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2(1 / 2)

这个问题一出,其他人集体沉默。

只有詹姆斯随口一句:“想知道的话,亲身体验不是更好?伦敦XX酒店387房间不见不散。”

明知道他又在信口胡诌……

可兰斯还是没忍住:“吉米,你刚说什么?”

詹姆斯面色不变,却飞快改口:“体位是私人问题,无可奉告。”

录音室里,当时的工作人员都笑起来。

以至于连录好的磁带里都能听到时不时就是一声忍不住地偷笑。

接下来,詹姆斯直接略过那些有点儿过分的问题,转而去回答了一些不疼不痒的东西:最喜欢的运动是足球;最喜欢的俱乐部是红军利物浦;最爱的乐队是披头士;平时脾气很好,轻易不会和人生气(歌迷:哈哈哈);最喜欢的吉他手是兰斯(吉米:这种有明显答案的问题还有必要问吗);最害怕的东西,不想告诉别人。

然后,他还提起那次‘裙子雨’,趁机告诉歌迷:“我的裙子真的已经够穿,大家请不要再扔了。”

另一边,兰斯回答喜欢吃什么食物的时候,不经意间提到了一件事:“我不怎么挑食,但我也不做饭。我的手是用来弹吉他,拨琴弦的,不是拿菜刀的。不过,我们的主唱吉米会做饭,利物浦炖菜什么的。我记得……橄榄油、牛肉、洋葱、胡椒粉、盐、麦芽啤酒,土豆、胡萝卜、香叶、百里香和高汤一起放锅里炖,然后,再用甜菜根、紫甘蓝当配菜。虽然成品的外表看起来挺像是一滩呕吐物,但吃起来还可以……”

呕吐物?

这大概是真的不挑食了。

不过,没想到脾气那么坏的吉米居然还会做饭……

歌迷们听得又惊又喜,仿佛又发现了喜欢歌手的另一面。

在这个[回歌迷问]的简短栏目中,绝大部分的问题答案其实还是围绕主唱詹姆斯进行的。

不管是兰斯,还是鲍德温和西奥,他们有时候是无意,有时候是有意,但总会把问题绕到詹姆斯身上。

除了之前那种‘喜欢什么食物’的问题外,还有问‘你们会喜欢女歌迷吗’这样的问题。

他们会回答‘我喜欢我的每一个歌迷,但吉米更喜欢和女歌迷们一起玩啦’,然后BLABLABLA地开始扯点儿自家主唱和女歌迷发生过的一些闲事,把问题给应付过去。

一方面是因为主唱永远站在舞台的最中心,负责吸引注意力的那一个。歌迷们对主唱绝对比对其他成员更感兴趣,并且乐于听到主唱的种种绯闻和轶事,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回答问题时,提主唱是最不会出错,也最受欢迎的;

另一方面也在于詹姆斯对外展现的强大心理承受力,总给人一种百毒不侵和‘把事情推给他,他全都能搞定’的感觉。

——哎……哥们,别这样……

——算了,来吧,我没问题的。

詹姆斯最终还是照单全收了。

谁叫他是主唱!

主唱永远是乐队中最出风头的一个;

主唱永远是乐队中压力最大的一个。

这样的做法确实也让歌迷们很高兴。

很多姑娘们开开心心地戴着耳机,一遍一遍听着磁带,听得倒背如流,还要偷偷写在日记本里,最后,害羞又心满意足地捂着脸在床上做梦,谁少女时期没做过梦呢?

当这批圣诞礼物全都寄走,把歌迷们安抚好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可埃布尔又通知他们去参加什么圣诞演出。

乐队所有成员都有点儿懵:“我们才结束巡演啊,怎么又有演出?”

詹姆斯激烈地反对:“我不去,我要回利物浦,我想哥哥想爸爸了。”

第90章再干一杯

再过完这一年,詹姆斯就要二十岁了。

从十六岁加入乐队;到和乐队一起在俱乐部表演;再到冲动之下的第一场艰苦又自发式的流浪巡演;接着是签约后参加的全国巡演;最后,是今年的夏季巡演,前面几年奋斗,后面又连着两三年都在马不停蹄地演出、演出、演出!

一路走来,外人看来风光无限。

可乐队四名成员早就筋疲力尽了。

他们累毙了,每天都想休假,不想在整天坐着大巴跑来跑去;也不想住什么狗屎的旅店,哪怕是五星级;更不想一天到晚被无数歌迷环绕,天天活在摄像头下,没有一点儿私人空间……

但那个圣诞演出还是没能推掉。

最新小说: 春闺媚香(乱伦,偷情,女非男处h) 清穿之泰芬珠悠闲奋斗日常 重生美利坚,这是我的时代 魔尊很忙:这小情侣可真难拆 穿成古代小厮后娶了一国之君 谋金印(古言NP) 钤印 全贵族学院听我心声后,宠疯我 倾世盛宠:病娇公主狠又飒 少将军的掌上娇[重生]
本站公告:点击获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