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龙洗完澡,穿着短袖短裤坐在阳台上。
闲来无事,他才想起自己之前写过的那篇博客,也不知道有没有看过。他进入自己的博客主页,竟发现那片博客火了,他盯着两千多条的评论,不禁感到愕然。
他竟不知道,他还有当小说作家的潜力。
庄龙挑了些问题,随意回复了几条,然后就退出了博客。他打开文档,打算再写一个有趣的故事。
可这一次,鼠标在一片空白的页面闪烁了很久,迟迟没有敲出一个字来。
他索性放弃。
第二天一早,庄龙故意提前半个小时开始晨跑。
他围着门外的公路跑了两圈,在第三圈的时候,遇见了吉米。吉米穿着白色的背心和黑色的长裤,五十多岁的他跑起步来依然脚下生风。
也不知道他跑了多久,吉米大叔的呼吸都带着一些喘意。
庄龙在吉米的身后喊道,“吉米大叔,早安!”
吉米闻声回过头来,他盯着庄龙看了一会儿,才说,“早啊,阿龙。”
庄龙迈长了步子,跑到了吉米的身旁。
两人像是父子,边谈话边跑步。
吉米问他,“最近好久没看到你了,你在忙什么?”
“在做一个研究。”
“不错。”吉米很尊重别人,不会询问过多关于他人工作的事情。
“吉米大叔,你一定想不到,我将你给我讲的那个案件写成故事后,发到网上,竟然有了几十万的点击量。还有两千多条的留言呢!”庄龙像是被幼儿园老师夸奖的小朋友那样,笑得特别得意。
“吉米大叔,你讲的案件真有吸引力!要不要再讲一个,让我再去笼络一批粉丝?”
吉米盯着庄龙那充满了笑意的脸。
这样的庄龙,天真善良如孩童。
吉米大叔眉目染上笑意,显得没有那么严肃,浑身都充满了正义感。他说,“好啊!”
“今早去我家吃早餐吧,瑞秋最近在研究中国的肉夹馍,老实说,她做的味道很难吃。我建议你也去尝尝,好跟我一起感受下痛苦。”吉米话是这么说,但却笑呵呵的。
一看,就是在变相地秀恩爱。
庄龙听说有肉夹馍吃,就答应了一起吃早餐。
他想着,瑞秋烤的小饼干味道很不错,那么她做的肉夹馍,应该也不会差哪里去。
他抱着期待之心,咬了一大口。
他嚼着嘴里的食物,若说在品尝这肉夹馍之前,他的期待值是一百,那么现在,就成了零了。
这真是…难吃。
庄龙看向吉米,见吉米眉头都没动一下,几口就吃完了一个肉夹馍。见庄龙在发呆,趁瑞秋转身,吉米朝庄龙比了个浮夸的难受表情。
庄龙却笑了。
吃完了早餐,在吉米讲故事前,庄龙先说了一句,“尽管我觉得自己很荣幸,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瑞秋做的肉夹馍,其实很难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