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吓坏了,一下子,就清醒了,赶紧跑下了楼。那时候,这个人,就躺在驾驶座上,她还有气息,而,副驾上的男人,已经没气了,我赶紧报了警。”
“被告,请问,你同意目击证人,所说的话吗?”法官问。
连桥看过去,“不、同、意。”
她一字一顿,下巴昂起。
被告律师说,“法官大人,下楼有时间差,这段时间,足以将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的人,颠倒位置。所以,目击证人所言,并不具有时效性和准确性。”
“更何况,从楼上看到?楼上怎么可能看得出,车子里究竟是谁?别开玩笑了。”
法官看向原告方,“原告方,还有什么话说?”
原告律师咬着牙,冷声说,“法官大人,我们还有一则视频,可以作证,连桥就是这起事件的凶手。”
法官说,“呈上来。”
原告律师将电脑,递过去。
侧方屏幕上,开始投影。
原告律师说道:“这是小区监控,所拍摄的视频。”
他瞪着连桥,义愤填膺,“选在那一片作案,你不就是笃定,不会有监控吗?很不巧,我可以清楚地告诉你,你的罪行,都被拍摄下来了!”
“啊!”
“天呐,真是她!”
“怎么会这么恶毒?那辆摩托车,被撞飞了好远!”
“这是冲着让人去死的节奏啊,好恶毒的心,最毒妇人心,说得不错。”
屏幕上,现在所播放的,并非之前那份模糊的视频。
是一份比较清晰,能看到人脸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