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滚到一边,大气也不敢出,算起来,这丧尸如果是灾难初期就被困在机器里的,那么到现在已经四年多了,可虽然比不上快尸凶猛,但力气依然不小。
“他妈,这完全违背了科学道理,四年中间不吃不喝,哪儿还来这么大力气?”
这个问题,完全超出了林志一辈子所学的知识,他弄不明白,也无暇去弄明白,更无心情刨根问底,现在火烧眉毛的问题,是怎么干掉丧尸。
房间里黑咕隆咚,就算睁大了眼睛也看不见什么,丧尸一扑不中后,叫了两声,再没有发出半点动静。
林志慢慢伸出一只手,回想刚才电筒掉地的位置,慢慢摸索过去,他不敢站起来,只是用脚推动身体,一寸寸的往前挪动。忽而手指上触感不同,一阵冰凉。
林志猛地缩回手来,他好像摸到了丧尸没有穿鞋子的脚。屏息凝气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侧耳倾听,黑暗中没一丝动静,想是人尸变以后,感官触角的功能大大降低,丧尸没有发觉刚刚那轻轻的一碰。
林志凭着感觉,横着绕开了过去,继续摸索,手忽而碰到个圆圆的东西,不由稍稍松了口气,终于找到电筒了。
这期间,不过过去了短短的十几分钟,但在林志看来,却似乎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的漫长。
他拿到电筒,交到左手,右手上的手枪早已经上膛打开了保险,全身戒备,电筒光一亮,就得用最快的速度干掉丧尸。
林志吸了一口气,一切准备妥当,猛地里按下电筒开关,一阵失望,电筒竟然没有亮。先前这一下已经摔坏了。
林志在黑暗中咬着牙齿:“早不坏,晚不坏,偏偏这个时候坏?”他想拍打两下,也许电筒又能点亮,想了想,又担心拍打的声音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于是把电筒放进口袋里,摸出火机,慢慢站起,啪一下点亮,猛地一步跳开,原来丧尸就直挺挺的站在他的面前。
如果丧尸还能呼吸的话,那简直近到呼吸可闻。
林志一闪开,丧尸已经扑到了他站立的地方,火机熄灭,房间里复有一团黑暗。只听得到丧尸把牙齿磨得格格作响的声音。
林志心想,刚才幸亏及时闪开,不由更加谨慎了,一步步后退,直到脊背贴到墙壁上,又横着移动到墙角,没必要和丧尸硬拼,第一前提保证自身的安全,才是理智的生存之道。
大灾难刚刚发生的时候,林志面对突然颠倒的世界,极度的孤独绝望之下,他好几次都萌生出自杀的冲动。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别说身边还有同伴,就算没有同伴,他也早就笃信“好死不如赖活着。”
林志退到墙角,现在自己只需要提防正前方的威胁,不用瞻前顾后,安全性就大大提高了。
他平定了一下情绪,咔哒一声,第二次点亮了火机,那丧尸乍然又看见火光,直扑上来。呯的一声,林志当头就是一枪,把丧尸脑袋打了个窟窿,脑浆四溅。
枪声在这地下密闭的空间里真如半空打了霹雳,林志只觉耳膜一痛,耳朵里嗡嗡嗡的响,过了好一会儿,还感觉发麻。
刚才的枪声,将走廊上的丧尸都惊动了,一窝蜂的挤在门前,呃呃呃地乱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