“请问,你们对x周刊所报道的事情有什么想要说的吗?”
宋浩:“既然大家都到了,我正好借着你们向公众说明真实的情况。我,宋浩和他,李孝宇,只是单纯的同事兼好朋友关系,x周刊完全是在捕风捉影,捏造事实,我已经找好律师,随时准备控告x周刊并要求它道歉。”
记者:“可是,照片里的你们的确举止过分亲密,这不是说明你们有超友谊的关系吗?”
宋浩:“我认为朋友之间吃个饭搭个肩是很正常的事,完全不能用过分亲密这个词语来形容。”
记者:“那报道说你们同居的事是真的吗?”
宋浩:“我们是三个人一起合租的,这难道也叫同居吗?”
记者们被驳得哑口无言,转而在李孝宇身上找突破口。
记者:“李孝宇先生,请问你对宋浩先生有没有好感?”
好感这个词意义很广泛,明显是个套。
李孝宇不会乖乖地只是用点头来回答。“有朋友方面的好感。”
记者:“单纯只是朋友方面的吗?”
李孝宇点点头。
另一个记者**嘴道:“有人说之所以你能拍广告都是宋先生推荐的,是吗?”
李孝宇又点点头。
记者:“他为什么只推荐你不推荐其他人呢?有知情人说其实是因为他是你背后的金主,请问这是真的吗?”
这句话是□□裸地对李孝宇进行侮辱,宋浩听到立刻火冒三丈,动作比头脑更快地打了那记者一拳,“你他妈在说什么?”颇有冲冠一怒为蓝颜的气势。
记者们见到他这样更是亢奋,照相机闪个不停,还不断地问:“宋先生你这么生气是为了李先生吗?”
这时候宋浩请的律师已经赶来,他马上挡在两人的前面,和记者们耍起太极,让两人有机会回到公司里面。
“宋浩,你刚才太冲动了。”李孝宇觉得这不像他平日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