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霸充满探究意味地看着他,忽然笑了起来,细长俊秀的眉眼露出了一丝浅浅的笑纹:“来人呐,笔墨纸砚伺候。”
他的话音说完,外头不一会儿就进来一个小丫鬟,是春穗,捧着笔墨纸砚进来了,头也不敢抬的,跪在一边将东西奉上了。阿秀脑子还不太清楚,揉揉眼拿起来毛笔。李天霸却明显吃了一惊:“你会写字?”
笑话,当他真是个从小到大就知道吃剩饭的小乞丐呢,他不但会写字,还会写繁体字呢,小学二年级开始一直到五年级,他可是写了三四年的毛笔字呢,那时候整天拿着字帖研究,繁体字只要不是太生僻的他都认识,他成绩虽然不怎么样,可是毛笔字写的可不赖,还得过奖呢,连教他们毛笔字的胡老师都夸他写得好。这一回他有些得意了,说:“会不会我写写你不就知道了?”
李天霸捋起袖子,说:“行,二爷来给你研墨。”
“卖身契我没见过,你说我写。”
“我也没见过,你随便写,意思对就行。”
阿秀想了一会儿,动手写道:“兹有小乞丐阿秀,洛阳人,自愿进李府当奴才,愿意服从一切奴才应该遵守的规矩和命令……”写到这儿,阿秀忽然脑子里头灵光一闪:“对了,既然是卖身契,我的钱呢,得给我钱吧?”
“这个自然少不了你的,按照老规矩,十两银子。”
阿秀现在已经知道十两银子也不算是个小数目了,心里头有些小兴奋。他要银子有好多用途呢。李天霸看了看他写的字,露出了几分惊讶的神色,看他的眼神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问:“你读过书?”
“读了十多年呢。”
他读这几年的书在现代不算什么,也就是个初中没毕业的水平,可是在古代可不一样了,所谓十年寒窗苦读,那都可以考状元了。李天霸惊讶不已,说:“你家从前是干什么?”
阿秀忖度着门第在哪个朝代都挺重要的,于是眉眼一蹙,说:“我家以前是书香世家,后来没落了,就成乞丐了……你上次还见我的丫鬟了呢,你忘了?”
这李府再有本事,家里头的奴才想必也都是穷苦人家出来的,识字的估计就少了,何况出身还不错的。他这么一讲,旁边几个站着的小丫鬟看他也有了几分敬重。
阿秀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价”已经高上来了,虽然也是要做奴才的,可是这奴才也分三六九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这没落书香世家的身份,估计会给他带了不少好处,最起码腰杆子直了许多:“下头就是我追加的条件了,我先说说,你看行不行,行的话我再写,不行的话咱们再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