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2 / 2)

王都里的各路人怎么想,怎么乐,怎么趁着闵家大少不在拼命折腾,不关海都人的事,但是暗暗使绊子,暗暗拉拢人,甚至希望闵家大少就此一蹶不振的人,却怎么也没想到闵常繁远在海都乐成了花,追媳妇追上了瘾,更加想不到这媳妇一追成,他们所有的准备都白费了,直接被碾成了渣渣。

只因为从出柜这件事起,都是闵家大少布的一盘局,下的一手棋,就算没遇到自己媳妇他们在闵家大少回王都之时,就是自己一败涂地之日,更遑论有了锦上添花。

闵常繁其人,不熟悉的人都会夸一句这人端的是那温润如玉,文质彬彬,熟悉的人则会咬着牙,笑着说,可不就是一个披着狐狸皮的狼。

现下这只披着狐狸皮的狼,盯着在他面前“打情骂俏”的“狗男女”心里皱着眉,面上却是愈发温柔地笑着,荷尔蒙不要钱似的乱放,惹来夜场里的男男女女的搔首弄姿。

“笨蛋,今天又是故意的吧?回家跳给姐姐看?”叶晨曦对着叶日暮讲着这话时刚刚打人的凌厉和冰冷已经消失殆尽,一头干净柔亮的黑色短发衬得她的美人脸精致而干练,叶晨曦看着自己乖巧的弟弟咬着吸管,认真地喝着牛奶,心里感觉特别温暖,伸手揉了揉弟弟微湿的脑袋,好看的柳叶眉微微蹙起,从包包里拿出一条白色的干毛巾替她的宝贝疙瘩擦了擦头发。

“叶小姐,刚刚对令弟多有唐突,还请不要放在心上。”突然出现的温润而低沉的男声打断了叶晨曦的动作,叶晨曦抬起了头,原本柔和的面庞一下子就变得冰冷,她淡淡地吐出几个字:“你怎么还没离开?”语气霸道而理所当然,引得叶日暮心中一阵暗爽,自家姐姐还是这么帅气!简直不能更棒!

多少年没有这么直接地被人落了面子的闵家大少时年29岁,还真一下子没缓过劲来,向来都是他对人理所当然的份,没想到今天竟然换了个,这令闵常繁有些新奇,也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

闵常繁的出轨事件是他本人一手策划的,作为分不清自己性向专注耍人大业的闵家大少而言,出个柜怎么了?能看看哪些人有小动作,能光明正大让那些家伙交出手上私藏的关系和权力,能趁机度个假,何乐而不为?

这么多年身边不缺男男女女的闵家大少,他起初对着夜场里唯一的一个乖宝宝起了兴趣,想得个便宜,这会又对这护鸡仔子似的小妮子多了几分兴味。

“这开场子做生意的哪有还急着赶人的?叶小姐,可真有意思啊。”闵常繁扯着温柔的皮相说着这流里流气的话,愣是没让人觉得像小混混,反倒是多了一点男人特有的痞气,更有男人味了。

“你刚刚是不是对我弟动了歪脑筋?”叶晨曦可不管这人好看不好看,这死皮赖脸不肯走的模样就是欠教训,说话也直接得很。

“叶小姐哪的话?令弟舞姿那么动人,我也是不由得被吸引,怕有登徒子不长眼,就想着帮叶小姐照看一下。”瞧这话说的,情真意切的,讲话一套一套的,仿佛真是个怕孩子误入歧途的好哥哥呢,闵常繁扬起了标志性的礼貌笑容。

叶晨曦收起了毛巾,对着叶日暮柔声说道:“好好看姐姐的动作,回去考你,要是没记住就自己做五百个下蹲。”

说完,就直接向还心有疑惑的闵常繁凌厉地一踢,被闵常繁条件反射地伸手挡住后,动作不停地就是一拳,招招利索而且有力道,叶晨曦越打越上瘾,加上脑海里浮现出眼前这伪君子对着自己的宝贝疙瘩直勾勾的模样,心中怒气又升腾了几分,连带着打人的动作又迅速了几分!

