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大猫吗,超凶超猛的那种作者:故乡异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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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里厄兄弟立即下令撤退,但已经来不及了,十多只虎王从各个方位阻拦了狼群逃命。
这时候孔达也跑了过来加入战斗,这里距离孔达的领地已经非常远,他是知道这边发生了大战不停歇的跑过来的。
阿穆尔和巴克利并不知道芬里厄兄弟什么时候能组织好狼群反击,更不知道会在哪里和狼群发生如此这样的世纪大战。
因此他们只是告诉了泰加林的所有虎王,不论在哪里发生大战,周围领地的虎王一定要在他们咬死一半以上的狼的时候冲过来帮助他们清理狼群,过早冲过来会吓跑太多的狼,太晚冲过来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
阿穆尔用自己虎啸告诉了周围领地的虎王冲锋的时间。
太远领地的虎王当然是没必要跑过来的,主要是太远领地的虎王跑过来不及时就没用,跑过来太早又会吓跑太多的狼,功亏一篑,冲锋的时机特别重要。
阿穆尔没有让任何一只带虎崽的虎妈参加这次的战斗,虎崽是种族繁衍昌盛的希望,虎妈们不能受伤,受伤的虎妈养崽会特别困难。
十几只虎王从外围杀进来,速度特别快,阿穆尔和巴克利带领的五只雄虎则从里面杀出去,里外夹击之下,狼群早就已经丧失信心,慌乱不已的逃命,却连逃命的方向都找不到,无头苍蝇一样乱转,咬死这样的狼简直不要太容易。
芬里厄兄弟从来就知道阿穆尔和巴克利有多厉害,他们更知道狼群一切的挣扎都是徒劳,然而他们还是不得不为了种族而战,即便是毫无希望的战争。
要打这样一场必输的战役,芬里厄兄弟的心里素质一定要非常好,否则根本就不敢应战。
芬里厄兄弟知道他们不能死在这里,如果他们死在了这里,狼群就真的彻底玩完了,他们拼命的跑,一边跑一边发出一声声的狼嚎,召唤其他的狼赶紧逃命。
这样一场必输的战役,是必须要打的,与其让阿穆尔和巴克利带着七只老虎隔一个咬死七.八百只狼,还不如拼死一搏,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隔一天咬死几百只狼这种钝刀子割肉的方式并不能让这些被森林里优渥的生存环境蒙蔽了心眼的狼群迅速的明白,再多的狼都不是老虎的对手,所有的狼还是认为只要其他的老虎不和这七只老虎联合起来就不怕。
只有用这样简单直接粗暴的方式,逼着其他的虎王和阿穆尔联手,所有的狼群才会意识到,必须马上离开森林。
芬里厄兄弟早就预料到了今天的这一战会是这样的结果,更知道这样的结果才能逼着所有狼群马上撤退回苔原地区,再也不要踏足森林一步。
这一战让几千只狼几乎全部死亡,只有大约十几只狼逃了出去,这十几只狼有的还身受重伤,能活下来的不超过五只,可以说是全军覆没。
芬里厄兄弟也受了很严重的伤,只是他们的体型巨大并且更加的健壮,受再严重的伤都能抗住就能活下来。
几千只的狼的尸体洋洋洒洒的铺在地上,一眼望不到尽头,被血染红的森林看不见尽头,血光将半边天都映照的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