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1 / 2)

<h1>第56节</h1>

回到所住的宾馆,想看看李迅回来了没,就到了他所住的那个房间,此时的房门微微敞开着,还没进门王佳琪就闻到一股酥香的香料味。

李迅已经回来了,而且手上还拿着一份东西在不停吃着。

不愧是吃货啊,李迅这种吃吃吃的精神,王佳琪这个厨子都有些自愧不如,她经常看到李迅不是在吃东西就是在跟她谈美食,仔细想想,认识了李迅这么久,每次谈话似乎有一大半时间都是在谈吃的有关的事儿的。

按李迅这尿性,估计这辈子都减不了肥了,上次看到李迅好不容易瘦了点,这会儿,才没多久,他的脸又圆了一圈,她在心底为迅哥儿他妈要给李迅减肥的伟大理想默哀一遍。

“王佳琪,快来尝尝我这脆骨,今天发现一家店的脆骨做得特别好吃。”

王佳琪一进门就被李迅发现了,他手上又拿了袋吃的,袋子上印着“飘香脆骨”几个字,应该是卖脆骨的店名,那纸袋子里头插着两根竹签,是用来夹脆骨的。

接过李迅给的吃的,她先是闻了下这袋子中的味道。

李迅早就见怪不怪了,他不止一次看到过王佳琪在吃东西之前会先嗅一下,当然她只会在私底下这么做,跟别人一起出去吃饭时,是不会这么干的。

可是刚嗅了一下,就感觉这脆骨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劲,她心中怎么都想不通是哪里不对,“怎么回事,这脆骨的味道好像有点怪啊。”

她瞄了眼还在吃着脆骨的李迅,见那张桌子上还有好几袋脆骨,连同她手上的这份以及李迅正在吃着的那份,李迅总共买了二十袋。

至此,她终于感觉到事情的怪异了。

脆骨是猪的脆骨,另外几份中应该还有鸡脆骨,她尝了口手上的这份猪脆骨,味道多半是香料跟味精凑出来的,也就跟外面摊子上卖着的羊肉串儿、鸡肉串儿一个味,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了,唯一值得她注意的一点就是,这脆骨上还附着了一层酸涩之味,这一丝味道在王佳琪明锐的味觉之下无路可逃。

普通的食客可能会被香辛料的味道所迷惑,只觉得这些小吃美味,但在王佳琪这样的厨子口中,真算不得什么美味,而李迅这种见识广博的吃货,本不该为这普通至极的食物所诱惑,且一买就是这么一大堆。

会让李迅这种老饕吃得停不下来的,那只有一种可能了。

“迅哥儿,你最好还是别吃了。”王佳琪将李迅手上的那份脆骨夺了下来,并且还要扔到垃圾桶中。

“诶,王佳琪,你发什么疯啊!这可是我排了一个小时的队买下来的,你扔了拿什么赔我啊。”见王佳琪还要对桌子上的其他脆骨下手,李迅赶忙拉过了王佳琪的胳膊。

“这东西的味道算是平常,难道你就没吃出什么不对劲么?”王佳琪停下了动作,双手抱胸,挑了下眉。

“什么不对劲,很好吃啊。”李迅没有发现王佳琪语气中的严肃,他还想着从王佳琪手中拯救下剩余的那些脆骨,他可不愿意排了那么久的队,就被王佳琪随意的一手给扔了。

“呵呵,如果你想进戒毒所的话,就尽情吃,那我也不管你了。”她比了个请的动作,就这么看着李迅。

李迅一呆,睁大了眼睛,张着嘴,之后指了指桌上的那堆脆骨,“你是说这里面有……”

“没错,就是你想的,这里面应该放了过量的罂粟壳,吃多了会上瘾的。”

罂粟壳又名“大壳粉”,是用成熟之后的罂粟壳与罂粟籽磨制出来的,跟可以正常使用的食品调料罂粟籽不同,在食品中放入罂粟壳,食客们就会吃了还想再吃,换句话说,就是会上瘾,这使用的量不论大小,都是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危害的。