这突然变得凌厉的招式还真让闵常繁一时不察小腹中了一拳,忍着疼,胸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情绪,好强,有趣,真有趣,闵常繁也收起了一开始只是玩玩的心态,认真地动起手来,一招一式两人的打斗令舞池里跳舞的人都不由得停下动作,认真看了起来,围观成一团。

“是大小姐!大小姐下手这么狠,肯定是这男的不长眼!”

“我赌五毛这男的对叶小少起了歪脑筋!”

“我赌五毛大小姐赢!”

且不说这边围观人群的纷乱,叶晨曦打得起劲时,跳到舞池中央,看似没有防备好差点被闵常繁打到,抓着立式话筒,令闵常繁刚好打到话筒柄上,发出一声“砰”响,叶晨曦对着话筒微扬嘴角,很是理所当然地说道:“今晚打这男人的单,本小姐全包了!”

话音刚落,也不管闵常繁的诧异,身手敏捷地跑向自己的宝贝疙瘩,就拐向一个暗道出了场子。

而那边收到自己老板手势的手下也极其上道地当起了托,伸手打了一下愣住的闵常繁:“我打了!免单么?”另一端的吧台:“没把东西搞破,不把人打残打死,当然免!”等闵常繁极其迅速的发现巨大的舞池中唯一存在的“武器”立式话筒已经不见时,铺天盖地的拳头已经令他疲于应付,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的闵家大少经历了他有生以来最疼痛也最难忘的夜晚。

另一边,出了场子的叶氏姐弟,坐在车上,叶日暮睁着眼睛,很兴奋地对着自己“咕噜咕噜”喝着水的姐姐说:“姐,你什么时候把人换的?”

叶晨曦盖好瓶盖,对着叶日暮毫无形象地翻了一个白眼:“你才发现啊,每次你来的那两个小时我都是关门不干的,场子里的都是叶氏练过的员工,不然我哪放心?不知道今天晚上这人怎么进来的?”

叶日暮歪头思索了一下,眼睛一亮:“我知道!是和君叔叔前后进来的!”

叶晨曦撂了一下头发,看了眼自己还身处青春期的弟弟,很是认真地说:“日暮,你有想过以后干什么么?是和爸爸一样走上舞台?还是接管叶氏?就算你不打算接管叶氏,但是有些人员你还是要记清楚的,像这样我把他们换在夜场里将近三个月了,你还没有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你觉得没问题么?”

叶晨曦虽然有自信护住自己的弟弟,可是看着才年仅14岁就风华难掩的少年,她不敢想象要是像今天这样莫名其妙出现的强大男人出现在她弟弟身边,而她不知道的话会发生什么?要是善意的还好说,要是恶意的,叶晨曦简直不敢想象,和闵常繁的对打,也让她发现了闵常繁的强大,不然也不会想出这样一个法子对付他,要是弟弟单独一个人面对他,会发生什么?

叶日暮低低的笑声打断了叶晨曦的沉思,叶日暮轻轻地抱住了他最爱的姐姐,温暖而依赖:“我知道的,我的笨蛋姐姐,我都知道的,你别怕,我在长大,相信我,我会长成能保护自己,保护你,保护爸爸和爹地的男人,要知道,我可是你的弟弟啊……我的笨蛋姐姐。”

叶晨曦心里一暖,摸了摸叶日暮的头发,宠溺而无奈地说道:“你啊……”

叶晨曦不知道,她狡猾的弟弟远比她想象的要强大很多,却执拗地呆在她的羽翼之下,是为了能够随时可以反过来保护她。

作者有话要说:00突然发现儿子辈的脑洞可以写一本书==

明天再更一个就一定要停下233333答应的粗长就是你们发现今天比昨天长了么【眨眼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最多再来三个番外~

爱你们~求收藏求留爪么么哒

☆、十年之约

“叶日暮,如果到我们俩三十岁,你也没结婚,我也没结婚,你就嫁给我吧。”青年眉眼弯弯,翻着书页,看似不在意地说着,指尖却捏紧了书页。

“不要!”美青年的声音落在青年心底会有种过电的感觉,哪怕这两个字的回答并不是青年所希望的,青年得到意料之中的回答,仍然会觉得失落,微微低头,长长的睫毛遮住了他失落的眼神。

“荀霖,如果到我们俩三十岁,你我都未曾婚娶,那么,你就嫁给我吧,你只能说好。”美青年笑得张扬,一把抽过青年手中的书,对着青年极其霸道又理所当然地要求道。

阳光打在美青年的侧脸上,扬起的弧度像是初春的第一道温暖,青年惊讶得微微张唇,直到美青年揉了一下他的脑袋催促道:“快说好!”

