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2 / 2)

小姑娘虽在此地出生长大, 却并没有去过很多地方。

纵使是她熟悉的景致,也大都是随父母外出上香时,偷偷从车上望见。

不多时便已看完。

乐韶歌觉着很稀奇,她很难想象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生活了十六年, 亲眼见过的地方除了自家院子, 不过区区几条道路。

可对小姑娘而言, 这又似乎是理所当然。

看来人间界虽然繁华热闹, 却并不像她所期待的那般充满乐事。至少对当地的女子而言, 这繁华热闹同她们也没太大关系——她们似乎连出一趟门、见一见人都有许多限制。

不过, 纵然院墙高耸, 也依旧有紫藤开满墙、香满街。

小姑娘走完了故地, 很快便活蹦乱跳的指使着乐韶歌往这儿去、往哪儿去, 兴致勃勃的向乐韶歌解说起瞿塘八景来, “穆……某人说,天下精致最美而雅致者有八, 为‘平沙雁落、远浦帆归、山市晴岚、江天暮雪、洞庭秋月、潇湘夜雨、烟寺晚钟、渔村落照’1。自有心人总结出这八景之后,便有一众郡守、一众读书人附庸风雅、在各地都凑出八景来。一个三丈高的小土丘, 也要凑个‘东陵春色’, 小水塘里长几朵荷花,便是‘西浦荷香’……可我们白帝城不一样。某人说,他走遍天下,未见有比此地更雄浑险峻者,白帝城八景是名副其实的八景。”

她便指挥着乐韶歌一个景色一个景色的看过去,大多数地方都是“某人”告诉她的,可也有许多是她自己从诗里读到的。

有一些比她想象中更震撼,也有一些令她感到“不过如此”的遗憾。但大多数时候,她一个本地人表现得比乐韶歌和乐正公子两个外来客还要激动。尤其是当乐韶歌带着她飞过山峡时。

乐韶歌喜欢带着小姑娘四处乱转, 就好像带着个小妹妹似的。

她觉得自己好像很擅长带孩子,天生知道做些什么事会令他们惊喜起来。

被乐正公子照顾,她也不是不喜欢——可相较而言,好像还是纵容、照顾着别人,更让她感到自在。

既然已经更乐正公子这么熟了——乐韶歌看着小姑娘欢喜满足的模样,不由就想——下次也稍稍宠他一下试试吧。

她很耐心的满足着小姑娘提出的种种要求,虽然有一些她确实做不到——譬如小姑娘想尝一尝山上新结的地莓是什么味道。小姑娘为此破沮丧了一阵子,懊恼着,“我怎么死得这么早。”

不过鬼是能嗅香食烟的,乐韶歌便取来秘境中的合香为她点上,她嗅到香味便又精神起来,缠着乐韶歌问这是何处的香料,为何她从未闻到过?——她家有船市,做的便是远来的生意。自天竺西域传来的香料她全都用过,自认为在香料上的见识不逊一切达官贵人。

待乐韶歌告诉她世上还有比天竺和西域更远的去处,她不由再度流露出向往来。

向往过后,却又茫然了。

也不知向谁辩解,“其实我会喜欢刘穆之,真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哪里都去过,什么人都见过,什么书都读过。模样如此,才情更是举世难寻。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一面觉得自己浅薄孤陋极了,一面又觉着我比其余任何时候都更好。我跟着他读了许多书,听了无数故事,长了许多见识。就连我平生所见过的景色,也是跟他在私奔路上时,见得最多……”

带着小姑娘四处打探奔走这些天里,乐韶歌翻阅了人界她能翻到的所有文集。

就她看来,刘穆之的才情纵然在当代也不算最好的——若以上中下分九品,最多不过上中一品,算不得上上品。

但这大概只是因为她的眼光太高了。毕竟上上一品,放眼整个天下也才不过四五人而已。这四五人,就算放到历代之中,也都是第一流的才子。且一个个全同他或是辗转同他有交往、酬唱的朋友。以当代的眼光看,他同这四五人齐名。

平生得以遇见这样的天才,确实足以令小姑娘兴起这样的感慨吧。

——不知是人间界的通病,还是小姑娘本身的偏好,“才子”在她言谈中的地位太高了。好像沾上就会很高兴,哪怕在他跟前地位很低微也是理所当然似的。

才学,在人间是这么稀缺、高贵的东西吗?

