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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姓杨,乃是我育林县人士,但涉案人等却在府城,并不在下官管辖之内,我因此事多次向府衙上书,却一次次被驳回诉讼,无奈之下便着人护送她去京城寻褚源以图把状告到御前,殊不知此举却害了她。”

常墨闭上眼睛,难掩脸上痛苦,当初她劝过也帮过,奈何那女子存了死志,宁死也要去告御状,她只能小心护其周全,谁料最后却没捱过京兆衙门的板子。

江三言垂眸不语,她看过那个女子的卷宗,成亲不到半月,相公就突然恶疾病故了,公公婆婆说她是扫把星,却怎么也不放人,非要人家给他们的儿子守寡,族里为了多一块贞节牌坊,便也做帮凶,生生耽误了年轻的姑娘。

谁知守寡才一年,县里的大事报上就登了她与人私通的事,差点被人浸猪笼,最后被逼无奈把大事报的东家告上衙门,却发现,县里没法管,府里头包庇,为了自己的名声,她最后把命丢到了京城,也没换回一个清白。

“下官查过,大事报乃是一家以刊登各县时事为主的娱乐性书册,此报每七天印一批,一册只有四张纸,也就是八页,上面多是一些不可考的流言蜚语。

近几年,此报频繁刊登各种女子与男子私通的文章,而引得百姓争相购买,然而它据实以载便罢了,偏偏上面都是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杨氏便是其中一个被牵累的人。”

常墨想起自己所查之事,大事报上第一次出现女子与人私通的那件事确实是真的,许是尝到了甜头,后来再叙述的便都是捏造了,其中尤以一些守寡的女子为主,光是育林县就有三个迫于人言而选择以死来证明清白。

偏偏一些民众愚昧,人死了也不放过,只当她们事被人戳穿,为了逃避浸猪笼的责罚,而羞愤自杀。加上临县的女,林林总总受此报所牵累的无辜女子已多达十几位。

“这个大事报的东家到底是谁?府衙为何放任不管?”江三言想起卷宗上所记载的内容,似乎没有提及这个背后的人姓谁名谁,府衙又为何对此案置之不理。

常墨顿了顿道:“此人姓成名默义,只是各普通商人,难办的是他的胞妹乃是知府显大人的妾侍。刚开始府衙里也传唤过,奈何他擅长诡辩,一再脱罪,只言大事报上并没有直呼其名,那些出事的寡妇乃是作贼心虚、对号入座,与他无关,久而久之府衙就懒得管了。”

“岂有此理,他那大事报上所说的女子当真都用了化名?”知府大人又是否存在包庇之嫌?江三言重重地出了两口气,心里猜疑不定。

“大人您自己看吧,就说印有杨氏的这一册,文中写到:育林县北侧天桥边上的新寡杨某某,此女……,如此表述与直呼其名有什么区别。”

这杨氏乃是镇上的人,婆家的住在县城北侧那一座天桥边的胡同里,街坊邻里一看便知识在说她,如此化名简直就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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