青年目光一瞬不瞬地直直望向美青年,郑重而温柔地说:“好!”

那年,他们二十岁,是彼此最好的朋友,在清风吹过的图书馆回廊里,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

叶日暮和荀霖是好朋友,众人皆知。

一个张扬似火,一个温润如水,却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他们相识也是个巧合,两个人参加了同一场国际音乐节大赛,都夺得了大家的赏识。

“我觉得b小调那第二十四小节可以再高一点!”“不,我觉得用变调更好!降半调更有味道!”

“你身子那么僵跳舞能行么?”“说什么行不行?男人能不行么?”

“你不是伪君子么?装什么装?”“你不是红辣椒么?怂什么怂?”

“信不信我揍你?”“哦,你还会揍人啊?来一架?”

“谁t要欺负我兄弟?”“你来凑什么热闹?我一个人就能解决了!”

相识靠一小时,混熟靠一个月,相知靠三年,两肋插刀靠五年,从同一场比赛到后来的合作到同一所大学的就读,他们两个就像两个天然的发光体,到哪里都会发出璀璨的光芒,吸引各路男男女女。

荀霖忘不了他们这五年中的三个月,他们在那三个月交往了,说来也搞笑,好兄弟居然交往了,其实只是叶日暮被人缠烦了,然后很无心地说:“那些人好烦啊!还是霖霖最好了!和他们交往还不如和霖霖你呢!”

荀霖当时就觉得自己心跳很快,看着叶日暮比女人还美却不显女气的脸仿佛受诱惑般地说:“那么日暮,你为什么不试试看和我交往一下呢?反正和我在一起你又不会吃亏,还可以打发那群人!”

荀霖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宛如自己心底最深处的秘密被翻了出来一般,见叶日暮沉默,他扯了扯嘴角:“我就开个玩笑,你别当真啊!”

“我觉得霖霖这主意不错啊!反正我们俩都没喜欢的人,要不就试试?不过时间久了会影响霖霖找喜欢的人,那我们就交往三个月好了!”叶日暮越说越兴奋,觉得自己的主意真是棒极了,叶日暮这么说着,看着荀霖微微发红的耳尖,不知怎么的就有想要咬上去的冲动,心跳也有点快。

“日暮觉得好就好啊,反正也就三个月,我也无聊。”荀霖看似不在意地说着,却默默握紧了拳头,似乎这样就可以遏制住有些不受控制的心跳。

就这样叶日暮和荀霖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交往,因为一直分不出攻受问题,两个人一开始还纯情地模仿小学生谈恋爱,拉拉小手,偷偷亲亲,后来该摸的都摸了,该做的也就差那最后一步,然而就是这最后一步让他们结束了三个月的交往,恢复了最好的朋友的关系,两个人不知是真的心大,还是能演,愣是和之前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和睦地处着,也在毕业那天定下了十年之约。

两人的三个月交往结束在海都很平凡的一个酒吧里,那天刚好是荀霖十九岁生日,两人就到酒吧里一起庆祝生日,本来应该是浓情蜜意的一晚,偏偏两人都喝多了,本来该滚在一个房间,一张床的两人,第二天偏偏从两个房间里出来,这样的分手也是必然的。

“昨天晚上很舒服吧?算算也三个月了,我们还是分手吧,省得耽误你的好事。”叶日暮压着心里的怒气,盯着荀霖脖子上的吻痕,语气平静地说。

“好呀,也省得耽误你的好事,分手也好,还是好朋友,对吧?”荀霖头还很疼,一直有起床低气压的他还有些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要分手是么?他奉陪啊!

