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最终在冰箱里找到两瓶绿茶,都还没有开封,尽管已经过了保质期,但还能下肚。
他扭开瓶盖,喝了两口,无意中看见瓶盖里头“再来一瓶”的字样,不由有些好笑。
将瓶盖扔到角落,他在客厅沙发躺下,一走一动,都牵扯着胸口疼痛,他这时只想一动不动的好好躺着。
屋里光影变化,渐渐暗淡,一个白天的时间,很快就要过去了。林志这才从沙发上坐起来,胸口还在疼痛,但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门外走廊,还有丧尸走动的声音,他无事可做,只好在这小小的公寓里消磨时间。
公寓原来主人,是个漂亮的年轻女孩,别问林志怎么知道的,白墙上挂着好几副女孩儿的艺术照呢。
林志痴痴地端详了好一会儿,破例没有将照片取下来倒扣在桌子上,而是拿着一张女孩儿穿着碎花长裙的照片,走进卧室。
床上有些凌乱,几件衣服胡乱地搭在床边的靠椅上,林志微微一笑,谁说女孩儿都很爱干净整齐的?
他在床沿边坐下,放下照片,双手捧起一件粉红色的贴身胸衣,手指有些颤抖,将鼻子深深地埋了进去,感受女孩儿留下来的残余气息。
半年多了,纵然衣服上有什么气味,这时候早已消散得干干净净,但林志抬起头来的时候,脸上有了淡淡的笑容,仿佛他真的在胸衣上,嗅到了女孩儿残余的气息。
只是笑着笑着,两行清泪,突然从他的脸颊上滑落了下来。
“好想有个人说说话。”
林志倒在床上,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睡梦之中,他无意识的一蹬腿,突然就醒了过来。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这儿干什么?”
眼前一团漆黑,这种半夜突然惊醒,不知身在何处的迷失感,也不是第一次让林志迷惑了。
可尽管如此,他还是恍惚了片刻,才想起来今天都发生了什么。
他叹了口气,抬手看表,手臂一动,胸口又是一阵疼痛,看来得在这公寓里,养上一段时间的伤了。
夜光手表显示,现在是半夜三点整。
林志看向窗外淡淡的星光,已经毫无睡意,起身拉上窗帘,想起背包和电筒还留在军用越野车上,于是掏出费伯奇火机点亮,在屋里寻找蜡烛。
蜡烛没有找到,却找到了一个充电宝,充电宝一头有颗ld小灯,林志一按开关,小灯发出了一片冷清的白光。
一个白天只吃了一顿饭,他现在感到饥饿极了,便拿着充电宝来到厨房,煤气罐里还有气,于是烧水下了一碗面,呼噜噜地吃完,连面汤也喝得干干净净。
吃饱以后,林志在沙发上坐下,静夜之中,只听几只吸血蚊子在耳朵边嗡嗡嗡地响。
他挥挥手,点上一根烟,心想半天没有听到屋外有动静了,难道丧尸已经走散了?
他将门轻轻拉开一条缝隙,倾听外面没有动静,又拉开到一尺,伸头出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