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的狱友嘿嘿一声:“小子,怎么进来的?”
詹姆斯目前还晕着:“干他娘的,我怎么知道?”
还好,还好!
也就待了一天。
埃布尔、兰斯和鲍德温,还有一堆记者全都跑来接他了……
也是直到这时候,詹姆斯才知道自己不是因为给人开瓢入狱,而是因为偷盗入狱。
操他妈的多年前有个傻逼酒吧老板不付他们工钱,他偷了一辆红色雪佛兰,卖出去二十英镑,完全自助式地把工钱给结了。
结果,酒吧老板报警立案了。
啊!这么多年,这么多年!
终于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来,为能干(傻逼)的英国警务人员干一杯!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是普法和思想教育课,偷车应该是26章,我真是写好多了啊。
PS.我没研究英国法律,其实我想研究来着,可提英国法律的资料本来就少,更何况是把九十年代的英国法律,所以大家看着玩,别考据了,错了请见谅。
第135章小题大做
不得已,又上了一次法庭。
但碍于情有可原,加上当年违法犯罪的时候,还是个未成年。
法官仅仅是让交罚金,如果拒不交罚金的话,就要入狱五个月。
那当然是交罚金了事啊!
不过,作为宽大处理的条件,他们希望行星乐队能在这里来一场小型演出,给XX学校的孩子们集资一笔可以购买新校车的钱,算是回馈社会做善事。
詹姆斯自然答应了下来。
但这场演出也没办法立刻开始,因为乐队还在招贝斯手……
在詹姆斯出事之前,他们已经面试了十多个贝斯手,却还没有任何头绪。
并非是没有技术高超的贝斯手。
可很多时候,合奏是一种非常微妙的事情,它需要奇特的化学反应。这就好比在上好的咖啡里,加一点儿牛奶可以变得好喝,可如果加茶叶呢?哪怕是加特别贵、特别珍惜的茶叶,味道大概也不会好了。
兰斯心烦到不行,怎么都搞不明白,为什么贝斯手这么难找?
事实上,如果不是还需要弹吉他,他都想亲身上阵了。
显然,世界上还是普通人多,如他一般十项全能的天才少之又少。
当兰斯继续绞尽脑汁地想办法时,詹姆斯这边东窗事发了。
不过,也不能说全怪詹姆斯,按道理来说,偷车这事,他们人人有份。
幸好,事情不算大。
只是……
“吉米,你最近喝酒喝得太多了。”交完罚金的那天,在回去的路上,兰斯突然这么说。
“哦,有吗?”詹姆斯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现在一天最少一瓶威士忌,你还问我有没有?”兰斯生气地指责说。
“对不起?”詹姆斯随口敷衍地说。
这么不端正的态度,让兰斯不由得皱起了眉。
可说实话,詹姆斯目前想不出除了喝酒还能干什么。
他曾天真地以为,行星乐队会是自己的第二个家。而兰斯、鲍德温和西奥自然就是自己的兄弟(当然,兰斯还兼职了他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