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作者:无聊天才
第17节
“对呀,有什么不对吗?”小金不明就里的歪歪头。
“呵呵。”吴宇呵呵两声,打了一个冷战,毒蛇血清的有效期只有一年,也就是说他们找到的血清最少最少也过期两年了,用过期两年的东西救他,果真是他命大吗!
算了,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这并不是个养伤的好地方。
吴宇扶着狼犬的身体站起来,“博文,将敖松抱过来,我们得找一个好点的地方休息。”
他记得最近有个大型的酒店,从天台下去就是总统套房,这个城市算不得大,总统套房用上的时间很少,最重要的是,总统套房到下一层,除了电梯外,只有一扇结实的全钢门,只要把门锁上,基本上不用担心被丧尸骚扰,是个修养的好去处。
吴宇拍拍狼犬,“阿罕,变大。”
狼犬不愉快的看看哪个傻兮兮的少年,和即将成为自己情敌的男人,对于要驮这两个人,心里很是抵触,不过小宇都发话了。
狼犬变大,跪坐在地上方面几人上去。
等几人坐好,几乎不用吴宇怎么指挥,它就准确的找到了酒店的存在,要知道这地方,还是他为了恭喜小宇毕业,花了自己近半年的工资,带他来住过,自然总统套房,是他们住不起的,不过有些小小‘仇富’心理的讨论过。
几人一犬很快进入了总统套房,一层楼一间的总统套房里,果然很干净,没有丧尸的存在,证明‘奇迹日’的时候,并没有人入住,现在也不过积了一层薄灰。
吴宇想让李博文将敖松放到房间中的大床上,却被狼犬阻止了,最后只能让李博文将敖松放到那宽大得几乎可以当成床的沙发上。
吴宇进浴室放了下水,果然有水,这酒店打得总统套房的水为特供山泉水,只要山泉不枯,总统套房就永远有水的噱头,果真不是骗人的。
水质清澈、清凉,看样子没受丧尸病毒影响,当然最好还是让小金来净化一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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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狼犬卧在大床上,静静的看着身边已经熟睡的吴宇,伸出爪子勾住被子往上拉了拉,给吴宇盖好。
绿色的眸子,盛满快要溢出的情绪。
宠溺、纵容、深情、苦闷、挣扎、痛苦……
数种情绪糅合在一起,在它身边形成一种寂寞成灾的气场。
周围的人都睡着了,仅剩下那个正在和丧尸病毒抗争的男人的粗重喘息,显得这夜晚越发的寂寥。
…………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作品相关第四十三章异能
翌日
吴宇早早的从床上爬起来,昨晚又去空间进行了训练,三点才出来休息,睁眼便看到睡在自己身边的狼犬,只见它已经趴在前爪上睡得打呼了,可看那还在时不时抖动一下的耳朵,就知道它还保持着警醒,只要有一丝动静,它就能立刻扑出去。于是他安心的闭上眼休息,直到听到清晨的鸟语。
吴宇一动,狼犬立刻跳下大床,颠颠的跟在吴宇身后。
吴宇去厕所,它就在门口等着,等听到水声结束后,就窜进去,正好看到吴宇就着山泉水洗漱,便蹲在他脚边,等他洗漱完,就龇牙咧嘴的望着他,一副要他帮忙刷牙的模样。
吴宇眸子闪了闪,从空间中拿出一把新的带牙膏的牙刷,薄荷味的。
狼犬乖乖的等着吴宇给将牙齿刷干净后,又把脸送过去,爪子送过去。
吴宇仔细的帮狼犬洗漱干净,心里对比着银毛和黑毛的区别,银毛狼犬不会特意的要自己给它洗漱,小金最好,不是小金,博文跟它耍熟了,也可以帮忙;黑毛狼犬却只要自己给它洗漱,甚至只喜欢跟在自己身边,连小金都不怎么搭理,更何况经常被它吓得哆嗦的博文。
银发狼犬令行禁止,黑发狼犬自主独断;银发狼犬活泼好动,黑发狼犬成熟稳重;银发狼犬喜欢水果类不刺激的东西,黑发狼犬喜欢薄荷类较刺激的味道;银发狼犬的金眸里闪烁的是孩子般的狡黠和聪慧,黑发狼犬的绿眸里是属于成人的智慧和理智。
两种形态,两种性格,难道犬类也有性格分裂症?
