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明随手从郑砚手里拿过来,有砖头那么厚,里面的小字密密麻麻的,晃得他眼晕。
李光明从小念书就不行,勤难补拙,再刻苦也不是念书的那块料。他还是比较适合做一些体力活,不费脑。
翻过一页,李光明突然问道:“三叔,你什么时候多了个叔叔?我怎么不知道,你爸不是郑家最小的么?”
“是笔名,南派三叔。”郑砚全身笼罩黑气,充满怨念的说:“当年我等盗墓第八卷,大结局,为表支持一出书就买了十本,结果麻蛋谜团都没解释清楚!糊里糊涂的就大结局,太坑爹了,最坑爹的是把小哥送进一个破山,到现在都没给我放出来!不是说好写续的吗!还没写好啊,这都世界末日了,操蛋!”
李光明似懂非懂,看郑砚一脸愤怒,哦了一声,没下文了。
郑砚继续说:“据说《鬼吹灯》改拍电影了,《盗墓笔记》的网络剧也要上映了,本来还挺期待,现在估摸是看不成了。实不相瞒,我不太喜欢剧照里张起灵的那个发型……”
郑砚自说自话半天,没人理,抬头一看,李光明看得津津有味。
郑砚贴过去问道:“好看吗?”
李光明头也未抬,笑道:“挺有意思的。”
郑砚幽幽喷出一口气,说:“你会后悔的,这是个阴谋,这不仅仅是一本书,这是一个大坑,你现在抽身还来得及。”
李光明头一回接触网络小说,被里面的剧情情节深深吸引,沉迷在书的海洋中,随主角一同冒险,没理郑砚。
而在郑砚眼里,李光明奋不顾身的跃进一个坑,在坑底自由自在的游泳,逐渐沉入坑底,成为无数冤魂中的一个。
十分钟后,郑砚无聊的问:“看完了吗?你吃饭了吗?”
“没有。”李光明说:“等会。”
郑砚:“……”
郑砚拍拍说,从地上站起来,说:“光明,有时间没有,后院还有尸体,趁胡非不在家,我们先扔出去,不然等他看见,又该哭了。”
这是正儿八经的正事。
李光明放下书,颇为不舍的说:“走吧。”
老头和隔壁家的恋童癖的尸体还靠在仓库外边,昨天来去的匆忙,没有把他们抬出去。
两人来到仓库,两天的时间,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发臭,在阳光的暴晒下皮肤开始脱水、起皱,干巴巴的贴在骨头上。周围落满了苍蝇,两人接近过去,苍蝇一哄而散。
郑砚扫了尸体一眼,没多注意,从仓库翻出两双塑胶手套。
李光明站在尸体旁边,郑砚从仓库钻出来,自己戴一双手套,丢给李光明一双。
李光明挥手接住,说道:“郑砚,过来看。”
郑砚一边戴上黄皮的手套,随意问道:“怎么了?”
等一走过去,郑砚也愣住了。
老人坐在椅子上,头往旁边歪着,身上穿着灰色的长裤,曲起的膝盖上,摆着几束黄黄白白的野花。
“这是……”李光明说。
“是胡非。”郑砚叹息道:“这孩子不知道怎么长的,太懂事了。”
郑砚围着仓库绕了一圈,在一处绿草如茵,春风轻拂的空地上,发现一个小孩玩的挖土机,和一把小塑料铲子。
空地上一个碗大的坑,翻出的土还很湿润,显见的是刚挖不久。
郑砚和李光明站在坑边上,两人久久没有说话,最后李光明问道:“他爷爷的尸体怎么办?”
郑砚想了想,道:“到底相识一场,我们那辆悍马还是买他的呢,先把那个畜生的扔出去,他爷爷的……入土为安,给埋了吧。”
李光明手扶额头,在原地转了一圈,两人心里都是沉甸甸的,又充满温暖。
回到仓库,两人戴着手套,一个抬胳膊,一个抬脚,抬着那人走到门口。
两人手都占着,郑砚抬着那人的头,撒开手开门,丧尸脑袋咚的磕在地上。
郑砚手里握着虎刺,拉开门缝往外边看了看,看有没有丧尸,结果迎面看到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桃花眼,眼尾上挑,非常漂亮。五官轮廓也不错,双眼皮,鼻头很尖很翘,嘴唇饱满,下巴尖削,留着腐黄的哈喇子,正冲着他嗬嗬乱叫。
郑砚悄悄抬起手来,虎刺的尖锥穿过门缝,用力往前扎去。
尖锥透过丧尸的左眼抵至大脑,郑砚手掌翻转,尖锥搅动脑浆。桃花眼丧尸哆嗦几下,手臂软软垂在身侧,因为脑袋和虎刺相连,勉强没有倒下。
“这个丧尸整容了。”郑砚说。
李光明推开门,低头看了看,没看出来,“你怎么知道的?”
郑砚明察秋毫的解释道:“你看她的这个眼皮,肿的很厉害,伤口刚结疤。而且她的鼻子太挺了,一味追求美,做鼻孔缩小手术,看看鼻孔都没了。”
郑砚拉起桃花眼的脚腕,倒拉着走,一边说:“我以前看过一个节目,那个人的鼻孔缩得太小,喘气都困难,有一天晚上睡觉憋死了……”
李光明:“……”
李光明看看四周的人家,大多数都是平房,突然道:“你说,这里的人都死绝了?还有没有活人?”
郑砚想了想,说道:“说不准,这片人家本来就不多,这几天我们处理的丧尸,有四五十了吧,活人肯定有,不过应该很少。”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突然背后响起鸣笛声,紧接着听见胡非的巨大的咆哮声:“郑——叔叔!”
郑砚回头一看,路虎快速驶来,吱嘎一声停在门口,后边跟着一排风景线。
胡非继续喊道:“快——跑!”
郑砚和李光明仔细一看,那排风景线至少有上百只丧尸组成,乌压压的一大片,正向这边快马加鞭的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