分道扬镳的两人各自回家,谁也没问那天的事,谁也没再提那天的事,第二天还是好朋友,只是两人换男女朋友的速度比赛似的,一个比一个快,毕业那天倒刚好都是光棍。

像是电影情节发展的一样,凡是定了十年之约的人,总会分别十年,他们也一样,明明毕业后一开始还在同一个城市,后来却越来越远,明明联络那么方便,却又像是不想先低头一般没有人主动联系对方,就这么空了整整十年,一直到叶日暮生日。

叶家唯一的少爷的三十岁生日自然是要大操大办,叶家唯一的少爷是个被吹上天的人物,听说人美得比女人还美,听说叶少的手段比叶三爷还狠,听说闵家大少迎娶叶大小姐的时候被自己的小舅子打得牙都打没了还不敢喘气,听说谁爬上叶少的床谁这辈子就不用愁了,听说叶少这么多年都没有固定的伴,全城的小姐少爷都盼着有机会当“叶太太”!

气派雄伟的叶家主宅今夜注定灯火通明,觥筹交错,豪车云集,打扮得体的人纷至沓来,就差在每个人出场的时候来数十个闪光灯“啪啪啪”地照着了。

“叶少,生日快乐!”“叶少,生日快乐,生意兴隆!”“祝叶少青春永驻,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不停的祝福,不停的礼物,络绎不绝的敬酒的人,叶日暮游刃有余地应付着。

十年的时间足以一个人改变很多,风华绝代的叶日暮,变成了令人商场上的人闻风丧胆的叶少,当年纵情享受着舞台的叶小少爷,变成了将叶家完全洗白的板钉钉的下任叶家家主。

“二宝,恭喜你又老了一岁,哪天给爸爸带个媳妇回来啊~”花非花不害臊地揽着叶百业的手臂调笑着自己在灯光下看起来仿佛闪闪发光的小儿子,时光对叶家这对夫夫似乎特别优待,年过半百的两个人身体都还很硬朗,双鬓微微有银丝浮现,却使他们增加了几分味道。

“好呀,我亲爱的爸爸。”听到小儿子的回答,花非花和叶百业都有些愣,知子莫若父,所以花非花和叶百业从来没有对小儿子拉郎配过,不过心里也多多少少是有些期待的,毕竟为人父母的,总归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们都有个伴。

“你们的媳妇来了。”还在愣神的夫夫俩听到小儿子低沉且势在必得的声音,顺着儿子的目光望去,细看了一会,这媳妇,他们也是知道的,荀家的独子,荀霖,他们儿子曾经最好的朋友。

“小弟,你看我给你带来了谁?是在毛里求斯遇到的!”叶晨曦语气激动,已为□□的她却没有了年轻时的干练和冰冷,却仿佛是一块暖玉,浑身散发着温暖而愉悦的光芒,看来闵常繁对她很好。

“谢谢姐姐,我看到了。”叶日暮扬起一抹真挚的笑容,他的姐姐总是能帮他大忙。

被叶晨曦拉上前的荀霖,举起酒杯,看向眼前这个无数次出现在他梦中的人,他稳了稳心神,让自己平静下来,笑着说:“日暮生日快乐!这些年过得好么?”后半句终是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

“不好。”叶日暮的声音比起十年前要更加低沉,犹如优雅的大提琴,落在荀霖心底却仍是让荀霖有种过电的感觉,朝思暮想,是荀霖对叶日暮的感觉,坚持维持了一年的好朋友身份,荀霖终究是维持不下去了,他怕自己忍不住就办了叶日暮,怕自己做出难以想象的事情,连朋友都没得做了,所以他只能逃,全球各地地跑。

“霖霖不在我身边,我怎么可能过得好呢?”叶日暮说起这话仿佛在说什么真理一般,一本正经而理所当然,荀霖心里一颤,几乎就想将心中的欢喜和喜爱还有思念全都告诉叶日暮,终究还是将指尖扣紧手心,忍住了自己的冲动。

“霖霖呢?没有我在身边,过的好么?霖霖只能回答不好。”叶日暮看着荀霖的沉默和怔愣,心中一阵柔软,没事,只要回来了,霖霖就再也没有机会走了。

“不好。”怎么会好呢?世界那么大,却走到哪里都会想起你,都会想你现在如果在自己身边该有多好,再美的风景都比不上梦中的你对自己的回眸一笑。

“为什么不好呢?”叶日暮放柔了声音,温柔地仿佛声音都放了糖,让荀霖有种自己被宠溺的感觉,他摇了摇头,着迷了般说道:“因为会想你,所以不好。”

