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错错!”向兴学用吹啤酒的动作吹了半瓶汽水,“我在难过我账户里头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
“是我的。”向俨纠正他。
“行,我的错,我难过的是我账户里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而这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还是我们小俨的礼物基金。而我,我一毛钱都没有。”
“向兴学,你要明白。”向俨压低了嗓子,声音忽然温柔了下来。向兴学以为他会说什么安慰的话,转头直视向俨的瞳孔。
“你不仅一毛钱都没有,你还欠我六块钱,两瓶汽水也是要钱的。”
“妈的,你一个富二代你怎么这么抠门。”
向俨抿了抿嘴,“你敢不还吗?”
“不敢。”
向俨笑了,躺在了江岸边的斜坡上。
向俨个子挺高的,躺下去却只有小小的一只,被柔软的细草簇拥着,像绒布包裹的宝物。向兴学慢慢地蹲了下去,随着视角的下降,小小的向俨慢慢地变大,脸还是那张脸,一点变化也没有,向兴学却以为自己见证了他的成长——明明是长大了,却依然可爱如初。
一束巨大的礼花如游龙吟啸升天,向兴学被不寻常的爆炸声惊了一个趔趄。
玫红的心在夜空中跃动。
向兴学之前一直不屑于这场烟火,浪漫则浪漫矣,却是向俨用过的把戏。看到这一株烟花,他终于看到了作家的用心,情深的时候谁不用心呢?想把天上的星子都献给爱人,捉不到星星就送她夜幕里的花,向兴学也用心过,十年前,或是十几年前,他还愿意为沈云梦捞游走的云。可他不是十几二十几岁的人了,他的爱情被岁月消磨成一缕青烟——是烟火燃烧的余孽,可是那烟啊,经不起风吹——
轻柔如初夏的夜风,也能把最后的形状吹散。
向兴学终于镇定了下来,他把手插进向俨的发间,感受向俨头皮的温度,感受他的脉搏。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两句,于是向兴学说:“小俨,我不再爱她了。”
第三十一章吻
“嗯。”
向兴学又说:“我很早之前就不再爱她了。
“我刚刚只是为自己难过,人到中年,一事无成。挺惨的吧?”
向俨抬了抬眼帘,拽着向兴学的衣角把他拉坐在草地上,“你不是扳倒了赵长云?现在也是讲师了,穷是穷了点,不至于一事无成。”
向兴学坐下来才觉得草地上有点潮,“你起来吧,草地上是潮的。”
向俨没动。
向兴学有点无奈,跟他一起躺了下去。
他不用抬头,就看到十几颗心在半空跳动,烟火响一声,向兴学的心就跟着跳一下,他在混沌中跟上了烟花的频率。
他似乎从未经历过如此美丽的夜晚——身下是湿润呼吸的青草,目光所及是一半绚烂一半深远的夜空,脚下大江奔流,身侧的少年说他并非一事无成。
向兴学侧过身对着向俨,用手支起脑袋,他看着向俨,忽然想起了晚冬的吻。
那一天家里灯光明亮,他喝了一口酒,酒里有催情的药,他知道他眼前的人是他的侄子,可他还是吻了上去。
心动的时候更早——好像是向俨放烟花那一天。
或者更久之前。
他记不清了。
沈云梦说的没错,向兴学爱上别人了。
一个叔叔,爱上了自己的侄子。
他一直不敢想,不敢解释所有因向俨而起的情绪,可是喜欢啊,喜欢一个人,看他笑眯眯地吃雪糕就能觉出甜味;看到别人喜欢他心里就泛酸;收到一束花,恨不得它常开不败。
喜欢是避不开的。
向兴学晃了晃脑袋,确定一口朗姆冰糕,一瓶橘子汽水不足以让他失去理智,他很清醒。
“小俨,我跟你说个事。”
向俨把头转向他,“你说。”
向兴学坐了起来,手心里有青草的湿气,也有温热的汗,他扒着自己的膝盖,凝视掩藏在黑暗中的小岛,“我现在不想做你叔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