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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看他竟然被发现了。钟轶叹了口气,索性大大方方站出来,指了指空旷的舞台:“听了一晚上了都。”

“这不一样。都不是我唱的。”凌煊对他笑了笑,笑容明晰而纯真。

场馆刚熄了最大的一个探照灯,此时光线暗淡,钟轶兀自产生了一种错觉,站在面前穿着白衬衣的,是十八岁的那个凌煊。

吉他是信手从道具组拿来的,大概也就是入门级的质量,凌煊把袖子挽到手肘,信手拨动了几下琴弦,眼中闪着少年般跃跃欲试的光芒。

“我好久没有弹了,不许笑。”

“嗯,我就随便听听,你放松。”

在学校的时候,凌煊便靠这一手不上不下的琴艺哄骗了不少小女生的芳心,还顺带拿了个校园十佳歌手的奖杯,钟轶第一次对他产生微妙的关注,也正是在那次比赛时。

凌煊不是岭南人,但从小浸淫各色港片,脑筋又灵光,一口粤语讲得算标准,比赛时唱的是《月半小夜曲》,大概本就对他自带好感滤镜,钟轶只觉得这哥们声音好听至极,气息太稳,几乎找不到一丝瑕疵。

聚焦灯下,闪闪发亮的,浑身带着一种不属于现实生活光泽的凌煊,那样的清俊少年,试问谁能不动心呢。

于是五年后,他再一次在这个掠夺去他所有注意力的人身旁坐下,听他在满地彩纸屑中调试了一下琴弦,听他在月色下装逼的咳嗽了两声,听他轻轻开口唱歌。

从“忘掉种过的花,重新的出发,放弃理想吧”,又到“其实没有一种安稳快乐,永远也不差。”,最后到“请放下手里那锁匙,好吗”。

不同于原唱女声的清纯甜美,凌煊的唱法更接近陈奕迅那版,带着缅怀和经历沧桑后男人嗓音特有的味道。

如同魔怔一般,钟轶几乎觉得自己要疯掉了。对方的歌声就像一只钩子,这五年来积压在心头的、刻意忽视的,以及所有一切的一切,都被他轻巧几句浅吟给猝不及防地从心底钩了出来。

哪怕钩出来的那些都是血肉模糊,如同明天就是世界末日,那么下一秒,他便心甘情愿地溺毙在这一晚温柔的月色里。

这样不行啊,真他妈糟糕。

这段初恋,于他是心口动一动就渗血的痂,对于凌煊,恐怕不过是早已抛诸脑后的年少无知,是随口可以拿来玩笑的谈资,是兴致来了可以弹唱两首招惹的玩物。

他猜。

钟轶知道自己该走了,心底的那个人曾经影响他过那么深,好不容易心头的重量轻了些许,他不应当再陷下去了。

“我突然想起还要交稿,我得先回去了。”他猛地站起来,身旁的人被他突然的动作一惊,琴声戛然而止。

“你怎么了?”凌煊的声音听上去很无辜。

“没,唱的很好听,跟从前一样。我还要忙,先走了。”不等对方反应,钟轶含糊的补充了一句,甚至没有回头。

他走得很匆忙,脚步凌乱,月亮在身后烧着他的背脊,照的他心肺灼痛。

直至走出场馆,钟轶糊里糊涂地抹了一把脸,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盛了满手破碎的眼泪。

仿若决堤的大坝,他多年以来筑造的心防,在这样一首歌的时间里,不攻自破、溃不成军。

钟轶你他娘的真是没出息透顶了。他对自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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