这家制作脆骨的店,应该就是在脆骨中放入了罂粟壳,导致食客们买过一次之后还想再买,而李迅恰好就买到了放了罂粟壳的脆骨。

这个桥段有些熟悉,让王佳琪想到了黑暗料理界之类的名词,不过她没仔细去回想这个剧情,现在还是让李迅明白他正在吃着的东西是什么才对。

还好李迅还是有理智的,不想什么瘾君子,吸了还要再吸,他吓得将手上的那份脆骨甩回了桌上,毫无之前那副你要动我吃的,我就跟你拼命的架势。

此时桌上的那对脆骨,在李迅的眼中不复美味之名,而是一个正在“桀桀”笑着的魔鬼。

“好了,迅哥儿,你还是不是男子汉啦?这应该是你第一次吃吧,估计不会有什么大事哒,你要用一颗大丈夫的心去战胜这堆脆骨。”王佳琪拍了拍李迅的肩,就没见过这么胆小的汉纸。

“我是在用大丈夫的心啊,只是我表现得小心了一点而已。”李迅辩解道。

“对对对,你是在用心,就是从心罢了。”王佳琪笑着“噗”了声。

“什么鬼,我感觉你好像在骂我。”她这话说得让李迅下意识就觉得哪里不对,但又感觉不出哪儿不对。

“没有没有,我只是在赞扬你表里如一。”王佳琪努力平息脸上的笑容,使劲眨着眼,证明自己的话就像她的眼神这般真诚。

经过这番调笑,李迅原本紧张得心态平和了些,他恢复了理智,转而思考起怎么处理这件事来。

医院肯定要去一趟的,为了他的小命,他还是得去全身体检一次,留得小命在,哪怕没饭吃,这就是他的第一想法,之后便是该想想如何处理卖脆骨的那家店了,他可是有n种方法让这种黑心的店老板生不如死的。

正当李迅心中想着怎么将卖他毒脆骨的黑心老板大卸十八块时,他的手机铃声响了。

手机来电上显示着“小喇叭”这三个字,看到这个名字时,李迅的眼睛一亮,他想到该怎么解决那个黑心老板了。

“喂,大林子。”

“嘿嘿,阿迅啊。”

李迅皱了下眉,林奇那货叫他时从来不喊阿迅的,都是花妞花妞的喊着,无论李迅说了多少次都没改过,只有林奇有求于他或是得罪了他时,才会叫他阿迅。

“得了,有屁快放,你这么叫我,我一身鸡皮疙瘩都起了。”这时,李迅反而没先说罂粟壳的事,他只想知道,林奇又给他惹了什么麻烦。

“那个,那个,你别怪我哈。”对面的林奇谄媚地说着,“我把你回金陵的事告诉我妈了。”

电话这边的李迅停了好久都没说话。

“靠靠靠靠,你妈知道了,我妈不就也知道了,何伊如不就更加知道了嘛!!!”

林奇和李迅两家是世交,李迅他爸和林奇他爸是一个部队的战友,李迅他妈和林奇他妈是大学同学,而他李迅和林奇又是从小穿一个裤裆长大的发小。

从小,林奇就被他们那群发小称为八婆男、小喇叭、长舌男,而他则是洋洋得意的自称是江湖百晓生,有这样的称呼,都是因为林奇似乎什么边角新闻都知道,但什么话到了他那里有全都藏不住,凡是林奇知道的事,不出第二天就能被他传得沸沸扬扬。

后来,林奇进了派出所,成了个光荣的警察,口风似乎又紧了点,不过这都是幻觉。

林奇他妈经常会去李迅家串门,两个妇女呆在一起就会谈些八卦之类的话题,而李迅回来的事,肯定就会被他妈知道的,李迅已经可以想象他妈在知道他有家不回之后,火山爆发的景象了。

“你不是说你已经变了嘛,不再是从前的你了?”听到这个消息,他整个人都要爆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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