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〇〇⑦:富婆的买买买日常(捉虫</h1>
宋芷昔正甩着手在集市上乱逛。
这里距离云华门虽近,却不属云华门管辖,算是雍州这一块最大的散修的集中地,因此,它还有个名字叫做散仙集。
散仙集共有六条街。
三条属中高档的商业街,有不少老字号在这里开分店。
两条是修士们摆摊叫卖的低档跳蚤市场。
最后一条街则是专门租给散修长住的宅地。
只是也不晓得这块地的地主究竟是怎么想的,竟不是建好风格统一的房子后再将房一间间的租出去,而是直接出租地皮,随那群散修去折腾。
散修们大都放荡不羁,建出来的房子也都千奇百怪。
有用黄金白银宝珠建成一座闪瞎人眼七宝楼的、有掘地百尺像地鼠一样挖了个地下宫殿的、有用啃完的灵畜骨头搭成一座散发出肉香的阴森骨屋的、甚至还有用灵气催生一棵参天大树直接蹲树上的……
一眼望去绝对找不出两座风格相近的建筑。
宋芷昔就像那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看得目不暇接。
她很喜欢其中一个用大大小小不同海螺和贝壳堆集而成的房子,房子主色调是淡淡的蓝与明度不太高的灰白色,玲珑可爱的院子里摆满了淡粉色的珊瑚树。
住在这里,简直能生出一种自己就是海的女儿的错觉。
宋芷昔越往深处走天色便越暗,不多时火红的晚霞已染透半边天。
在这交织了红与金二色天光的照耀下,整条街梦幻得不像话,每一处都晕上了一层或深或浅的橘调,连带宋芷昔那张略嫌清冷的脸都沾上了几分人间烟火气。
她呆呆杵在原地,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误入童话世界的路人。
不知怎的,她突然想起了前世一句曾红遍网络的话。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修仙界这般浩渺无垠,仅一个九州就比地球大上近一倍。
那么九州界以外的其他地界呢?
它们又是什么模样?
宋芷昔头一次动摇了自己想要混吃等死的决心。
若能找到个志同道合的伙伴,一同探险游历各界似乎也不错。
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宋芷昔才缓缓收回心神来。
她步伐比刚才更快了,不到半小时便已踏入商业街的范围内。
这里又是另一副景象。
每门每户都挂了好几个做工精致的八角宫灯,建筑风格统一的青石板街道上稀稀拉拉站了几个修士,有男亦有女,无不光鲜亮丽,一看就知道都是些有灵石的主。
时间是真不早了,宋芷昔不再多耽搁,直奔一家装潢高档名唤珍宝阁的法器铺。
铺子很大,七零八落地歪了几个衣着统一的伙计,他们看上去年级都不大,十六七岁的模样,既有凡人也有刚入修真门槛的练气弟子。
率先发现宋芷昔的是个唇红齿白的小伙子,他本都要趴在柜台上睡着了,却因不舒服的睡姿而让他麻痹了半边身,也正因此,他才会一睁眼便看到直突突往店铺内冲的宋芷昔。
可别看这些伙计年纪都还小,全都已经修成了人精。
那伙计一双耗子似的眼早在宋芷昔迈入门槛的那一霎,便已将她打量个遍。
不论她那看似低调实则灵光闪闪的衣裙,还是她那丝毫不露怯、一副老娘要买买买个够的气势,都足矣说明,她是个不差灵石的。
果不其然,伙计才迎上去,那不差灵石的女修士便豪气万丈地道:“把你们这儿最漂亮的储物袋和最好的飞剑给我拿出来。”
伙计的瞌睡虫早就不知飞去哪儿了,他气沉丹田应了声“好嘞~”便笑得见牙不见眼地去拿货。
考虑到扎根在雍州的都是些穷鬼,这儿所谓的高档店铺中卖得东西也比别的州差些。
储物袋倒还真有不少长得精致好看的。
飞剑则有些差强人意,最好的一柄也不过是玄级中品,关键长得还不如宋芷昔意。
她就喜欢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这飞剑品阶倒是过得去,只是通身黑漆漆乌沉沉的连个雕花都没,实在不好看。
宋芷昔皱了皱眉:“太丑了,换把好看的来,品阶比这个稍微低一点没关系,只要好看就行。”
反正她都有一把地阶上品的了,这把也就拿来做做样子,好不好用是其次,颜值才最关键。
宋芷昔如是想。
伙计又颠颠儿拿来一个托盘,托盘上分别摆着三把飞剑。
一把通体赤红,一把通体雪白,还有一把比较特别,像水晶一样透明,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铸而成的。
宋芷昔一下就被那把水晶剑给吸住了目光,忙拿起看了看。
水晶剑上绑有价码牌,上面不但标注了价钱,还写了剑名与品阶。
原来此剑名唤水沁,黄阶上品,标价两千五百下品灵石。
一流门派筑基弟子月供约莫是五十下品灵石一个月,加上每月的门派弟子固定收入,一个一流门派的筑基期弟子每月约能挣个八十块下品灵石,也就是说,一个一流门的派筑基弟子需不吃不喝攒上约三年的灵石才能买下这柄剑。
而市面上那些普通飞剑也都基本不超过三百块下品灵石。
这个价钱不可谓之昂贵。
可宋芷昔是谁?
一个一夜暴富的移动灵矿。
听到这个价,宋芷昔眼睛都不眨一下便撕掉了价码牌。
“就这把了。”她嘴唇微微向上扬起,似乎很满意。
盯着水沁上上下下摸索了好一会儿,她又道:“另外,我还要再定做个华丽的剑穗,最好也是半透明的,能与这水沁剑相搭配。”
伙计喜笑颜开点头如捣蒜。
末了,宋芷昔又指着柜台上绣工精致的储物袋道:“这个款的储物袋茜红、水红、朱红、丹红,绛紫、浅紫、明紫、鹅黄、天青……各来一个。”
她一口气报了四十多个色。
伙计早已惊得合不拢嘴,他也不是没有见过壕的,却没见过这等穷奢极侈的。
他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朝身边另一个伙计使了个眼色,示意那伙计去仓库了给宋芷昔配货。
不同颜色的衣服就要搭配不同颜色的鞋包配饰,这是宋芷昔的穿搭原则,若可以,她简直想各个颜色各个材质的储物镯戒各来一个,只可惜那玩意儿太贵,一时间置办不齐。
只不过宋芷昔一下要的太多,同一款储物袋还真找不出这么全的色,要么等定做,要么就只能再多选几个款来把色号补全。
宋芷昔选了后者。
趁着伙计备货的空当,宋芷昔又在店内逛了起来。
除了在穿搭方面有些强迫症外,她并不是一个喜欢乱买东西的人。
既除开储物袋和飞剑并无别的要买的东西,她再怎么逛都生不出要购买的欲望。
围着大厅逛了大半圈的她刚准备回到贵宾室里坐着,目光便被展示台上一对镶嵌了淡粉色珍珠与贝壳花的羊脂白玉插梳所吸引。
这大概是整个法器铺内做工最精致的一样东西,像极了凡间皇室小公主的心爱之物。
不知怎得,在看到它的第一眼时,宋芷昔便想到了阮软。
她好像很喜欢梳那种垂在两侧的可爱发髻,这对插梳送给她,应该刚好能用上。
店中伙计无不被宋芷昔的壕气给震慑住,宋芷昔目光刚扫过去,便有个伙计谄笑着将那插梳从水晶柜内取了出来,双手奉到她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