她正疑惑着,不知该如何回答时,乐正公子忽而说道,“曾有人告诉我,所谓的不世之才,每十年一遇,每百万人一出。归根到底不过是一捧沙子里最亮的那颗砂,每口井里最特别的那只蛙。何况刘穆之就算在区区人间界里区区东胜神州华夏国,也远不能独领风骚。不值你如此赞誉。”

小姑娘似是懵了片刻,随即牙尖嘴利的反驳回去,“你知道你所谓区区的这口井有多大,有多少人吗?你知道比起我们这些平头百姓芸芸众生,他有多亮、多特别吗?”

乐正公子似是很难理解她的心情。

乐韶歌没急于制止他们的争吵。她莫名觉得,这种争吵对他们三人而言都很有益处。

——她觉着自己和乐正公子可能犯了同样的毛病,他们大概太不接地气,又太以己度人了。

而小姑娘……乐韶歌能明白她的心情,却觉得她也并非没有错处。她将自己看得太低微,将“遇见刘穆之”这件事看得太过意义重大了。

想到她平生所行之路、所见之人,又觉着这似乎也不能怪她。该怪人间界,或是她的父母真的将她养成了井底之蛙。而作为一只井底之蛙,她心底却依旧存留着对大千世界的向往。当刘穆之让她看到更广阔的天地,让她成为了更好的自己,她便对他倾尽一切。不惜私下同他媾和,不惜跟他私奔,做尽了“不该”做的事,至死都没怎么后悔——她大概也没意识到她身上闪耀着的光芒有多么美丽吧。

乐正公子露出嘲讽的神色,“再亮也不过是砂,再特别也不过是蛙,同你也没什么本质区别——你既如此向往,何不自己也去闪一闪,特别一番?莫非只要跟了刘穆之,你也能染上他的闪亮、特别?变成不那么平头、不那么芸芸的那一个?”

小姑娘被他噎住,半晌,才喃喃道,“……你说的容易!”

是的,问题在于不容易——乐韶歌想,在人界,读书、求学、游历,甚至包括见识各色各样的人,任何一样对这小姑娘而言,都是很难得的事。当她活着时,也许刘穆之是她通向墙外世界的唯一一扇门——唯一一扇她可以争取的门。

“再难也不过一死。”乐正公子道,“死都死过,还怕难吗?”

小姑娘再次怔住了。

乐正公子道,“想明白了,就轮回去吧。下次记得多读书、多行路、多见人。待你自己成为独领风骚之人,区区一个刘穆之也就打动不了你了。”

小姑娘扶着瓶壁滑坐下来。

半晌,忽又恶狠狠的问道,“那你自己呢?莫非你就能在你那口井里独领风骚?”

乐正公子:……

“就算你通天彻地又如何?还不是被个不解风情的二愣子拿住了?媚眼抛给瞎子看,眼波都把瞿塘峡填满了!酸味隔着瓶子都能闻到,人家头都不回一下。你长得再好,才情再高,本事再大又如何?我都替你难过了!”

乐正公子回以字正腔圆两个字,“白、翎。”

他衣上眠鸟忽的睁开眼睛,小姑娘吓得抱头大喊,“姐姐救我。”

乐韶歌尚未回过神来,乐正公子已自觉抬手一遮衣上孔雀眼,闷闷的别开了头。

乐韶歌:……?

乐韶歌挼了挼坠子,算对小姑娘求助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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