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深沉,永安市如同一座巨大的坟墓,处处都透着死亡的气息。
过了一会儿,林志问叶俊祥:“对了,你在城市里,有没有看见过其他人?”
叶俊祥一听,问道:“是不是一个四十左右的男人?穿着一套牛仔服?”
林志一下站起来:“对对,他叫秦奋,他是在哪儿看见的?”
叶俊祥脸露愧色:“实在对不起,他被我的狗咬伤了,我今晚出来,就是给他找药的。”
林志急道:“是吗,伤得重不重?快带我们去看。”陈七也跟着站了起来。
叶俊祥点头答应,推开办公室后门,微微一怔:“好大的雾!”
林志跟着出了门,只见浓雾弥漫,仅仅相隔一条马路,对面的高楼也看不见了。往下看,螺旋形的楼梯也只看到半截,仿佛下面是云遮雾绕的万丈深渊。
陈七说:“好啊,雾气越浓越好,丧尸也看不见人。”
三人下了楼,犬群一声不响地走在前面。
雾气极浓,两个人并排走,彼此也看不清楚对方的样貌。
陈七嘀咕道:“他妈,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大的雾。”
叶俊祥小声说:“永安就是一个风口,只要一起风,海上的水汽就朝城市里灌。不过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少则十几分钟,多则一两个小时,雾气也就散尽了。”
浓雾之中,林志手里的电筒照出去也是白茫茫的一片,根本看不清路,幸好犬群似乎认得路,毫不迟疑地往前走,林志三人紧紧跟在后面,也不致迷路。
如此走了十几分钟,犬群突然一拥而上,只听撕咬的声音响个不停,叶俊祥连忙停下,低声说:“有丧尸!”
浓雾厚重,林志睁大眼睛,也只隐隐约约看见几团黑影,过了一阵,撕咬声平息,叶俊祥小声说:“丧尸解决了。继续走。”
林志“嘿”的一声:“你这群狗儿,了不起,相当于一群保镖。”
叶俊祥很是得意:“当然,我都不知道它们救了我多少次命了。”
陈七说:“雾气这样大,狗儿不会走丢了?”
叶俊祥回答说:“这个倒不用担心,而且就算走丢了一两只,它们自己也会找回去。”
林志压低声音说:“我们是去郊外吗?”
叶俊祥说:“不是,我在城里有几个落脚的地方。”
陈七说:“干嘛要来城里,郊外不是更好?”
叶俊祥说:“没办法呀,我得进城找物资。”
三人说着话,大概又走了半个多小时,雾气厚重,也不知道究竟走过了几条街道,叶俊祥突然说:“嘘,别说话。狗儿怎么不走了?”
群犬停在原地,颈毛倒竖,耳朵也立了起来,似乎周围到处隐藏着危险。
林志睁大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但凭着直觉,感觉现在所处之地,似乎不是马路,而是一片开阔的场地。
叶俊祥拍了拍一条狗的脑袋,小声说:“虎子,干嘛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