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登格日乐撇撇嘴:“谁的钱找不到地方放了,十二万买一条鱼吃?”
陈七一笑:“嘿嘿,你还别不相信,而且有价无市,就算你双手抱着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不是发生这场大灾难,鱼儿也不可能恢复了生态。”
高珊眉花眼笑:“那还等什么?”在篝火旁一坐,“快烤来吃。”说着拿起一根树枝,就要穿鱼烤来吃。
陈七连忙说:“哎呀,这鱼儿肉质太嫩,是不能用来烤的。”
林志和夏一诺听陈七说得这样夸张,不禁嘴里生津,林志说:“那怎么吃,你倒是快弄呀。”
陈七从背包了拿出行军锅,笑着说:“最好是清蒸,不过咱们没条件,煮来吃也可以的。”
林志端详刀鱼,见鱼儿从头向尾部逐渐变细,腹部圆润,上颔长,几乎到达胸鳍基部,胸鳍鳍条细长,有6个长的细丝并超过腹鳍,体银白色,背侧颜色却又是金黄色,和普通鱼儿大不一样。笑道:“好,我们就饿着肚子等你煮鱼。”
陈七拿着行军锅,小跑到河边,端来一锅水,架在火上,然后用刀在鱼身上倾斜着划上几个刀口,撒入盐揉均匀,说道:“可惜我带了点盐,佐料不起。”
林志说:“你还要什么佐料?”
陈七说:“要有一点葱和料酒,就更完美了。”
林志说:“用红酒呀,我背包里面就有一瓶,是在深城那酒吧里顺手牵羊拿来的。”
夏一诺站起来:“啊,我刚才坐的地方,好像有野葱。”
陈七大笑:“快去摘来呀,哈哈,七拼八凑的,还凑齐了。”
撒上红酒,涂抹均匀,腌制10分钟后,水开下锅,然后用小火满熬,一股浓郁的鱼肉清香渐渐弥撒开来。
陈七把行军锅端下放在草地上,撒上野葱花,高珊抢先夹了一筷子,吹了几下放进嘴里,一嚼之下,大声说:“太好吃了!”
林志连忙一夹了一筷,鱼肉刚熟,细嫩爽口,鱼肉的鲜美完全呈现,汤汁带着红酒的甜,野葱的香,吃到嘴里绝对每一口都是享受。
只是行军锅不大,一次只能住四五条鱼,五个人你争我抢,片刻功夫就吃了个底朝天,高珊伸舌头舔舔嘴唇,催促陈七照原样再煮一锅。
这晚,连煮了三锅,五个人吃得酣畅淋漓,敖登格日乐摸着肚子,笑着说:“肚脐眼都涨得翻出来了。”
饱餐一顿,天色已经完全黑尽,四下里漆黑一团,只有眼前的篝火在燃烧,火光时暗时亮,映得每个人的脸上也是时明时暗。
林志掏出烟盒,大家都点上了一根,闲谈一会儿,敖登格日乐和夏一诺守夜,林志、陈七、高珊先钻进帐篷里睡下了。
帐篷共搭了两顶,是那种便携式的单人帐篷,人躺在里面,通过纱窗能看见星空,只是这天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夜空像锅底般的黑。
林志睡大半夜,忽而听到一声尖叫,立马抓起脑袋旁边的枪钻出了帐篷,只见夏一诺和敖登格日乐背靠着背,正四下警惕地张望。
陈七和高珊也被惊醒,陈七低声问:“怎么了?”
敖登格日乐用手指着:“刚才,刚才那片石头后面,好像有个怪物。”
林志打着电筒,一步步朝她手指的方向走过去,十几步外的一块大石头后面,是长得茂茂盛盛的一片低矮灌木,他到处找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怪物。
林志走回来,问敖登格日乐:“什么也没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