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忘了我?真失忆了?”温美人眼里是明显的慌张。她先是看了看一脸淡漠的男人,然后又瞧了瞧喻诚。
喻诚无奈耸肩。
温美人心里前所未有的无助。
在她之前的世界里,明冠希一直扮演着“进可攻退可守”的联姻对象的角色。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
不是别人那样,表面谄谀所谓温氏的公主,背地不屑她的跋扈任性。
而是一种安心和自在。
都说温美人一向任性娇蛮,唯有明冠希任她欲予欲求。
这样说似乎有点不太合适,但她从不求着他,只是一再试探着他那条不知名的底线,且有恃无恐。
因为,只有明冠希这样纵容温美人。
如果不是因为白月光的事,可能明温还真的会联姻。
可是,人都是会贪心的。
爸爸不在了,她好像连唯一的王国都没有了。
温美人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捧着男人的脸左看右看,“明明你真的不认识我是谁了?”
明冠希淡淡抬眸,看着神色紧张的女孩,心中倒是多了几分安定。片刻后,才将有些冰凉的小手拿下,他道:“温美人,我之前的女友。”
之前的女友和前女友……还是有区别的,您之前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吧,明董?
病房内的喻诚默默看了眼明冠希,识相的没有多嘴。
“不对!”温美人急得跳起来瞪他。
嗯?
“我是你最最心爱的小宝贝!你说过我是你的小公主!”
……
“不可能。”明冠希冷静打断,他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怎么不可能?就是你自己说的。”温美人轻哼,“你明明最喜欢我了!!!”
失忆的人,应该也会忘了自己的白月光吧?!这样一想,温美人似乎更有底气了。
“你自己说过的话你自己就要负责!就算了忘记也改变不了你之前的所作所为。明明,”她俯身凑近看他,一脸认真,“你不能忘了你的小公主。”
清澈澄明的眼睛直直闯了过来。明冠希和她对视了十几秒,然后伸手,大掌几乎覆住整张小脸。
推走,偏头,移开视线。
动作一气呵成。
忘?
他有些自嘲。就算他忘了,可是,事实不会改变。
商界的人都知道,明冠希最喜欢在国外到处收购专门种植玫瑰的农场。
他看得清清楚楚,温美人简介写着“最喜爱玫瑰”。
温美人喜欢珍珠,每逢拍卖会上有珍珠相关藏品,圈内很多人都早早收手,只因启明的明冠希势在必得。
他有意联姻,温美人不愿意,他甘愿退回到普通朋友的位置,依旧护着温氏……
都说明冠希最缺的是柔情,最不缺的金钱。种种一切似乎都说明:
他能为温美人砸下不计其数的钱,他能忍受着温美人的娇蛮任性和作天作地,他对温美人一往情深,他对温美人有求必应。
但是——
“我失忆了,而且,独独忘了你。”明冠希平静的脸上没有一丝波澜。
温美人先是一愣,而后扬眉,明媚十足的小脸上有七分娇纵和自信,
“但你依然会爱上我。”
“我保证。”
明冠希倒是很欣赏她这份自信。
“我可以给你两个月的时间,或者一个月。”温美人勾唇,笑得像只狡黠的小狐狸。
呼吸交缠间柔软的小手攀住他的肩头,她眼波流转,“不然,恢复记忆的你,得后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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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董,到了。”
初秋的山风携着丝丝凉意,明冠希一眼就看到了蹲在路边的温美人。
她甚至还穿着那件要走红毯的礼服。
明冠希眉心都皱了起来。
他边走边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
身后有皮鞋踏在地面的“哒哒”声。温美人回头一看,又气呼呼地扭过去。
一双漂亮的眼睛,肿得跟个核桃似的。五颜六色的泪痕晕染得到处都是。
看着可怜又好笑。
明冠希停在温美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