闻言叶日暮只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可爱,这么让他喜欢,这么让他放不了手,是他不好,居然都没有调查就主观臆断提出了分手生生错过了眼前的人十年。

当年从两个房里出来的误会其实很简单,两人身上的痕迹都是对方造成的,醉酒中的他们还要争个攻受,最后分不出来的两人都赌气各自一个房间,可第二天醒来却都忘了,真是搞笑又无奈。

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荀霖脸一红,捏了捏酒杯,见叶日暮久久的没有反应,不由得一阵烦躁,突然想到了什么,却见眼前的叶日暮也眼前一亮。两人对视了一眼,极其有默契地开口:“十年已到,嫁给我吧!”

“好。”谁嫁谁娶都没关系,只要最后在一起了,都要百年好合。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看到这里的人可能不多了,可是蠢作者还是想说就算是番外,能写自己想写的故事,还有你们看,真是太好了!

本来想让他们的十年之约终是作废,各自娶了各自不认识的人,可是想想番外还是算了,要甜233333

嘛,明天是君洛岚的故事,虽然有小天使说想看小辈的,但是君洛岚的故事蠢作者真的好想写啊!

另外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去看蠢作者的新文《哭着喂你求你走》,是一个很轻松的变文~希望大家喜欢~

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封缄的日记

我叫封缄,从我开始有自我意识的时候,我就有了自己的生存价值,因为君洛岚。

我是为他而存在的,在他最痛苦的时候诞生,然后一直陪伴着他,我透过他看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从他的眼中透露出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灰色的,一开始,我以为是我不适合掌控他的身体所以看到的世界是灰色的。

因为每次我清醒的时候,他都是沉睡的,他清醒的时候,我则是沉睡的,直到后来,他清醒的时候,我也是清醒的,我才知道,原来君洛岚的世界从来没有存在过色彩,我的世界自然也没有色彩,因为我不知道除了灰色意外的颜色是什么样的。

对了,君洛岚患有外面的人口中说的视觉性色彩单一,但是他不知道,他没有表现出来,所以外面的人也都不知道。

直到,君洛岚又一次自残的时候,我看见了红色,那是我看到的第一个除了灰色以外的颜色,很好看,很醒目,会让人有种全世界都只有这种颜色该多好看的感觉,总之比一成不变的灰色是要好看很多。

君洛岚昏倒了,我醒了,手腕处还有外面的人说的名为“疼”的滋味,我盯着那道发疼的伤口,缠着灰色的绷带还渗出了好看的红色,几乎想让我把绷带解开,多看一些红色,可是我知道不可以,红色是血的颜色,太多,君洛岚会死,我也会死,而我不想死。

是的,我不想死,哪怕君洛岚一次一次自残到我能看见红色,我也不想死,死意味着消失,意味着我再也不能看见君洛岚,再也不能陪着君洛岚,再也没有机会知道我的存在,这种事实我不容许他发生。

君洛岚不好,很不好,很傻,很笨,永远是表情淡淡的,永远做着他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像是一个被装了芯片的机器人,哪怕拥有了自己的意识和感情也仍然被人操控,君洛岚,真可怜。

最初醒来的时候,我就躺在灰色的医院里,看着灰色的人走来走去,听着他们叫来名为医生的人对我说:“你需要进行心理疏导,你有抑郁症。”哦,不是对我,是对身体那个自残了又昏迷,派我来应付的君洛岚。

我并不讨厌应付那些所谓的著名医生,有趣的很,他们会摆出一副十分温柔的样子,开解我,让我要热爱生活,表示愿意做我的倾听者,多么愚蠢,多么搞笑啊,这些著名的医生居然没有发现他们的病患早已换了人?!哦,对了,在外面的人看来,我就是君洛岚,我们是一体的,同一个人,多好,我喜欢这个概念。

这个游戏并没有持续很久,也就两年左右,因为终于有个医生发现了我不是君洛岚,哪怕明明只要我想,外面的人是永远发现不了我的,因为我是多么的了解君洛岚,可是,我听隔壁病房在说:“你不能被你的副人格主导,你要去主导他。”

我装作不在意地听着隔壁病房的话,我突然有了让君洛岚发现我的计划,只要外面的人知道了我的存在,他们一定会告诉君洛岚我的存在的!这个想法令我有些激动,终于要和你见面了呢,君洛岚。

