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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好久不见》(1 / 2)

<h1>第14章 《好久不见》</h1>

杨轶这个要求提得很突兀,老爷子一脸古怪地看了看杨轶胳膊上古铜色肌肉,盘虬扎实。

这样的家伙,能弹吉他?

老爷子脑海里冒出了牛嚼牡丹般不协调的画面......

“呃,你可以试试。”胡颂南还是很有涵养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成见而拒绝。

杨轶则是取下了吉他之后,大大方方地坐在老爷子对面的椅子上,吉他搁在自己的右脚,轻轻地拨弦,试了试音。

“嗡......”很深沉厚实的低音,经过琴箱的共鸣,清晰地传达了出来。

杨轶的耳朵微微动了动,他的表情变得有些诧异。紧接着,他有试了几个音。

“胡教授,您的这个吉他,并非凡品啊!”杨轶终于抬起了头,略微有些惊讶地跟老爷子说道。

胡颂南愕然,他颤抖着手,指了指吉他琴箱尾部一个甲壳虫般的雕印,不可思议地问道:“你不认得这个标志?”

“难道还是什么名牌不成?”杨轶端详一番,还是摇了摇头。

他当然不认得,前世的乐器品牌在这个世界又不存在,而这一世的乐器品牌?开玩笑,压根就没读几年书,没有音乐细胞的前身还能认识就怪了!

老爷子差点翻了白眼,无奈地重重喘气,才把这股郁闷给安抚了下去。

“brown_beetle,这是德意志国的老厂,1970年限量出产的古典吉他!”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地跟杨轶解释道,“老头我,花了老大的功夫,才从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

好吧,听胡颂南的描述,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感觉就是吉他界的施坦威啊!

不过,杨轶前世也就喜欢玩玩民谣吉他,所以号称为世界上三大乐器的古典吉他好在哪儿,杨轶也没有很深的感触。

再说了,相比起吉他,杨轶更喜欢小提琴,那个才是他的最爱——倒一杯红酒,点一颗蜡烛,一个人拉着小提琴,对影成双......

扯得有点远了,杨轶不可置否地开始了他的演奏。

当破碎的吉他弦,汇成一段低沉、悠扬的前奏,正一脸好奇地看着杨轶的胡颂南微微皱了皱眉头。

这旋律?

他没有听过,这倒还正常,毕竟胡颂南教的是古典音乐,流行音乐他不一定能面面俱到。

只是,杨轶的演奏,已经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

很美,很流畅,不像是无名之辈的游戏之作!

只见老爷子身体微微前倾,他认真倾听了起来。

有些淡淡的忧伤的旋律持续了十几秒,渐渐地拉开了序幕,杨轶手指头轻轻地勾着琴弦,开始唱了起来。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是的,是eason的好久不见,杨轶前世很喜欢的一首歌!

当然,杨轶的声音并不能像eason那样,低沉下去的时候,依然能够保持着很空濛的磁性。

不过杨轶的声音质感也不差,他的低音很浑厚,有着一种莫名的影响力,将那种忧伤的情绪在听者的心中扩散了开来。

“想象着没我的日子,

你会是怎样的孤独......”

前面的旋律还很平淡,但老爷子却听得很认真。

终于,这首歌的情绪迎来了一个小小的爆发。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条街,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

我们回不到那天......”

杨轶唱得很深情,不知不觉,带上了原来的这个杨轶,面对上墨菲的复杂情绪。

然而,他没有注意到,坐在他的对面的老爷子,身体微微抖了抖。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这句歌词,仿佛让老爷子眷恋的记忆,一下子翻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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