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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_御书屋作者:我想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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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之的名义,实行了“放脚”,从此真正解放了自己的双足。

从这件事中,我们就能知道江冬秀自小便是个极有主见和想法的姑娘,当发现自己与大环境恰然相反时,不是想着去随波逐流,亦或是破罐子破摔,而是十分勇敢的,在不与既定规则发生冲撞的前提下,选择了坚持nei心,是个真正外圆nei方的人。

可能正是这份与众不同,让她在与母亲幽居一隅的时候,没有像其他闺秀一般去学习女红女德,而得以自由的翻阅了家中大量的藏书,为今后的写作打下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在一个寒冬,已然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少女江冬秀与往常一般随母亲去舅母家拜年兼看出神赛会,不想却遇到了两件直接改变了她终身命运的事情。

第一件事是定下了她与胡竞之的婚约,当然,这件事是在双方母亲的主张下完成的,两个年纪尚小的男女主人公在事成之前是一点也不知情的,这桩典型的旧式婚约,在之后很长的时间里波折不断,并且很不为人所看好,可结果却是出乎意料的幸福美满,以至于后世有人将他们这桩旧式婚姻称作“民国第七大奇事”。

江冬秀在舅母家遇到的第二件事,便是从当时在沪县新学堂进学的表兄处接触到了报纸这样一件新鲜的事物,由此打开了她展望新世界的窗口,也开启了她传奇的写作之路。

我们在查阅她的手稿时发现,《提刑官宋慈》在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算是她的处女作,她写的第一篇小说应该是一部叫做《新包公案》的同人小说,也是当时最为火热流行的侦探破案题材,nei容及其睛彩,丝毫不亚于《提刑官宋慈》,只是不知为什么没有见诸于报端,有学者推测,这应该是她用来练手的一部作品,毕竟她当时才不过15岁,又从没写过小说,想来对自己的水平并不自信……

《提刑官宋慈》能够顺利发表在报纸上造成轰动和追捧,除了江冬秀先生的天纵奇才、妙笔生花之外,还要归功于一个人的全力支持,那就是她嫡亲的哥哥陈瑞耕,大家请看,就是照片中这个手握自己辫稍作展示状的青年男子,根据照片上的留言,这张照片拍摄于1912年,是他的“剪辫纪念照”。

陈瑞耕此人在历史上毫无记载,搜索百度百科也是显示不出任何消息来的,但就是这个默默无名的人的倾力相助,才使得江冬秀能够在很长的一段待嫁的时间里进行自由的创作,需知那时候的礼教之森严,像她那样的大家小姐,是极其没有自由的,整日被拘在家里,轻易不得与外界接触,如果没有陈瑞耕的帮助和掩护,江冬秀的小说很有可能会尘封箱底,只能拿来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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