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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章 般若,诸法(1 / 2)

“富国强兵,振兴中华,好,很好!”

柯镇恶显然对新的国号十分满意,不由大笑起来。

柯崇云自然无法理解柯镇恶在八百年前听到故国称号的喜悦,但见他满意,便也跟着欢喜起来。

这时,房门被推开,冯蘅与李莫愁各自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笑道:“老远就听到你们在笑,是聊什么聊得这么开心,都不觉得饿么?”

柯崇云边伸手去接母亲手中的托盘,边答道:“正说起国号,爹很满意。”

“好没眼色,娘手上这个是你爹的,你的在后面!”冯蘅笑着身子一转,将托盘移开,又道“我早说这个可以的,你爹成天华夏华夏的,若不是西夏已经将这个夏字占了,便直接叫华夏也是可以的,总比大元、大明来得好!”

柯镇恶去寻李莫愁的这几日,冯蘅跟随儿子来了开封。她说自己是女流之身,所以没有出面与百官一起商议国事,不过每天朝议的结果她却知道的一清二楚。

柯崇云接过李莫愁手上的托盘,端到桌上,笑道:“在军营呆了一天,真是饿了。”

冯蘅摇了摇头,把自己手上的托盘放到桌上,冲柯镇恶道:“也不学学你儿子,还要我伺候你吃饭啊!”

柯镇恶笑着接过她递来的筷子,道:“是是是,是我的不是,赶紧一起吃吧!”

等吃完饭,柯崇云与李莫愁便一同离开。

柯镇恶心情振奋,趁冯蘅收拾碗筷的时候,他取过炭笔纸张,开始快速的书写起来。

中国早有用木炭作画书写的历史,柯镇恶建立七侠派之后,便尝试将木炭混合粘土做成笔芯,用两片木条粘合在一起,做成了炭笔,这种笔的制作不比毛笔复杂,写小字特别方便,也不会将墨汁滴得到处都是,很适合开蒙得小孩子书写。

柯镇恶自己也更喜欢用硬笔写字。此时他笔走龙蛇,等冯蘅收拾完返回时,已经写了满满两页纸近千字。

冯蘅取过纸张,见第一页纸上写道:“

中华血脉远远流传,经历夏商周三朝,春秋战过乱世,复归秦朝一统,随后两汉相继,三国鼎立,由晋朝一统,南北朝乱世,隋唐之后,五代十国,赵宋建立,至今数千年。

数千年时光华夏苗裔遍布天下,凡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之人皆为华夏苗裔,奈何时过境迁,分散各地,移风易俗分裂成了无数民族,虽文化风俗不同,却都是华夏后裔,应当平等相处,不论贵贱。

上古之时,华夏儿女并无高下之分,大家共同劳动,选择聪明强壮的人担任领导者,带领大家在莽荒中开拓生存,逐渐有了分工,产生了私有观念。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观念……

……

冯蘅对于柯镇恶这种白话一般的文章早已见怪不怪,不过随着阅读,对其中所说的生产资料、生产关系、阶级、剥削、封建等论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等两页纸读完,迫不急的又看向了柯镇恶面前的第三页纸。

此时第三页纸上已经写了一半。

柯镇恶的笔尖停留在“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华各族百姓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段上面,并没有继续往后面写。

冯蘅本想催促,但见他面容舒展,呼吸绵长,似有似无,竟是直接入定了。

入定是这些年柯镇恶经常做的一件事。

冯蘅与他朝夕相处,知他这个时候五感是断绝的,除非有大危机降临,否则很难被唤醒,所以便没在出声,只搬了凳子端坐在他前面,静静的等着,不一会儿又将柯镇恶所写的两页半千余字的宪法序言反复诵读,揣摩那些未曾见过的词句中的深意。

不错,柯镇恶此时正在书写的文章正是宪法。

他既然说要提儿子厘定律法,这第一重要的自然便是宪法。

柯镇恶并没有凭空编写一步法律的本事,所能依赖的只有前世读过的法律条文。

不过他是转业进入的刑侦序列,对于刑法、诉讼法、治安法等刑事相关的法律很熟,行业相关的规范性法规也有学习,穿越前刚刚颁布的民法典,他只翻过目录,至于宪法,只能说读过。