吴宇试图给狼犬这种异样找着合适的理由。
心中有一个被封印的理由,他不想去想,也不敢去想。
他不知道若那个理由被戳破的话,他该怎么办,该怎么去面对。
就像现在这样就好吧。
就像现在这样。
————
李博文听着哗啦啦的水声,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起来,摸到卫生间,放了水,又迷迷糊糊的摸回去,往沙发上一倒,就准备继续睡。
“啊!”一声短促的呻吟传进李博文耳中,李博文楞了楞,发现呻吟后的喘息越来越大声,身后有个硬硬的东西,伸手一摸,温暖的东西,脑袋里的弦绷得‘噔’的一声响,吓得他睡意全无的跳了起来。
只见沙发上睡着的病患因为胸口上的重物消失,因为缺氧被憋得发紫的脸终于开始恢复血色。
呵呵,李博文心虚的干笑两声,悄悄的将手放到病患的额头上,原本灼人的热度已经退得差不多了,病患的呼吸什么的也没有那么粗重了。
“嗯嗯。”睡在最里面的小金,听到响动,坐起来,打个哈欠,揉个眼睛,睁眼便看到李博文傻兮兮的模样,扁扁嘴从旁边缩了下来,拿起自己的小包包,去洗浴室。
李博文觉得现在也睡不着了,干脆也去洗漱了,顺便用湿毛巾帮男人洗了个囫囵脸。
吴宇从空间里拿出在农家宅小院里做的吃食,一锅玉米粥,几碟子小菜,一大盘煎得外焦里嫩的葱花饼,热气腾腾如同刚出锅一般。
小金闻到香味儿,快速的洗漱完,向炮弹一样冲到餐桌前,乖乖的坐好,呜呜,跟着老大找到吴大哥后,不得不说的好处就是——好吃的。
吃过吴大哥做的东西后,自己以前学着烤的烤肉简直就是狗屎,当然老大只能给他找点熟食填肚子,他又不能跟着老大吃生的。
李博文耸动了下鼻子,还是有些不放心沙发上的病患,伸手把桌前的小金抱过来,非得让他给病患检查一下。
“他没事了,估计我们早饭吃完,他就会醒了。”小金很不爽吃饭被打扰,可眼前的病患有救了老大的嫌疑,嗯,值得救一救。
“哦哦。”这样他就放心了,李博文也学小金一样乖乖的坐到了餐桌前,只等吴宇一声开吃,便各种风卷残云。
李博文幸福的摸着吃撑的肚子,坐在地上半倚在沙发,时不时瞥一眼沙发上的男人。
给老大喂食洗漱的工作都被吴大哥接手了,小金有些无聊的在这个大得离谱房间转悠,突然他看到摆满了一面墙的书柜,立刻蹬蹬的跑过去,虽然孤儿院的日子很难捱,可难得有义工来的时候,却是教了他们一些简单的识字。
他望酸了脖子,终于在第五层上看到基本以‘医’开头的书,顿时眼睛一亮,拉过凳子,站上去将那些砖头大的书拿下来。
他要当‘医生’,虽然平时他的异能能量储存还够,可遇到昨天那种情况,就会有点不够用,而且只有两个人受伤,要是几人都受伤了,他的能量又不够了怎么办,他总得先保住他们的命,像那些医生做的那样,他们没有异能也能救命。
“本草纲目?”吴宇走过来拿起一本厚厚的精装书看了看,低头看向小金,“你想学?你看得懂?”
“我想学,但是看不懂!”好多字他都都还不认识呢,不过他很想学。
“识字到多少了?”吴宇伸手将小金抱起来,自己坐到凳子上,让他坐到自己腿上。
狼犬羡慕的坐在吴宇旁边,隐晦的用贪婪的眼神盯着吴宇。
“200个。”
两百个,小金这个年龄怎么样也该小学六年级了,才识字200个?
“我是孤儿院的。”小金看出了吴宇的疑惑,扁扁嘴无所谓的道。
真是个敏感的孩子!
“那我们先把这些书存起来,先学会识字怎么样。”吴宇打着商量道,这里的医术本本都是精装砖头版,显然是酒店为了装门面放起来的,放在末世前本本都是价值不菲,一般的医学生只能望洋兴叹。
“好,你教我吗?”能学习,小金双眼瞬间睁得老大的望着吴宇。
“嗯,有空的话,不过先得从最基本的学起。”吴宇见小金一脸渴求,瞬间觉得自己平时忽略了小金的需求,小金不过才十来岁,如果不是因为是末世的话,正是学习的年龄。
“好。”小金答应的脆生生的,啊,吴大哥不仅做饭好吃,人也好得不行。
他记得那个大型超市里基本上什么都有,小教书肯定也是有的。
“这些我帮你收起来,不过这个你到是可以看看。”吴宇从里面选出一本一个指头厚的草药精装版,“现在草木茂盛,很多以前消失了的草药,现在应该很能找到了。”
“中医吗?”小金很有兴趣,在他没被送到孤儿院前,邻居家的爷爷就会用草药治病,很厉害的。
“嗯。”吴宇点点头,将书翻给他看,“老祖宗的智慧博大精深,在没有异能和西药的时候,用好了草药,分分钟可以救命。”
“嗯嗯。”小金接过书,上面的图片是相片,很清晰,虽然暂时他不认识字,但图片他却可以先记下来。
“啊,你醒了,感觉怎么样。”李博文突然惊喜的叫了起来,引得这边的两人一犬转头看过去。
两人一犬的视线刚刚落到李博文身上,只见他半跪在沙发上浑身不停的抽搐,不算长的软趴趴的短发,一根根竖立起来,头顶冒起了黑烟。
“博文。”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作品相关第四十四章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