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一闪,一阵扑鼻的尸臭味呼一掠过鼻尖,跟着顺势一推,一人多高的大铁架子将女夜魔压倒在地。
这一下,无异于捅了马蜂窝,只听嗷嗷嗷狂叫声大作,铁架子接二连三翻倒,群魔张牙舞爪,乱哄哄扑了上来。
林志此时也不及逃出门去,连忙闪在墙角,储物间里虽然有些许的光线,但实在过于微弱,两步之外便难见人形,林志寻思:“这帮吃人的魔鬼应该也看不见自己。”
嚎叫声一通杂乱后,稍稍平息了一些,林志忽而感到一阵毛骨悚然,因为他听出来了,夜魔脚步声正渐渐逼近墙角。
林志感到了被逼到墙角的恐惧,偏偏激光笔失手掉落,想要看看此时的情况也不能够,寻思夜魔怎么能知道自己缩在墙角呢?
他脑海中猛地闪过在酒店的时候,那头女夜魔抽着鼻子,冲向陈七的情形,顿时明白了过来,黑暗之中,夜魔的视力虽不能对周遭的情况瞧得清清楚楚,可就像老鼠一样,嗅觉功能变得灵敏了。
“对了,肯定是这样!”
林志一阵肝颤,情形颠倒了过来,此时自己变成了瞎子,而夜魔却能靠着气味找到自己,而且在这封闭的储藏室里,身上的味儿只会更浓。
他想到这里,知道不能坐以待毙了,顺手在地上一摸,手指触到了七八个瓶瓶罐罐,当下在黑暗中乱抛出去,干扰夜魔,随即顺着墙壁往前摸索,朝那从窗帘缝隙里透进的一丝光线摸去,手一碰到厚实的亚麻布窗帘,当即刷地一下扯掉了窗帘。
室内顿时大亮,刺眼的阳光一照进来,夜魔长声惨叫,声音含糊不清,惨白的身体迅速发黑碳化,片刻功夫,唯留下十几堆黑色的骨灰。
林志死里逃生,兀自心脏乱跳,从地上捡起激光笔,这支激光笔还是在穿越前就放在身上的,没有想到如今又派上了用场。
他匀了匀气,走出储物间,继续往八楼以上搜索,但心里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史强昨晚往楼上逃,实难在彪悍而又嗅觉灵敏的夜魔追赶下逃得性命。自己之所以还不放弃,也就是查过心不死而已。
这栋大楼一共有三十三层,林志一路搜到天台,不放过每一个房间,但正如他所料,根本没有发现史强。
林志站着女儿墙边,和煦的阳光照在他身上,身上虽说颇有暖意,骨子里却往出冒着寒气,目之所及看不见一个活物,世界再次陷入了死亡的漩涡。
他呆了好一阵后,下了天台,顺着昨晚的路再一次寻找陈七,这一次终于有了新的发现,在一个胡同口捡到了一只鞋子,认得出来,这就陈七脚上所穿。
林志心头一喜,暗道:“好极了,七哥果然还活着。”走进胡同,只见地上一串血珠往前延伸,心头不由又是一紧。
他加快脚步,顺着血珠往前追赶,心想夜魔嗅觉灵敏,陈七受了伤,到底能不能逃得性命,实在悬得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