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翻找了半天,没有找到香烟,骂骂咧咧直起腰来,见头顶的一个行李架的盖子关着,正要踏到座位上去打开,忽而从舷窗中瞥见,一处草丛里草叶摇动。
高志达一喜,叫道:“肯定有兔子上套了。”转身下了飞机。却不知道,他这时刚刚和死亡擦肩而过。
高志达奔向草丛,一惊之下更是欢喜,原来这次抓到的,竟是一头小鹿,虽说体格不大,但也总抵得上五六只兔子。
他伸手去解套索,跟着想到:“唉,我这是高兴什么,不管套住了兔子还是鹿儿,自己依然捞不到一口肉吃?她虽然只是吸血,可被她咬死的鹿儿,我他妈哪里还敢再拿来吃,万一传染上什么病毒,变得和她一样,那就糟糕透顶了。”
高志达想到这里,下意识的身子一抖,心中又不甘心,于是解开套索后,故意一松手,那鹿儿立马窜了出去。
鹿儿被困了一晚,惶惶然如惊弓之鸟,四蹄翻飞,快如闪电。可它奔跑迅捷,纳兰秋月比它更快,一阵急奔,已将鹿儿扑翻在地,一口咬破鹿儿脖子,汩汩顾汩地喝血。
高志达目睹这一幕,翘舌不下:“这他妈哪儿是人呀?一个人再能跑,也追不上鹿儿呀!不行,我还是得离开。”
他心中恐惧重新升起,可想来想去,也想不到一个条件比机场还要优越的地方。垂头丧气来到航站楼,在免税商店拿了一条极品云烟,又在隔壁拿了一些食物饮料,两瓶酒,都装在一个袋子里,提着往回走。
候机大厅空空荡荡,除了高志达,这半年多来只怕再没有一个活人来过。
他心中有些感慨,忽听头顶叽叽喳喳叫了几声,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对麻雀在吊灯上安了家。
“嘿嘿。”高志达苦笑两声,曾经熙熙攘攘的机场,没料到也有如此破败荒凉的一天,竟沦为了鸟雀的家园。
“时也,命也!”他一边大摇起头,一边捡起地上也不知道是哪个女人跑掉的高跟鞋,呼一下扔向吊灯,只是吊顶太高,鞋子划了个弧形,掉下地来。
纳兰秋月捡起鞋子,随即也扔了上去,“啪”的一下,直接命中鸟窝。
高志达睁大眼睛,心中只想:“干嘛我就没有她这样的本事。”忽而冒出一个让自己都害怕的念头,“如果让她咬我一口,我会不会也得到她这样的本事?”
他心中矛盾重重,甚是纠结:“可那样一来,我是不是也要变成她这样的模样?”侧目看向纳兰秋月,不知道怎么地,突然发现,其实纳兰秋月也不是那么可怕。再说了,人都死光光了,又有谁来在乎你长什么样儿?
他想到这里,伸出手来,将袖子一撸,刚要说:“你咬我一下。”可再一看见纳兰秋月嘴角留下来的鹿血,又退缩了,心说,“我他妈既想要人家的本事,可又不敢冒险,这辈子,注定是当废物的料了。唉!”
他长长叹了口气,回到停机坪,重新装好捕兔机关,就躺在草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打开食物吃喝。心想:“还是这样的日子最惬意,干嘛想着去当超人?”抬起头来,目光和纳兰秋月的眼神一接触,背心突然冒出了一阵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