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这样想着,捡起地上的衣服掏摸口袋,第一堆衣服中搜出半包香烟、火机,第二堆衣服搜出几盒口香糖,看来这人不抽烟,第三堆衣服搜出两把小刀,一个指南针,还有一个钱夹。
他打开钱夹,里面有一张照片,一男一女挨在一起,女的手上抱着个四五岁的女孩,女孩梳着小辫,笑得像花儿一样。
莉丽思叹口气:“要不是这该死的末世,他们一家人肯定很幸福。”
林志找不到半点线索,只好作罢。
靠着隔壁屋子的煤炭和牛粪,林志和莉丽思终于熬到了冰雪消融,两人驾车继续北上,出城没有多久,就发现野地里有具雪橇。
林志停下车来看,见雪橇周围到处是狗毛和狗的骨头。雪橇上有三个背包。
莉丽思拍了拍头:“我知道了,这些东西是那三人的,他们找不到食物,只好杀狗充饥。可到了最后,三个人还是饿死了。”
林志摇了摇头,说道:“不见得,你看狗骨头丢得东一根,西一块,他们三个是先尸变,才杀的狗。”说着翻看了三个背包,找到了一张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是云南,奇道,“这三个人傻了,干嘛从风和日丽的云南,跑到苦寒的北方来?难道是认为内蒙地广人稀,更加安全?”
莉丽思道:“别猜了,猜也猜不出,赶路要紧。”
此后,两人一路向北,草原上没有参照物,象大海一样无边无际,虽有地图和罗盘,也极容易迷失方向,第六天上,悍马车烧光了最后一滴汽油,林志和莉丽思只能徒步行走了。
这时候,已经临近夏季了,气候一天暖似一天,睡在野地里,夜晚也不觉得怎么寒冷。
这天清晨,林志一觉睡醒,极目远眺,大草原上一片碧绿,草浪翻滚,青草仿佛一夜之间,就长过了膝盖。
林志伸了个懒腰,问莉丽思:“那鱼脊山周围,有没有什么参照物?”
莉丽思道:“鱼脊山本身就是参照物,山峰像鱼的背脊一样,一看就知道。”
林志道:“可这里哪儿有山?全都是一些起起伏伏的丘陵。”
莉丽思道:“可能还要再走几天,才看得见山吧。”
林志提起背包:“那就抓紧赶路。”
这一天,除了中午吃饭休息,两人一直在行走,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天上,似乎擦一根火柴,空气也能燃烧起来。这比起十几天前的寒冷,仿佛一下从北极到了赤道。
到了傍晚,空气慢慢凉爽起来,莉丽思本要休息,林志提议说:“不如趁晚上多走点路,中午休息。”
莉丽思想起白天的炎热,立马同意,两人继续行走,一直走到天色完全黑了,才停下来休息。
这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周围一片漆黑。莉丽思打着电筒,想着个背风的地方,忽见不远处缓坡下面,模模糊糊的又几团黑影,看起来想像是房子。
两人当下走过去,到了近前,果然是三十几所桦树屋子。
林志道:“好啊,今晚上不用睡在野地了。”走向其间最大一所木屋,到了门前一看,门侧挂着一块长条形木牌,上面写着:“鱼脊村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