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1节</h1>
姜在抱着书包,向后退了一步,像只警惕的猫:
“你怎么在这里?”
不声不响的跟在别人身后,你是魔鬼吗!
许晏嘴角的笑意越加的明显,只是目光却比月色还要凉。
“我家就在这里,你忘记了吗?”
那样的目光从姜在的眼睛一直巡视到制服裙下的小腿。
荣久的话蓦然的就出现在脑海里。
这双腿又白又直……
是啊,尤其是在教室里做的那些拉伸的动作。
那么多高难度的动作,这双腿都可以做的到。
真是让人意想不到……跃跃欲试……
只是一想到早晨在教室里出现的那一幕,他轻笑:
“每次都去的那么早,是因为他吗?”
姜在低头,小声嘟哝:
“不是因为她,难道因为你啊。”
方敏茹家到学校要转车好不好。
许晏脸上的笑越加的明显,刚抬起手。
姜在想也不想的挥开。
许晏站在原地没动,嘴角的笑也消失殆尽。
少年的许晏,隐隐已经有了那个男人的影子。
成熟的许晏,表面看起来绅士有礼,内里却阴暗,冷血到极致。在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一个活人值得多看一眼。
苏晚晚躺在地下室的手术台上的情景,她还记得……
而他就站在旁边……
那场面,就好像是她自己的头皮被人硬生生的剥开一样……
对面的许晏脸上一点没有看出生气的征兆,漆黑的眼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了几秒。
短短的几秒,姜在却知道许晏好像是生气了。
姜在的心猛地一缩,也不管对方脸上是什么神色,直接夹着尾巴逃跑。
站在原地的少年舔唇,压抑浑身都在叫嚣着想要抓住她的欲/望。
作者有话要说:孩子丢失之后要立即报案,不需要等24小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
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第8章 熟悉
许晏回去的时候,周青女士穿着礼服正从楼梯上走下来。
“在在回去了?”
许晏垂眸,淡淡的应了一声。
周女士看着这个从小到大都不用自己操心的儿子,叹气。
别人家的孩子小时候奶声奶气的围着自己的妈妈撒娇,她儿子从会爬开始就攥着那些珠子不撒手。
别人家的孩子上幼儿园被欺负了,哭唧唧的跑回来找妈妈。
她儿子就抱着个罐子,执拗的跟着对面的小姑娘,吓得人家看见他就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