若是放到十年前,他是绝对没有可能回忆起这部律法条文的,但是眼下却是可以。

这自然还是与龙象般若功有关。

十三层龙象般若功前面十二层被柯镇恶又分成三个境界,分别是大力境、练气境和般若境。

般若在梵语中指的是如实认知一切事物和万物本源的智慧。

柯镇恶此时的精神修为已经圆满,已经能够体会到这个境界的神妙之处。

其中最让他惊喜的一种运用便是对潜意识深处的记忆进行挖掘。

人的大脑是十分神奇的,有时候你觉得你早已忘记的事物,或者只是无意间扫过一眼的东西,其实在潜意识中却已经烙印进了大脑。

或许这些纷乱的记忆永远也不会被想起,但是在某些时候,通过某些特定的手段,又能够突然回忆起来。

而般若境的柯镇恶便可以在最深层次的入定中,如翻阅相册一般,将那些尘封的记忆揭开,就如他当年在六欲天魔大阵的幻境中,可以把前世的记忆当作图片翻阅一般。

因此只要是看过的东西,柯镇恶便能够通过入定回忆出来,万幸的是,宪法他虽然只看过一遍,但终归看过。

刚才提笔,他写的只是序言,当然,近代史部分自然绝口不提,以历史朝代代替,最后强调一下宪法的地位。

接下来的具体条文他还要从潜意识里面去翻阅,然后再酌情抄录下来。

入定约莫半个时辰,柯镇恶终于再次动笔。

冯蘅见状顿时精神一震。

只见柯镇恶重新取过一张白纸,提笔写道:“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中华是皇帝领导的、以农工士商为基础的百姓专政国家。皇帝是百姓的一员,官员是从百姓中选出的管理者,受百姓监督……

……

柯镇恶的书写速度极快,静夜的屋中,只能听到连绵不断的沙沙声,以及灯芯燃烧时偶尔发出的滋滋声。

冯蘅看着一张张被写满的纸,心中思绪翻腾,饶是以她的聪慧,一时间也无法完全理解柯镇恶为什么会写出这么一套匪夷所思的律法来。

非是柯镇恶的行文有多么晦涩。

恰恰相反,柯镇恶的行文十分直白,白到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能明白这些文字代表的意思,就算是不识字的人,只要听人念上一遍,也能清楚明白。

而正是这种直白的文字里,所显露的理念,让冯蘅震惊。

冯蘅知道自己的丈夫常说侠义精神,常讲为国为民,却不知他竟将百姓的地位放得如此高。

百姓是国家的主人、百姓可以任命和罢免官员,百姓甚至还可以直接否决皇帝的政令。

这些都是明确写在这套律法当中的,其中最直白的便是,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排在最前面的竟不是皇帝,而是御史台,皇帝只排在第二位。

而所谓的御史台并不是冯蘅熟知的御史台,而是一种她从未想过的权力机构。因为御使不是由皇帝和大臣任免,而是由百姓自己选举出来的。

这其实就是将后世的代表大会改了一个名字照搬了过来,只做了很少的修改,这对柯镇恶而言毫无难度,毫无违和,但对身处这个时代的人而言,那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了。

不过金朝的覆灭,本来就是明教这群大逆不道的人干出来的事情,若是上马这样一套律法,反对声音也未必有那么大。

这也是冯蘅惊讶的第二个方面。

因为这一套律法中所体现的政治智慧十分高明,以冯蘅对自己相公的了解,他是绝对没有这样的政治智慧的。

因为这一套法律从体系上实在太完备了,将国家的职能,官府、军队的职能、百姓的权利义务解释得十分透彻。

唯一不好的一点是,皇帝的权力被极大的限制了。

这让冯蘅有些怀疑,柯镇恶到底是不是自己儿子的亲爹。

就没见过这样坑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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