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吓了一跳,想去捂他嘴已经来不及了,周围有人好奇地望过来,林暮干脆遮着他脸,不让旁的看去。
陆戎只露出了一双眼睛,目光像湖水的涟漪,荡在了林暮的心口上。
他说:“我什么都要不起,但我还是想要你,所以有时候,你不要因为美美生我的气,也不要和我分手。”
陆戎垂下了眼睫,他小心翼翼地,像一只小鹿:“林暮,你要知道,我会用我所有的喜欢,来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我什么时候能万字更新?
第四十二章约会(四)
陈美花一整个下午都没再发病,不过精神头也不是很好,她很容易被分散注意力,一时感兴趣的东西又很多,但都不长性,早上还兴冲冲要画画,下午再去就完全不感兴趣了。
图书馆不适宜大声喧哗,陈美花情绪不稳定,陆戎和林暮都不敢带着她多待,两人干脆陪着奶奶在附近的人才公园闲逛。
因为天气好,有不少遛狗人士,大狗小狗做堆似地奔跑,陈美花有些怕,战战兢兢地躲在陆戎的身后。
“美美要不要手拉手?”林暮低头问她。
陈美花想了想,觉得是个好主意,她一手拉着陆戎,一手塞到了林暮的手里。
三个人于是你拉她,她拉我,林暮和陆戎中间隔着一个小老太太。
林暮憋了半天没憋住,他小声嘟囔了一句:“间接拉手。”
陆戎看了他一眼,似乎想笑,他觉得林暮有时候真是要命,冬雪夜里送花,借着春天告白,现在隔着个人拉手都要换着花样编个齁人的说法。
林暮说完大概也觉得自己肉麻,但肉麻归肉麻,他仍旧是开心得很,三个人在公园逛到太阳快落山了林暮和陆戎还没有回去的意思,直到陈美花先闹起来,说天黑要回家。
林暮恨不得一路十八里相送直接把人送家门口去,但还是在地铁站被陆戎留了下来。
“明天就上学了。”陆戎说,“你今天累一天了,早点回去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