事实证明我成功了,可是我也失败了,君洛岚的确知道了我的存在,可我不可能和他见面,哪怕对着镜子,也不行,那是君洛岚的脸,君洛岚的身体,可我觉得我或许和君洛岚长得很像,但是我们应该还是不一样的,就像外面的人说的双胞胎,我们应该还是会有差异的,我真想找找看,我又忘了,我找不了,我没有自己的身体。

不过让君洛岚知道我的存在实在是令我很高兴的一件事,君洛岚如我不排斥他的存在一样,他也不排斥我的存在,甚至完全按着医生的医嘱反着来和我相处,那淡淡的狡黠模样,让我想抱抱他。

我最喜欢的发明是文字,特别是在我和君洛岚并不总是同时清醒的时候,我们可以把自己想对对方说的话写下来,我和君洛岚自己发明了一种语言,这方法还是君洛岚想的,他编排一段对应文字,我编排一段对应文字,像是特工之间对的暗号一样,只有我和他知道是什么意思,全世界只有我们使用这种文字,这感觉真是棒极了!

我和君洛岚的共同爱好是编剧,写,我们会因为一些情节的发展走向争得不可开交,我们争得方式就是很直接地把对方的剧本改了,往往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做一个游戏,心里想一个数字,各自在清醒的时候把数字写在纸条上,藏在剧本里,如果数字相同,那么就各自写一本。

结局毫无意外,我们的数字永远都是相同的,这么说来,我们可以一开始就各自写各自的,可是我们是那么有默契,我们舍不得这个发生争执的过程,舍不得一起做游戏,舍不得每一次看到纸条上和自己心里数字相同时无奈而又喜悦的感觉。

我清醒的时间越来越长了,甚至在君洛岚清醒的时候,我也能保持清醒,有时候我会试着和君洛岚交流,一开始总是失败的,后来却成功了,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但结局总是令人欣喜的,我们可以交流了,不再依靠文字。

我喜欢在君洛岚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和君洛岚聊天,看着君洛岚忙得不停还会认认真真地听我讲话我就有种莫名的感觉,后来我知道,那就是幸福。

我和君洛岚世界的第三个颜色是我和君洛岚一起发现的,是蓝色,当时的君洛岚遇到了回来的凌景元,不受控制的亲近让君洛岚很难受,我想出来代替他,可是君洛岚那个笨蛋却始终不肯。

那天站在天台的时候,君洛岚轻声说:“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是不是也不会死?”我想拉住他,可是在君洛岚清醒的时候,只要他不想,我是不能控制身体半分的,那一瞬间,我真的感觉自己很没用,执着地想往下跳的君洛岚听不见我的声音,我透着他的身体看着外面灰蒙蒙的世界,只能大声喊:“君洛岚!笨蛋!你以为自己跳下去就能看到蓝天么?!”

是一句很无意的话,毕竟我连蓝色都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可是我知道至少不是灰色这样的,下一刻,君洛岚停住了脚步:“封缄,那是蓝天么?”

君洛岚仰起了头,我也透着他的身体,第一次看见了蓝色,亮亮的,很清透的一种颜色呢:“是的,君洛岚,是蓝色,我们一起看所有的颜色好不好?”

蓝天下,我听见君洛岚笑着说:“好。”我能看看他就好了,君洛岚肯定笑得很好看。

我和君洛岚的游戏又多了一个那就是发现颜色,我们已经见过灰色,红色,蓝色了,以后肯定能见到更多的颜色的,我们如此坚信着,在君洛岚出演第一部戏的时候,在剧中主角惨死的山坡中,红色之外,我们看见了第四种颜色,绿色,因为红色而衬得更加鲜嫩的绿色,好像死与生一样,对照鲜明。

有了绿色后,我们渐渐发现了越来越多的颜色,黑色,黄色,橙色,青色,紫色……“君洛岚,你照一下镜子,我看看吧。”我见过粉色后,对着君洛岚说。

君洛岚点了点头,走向了卫生间,我透过君洛岚的眼睛看着他,君洛岚的眼睛是有点茶褐色的,君洛岚的眉毛是淡黑色的,君洛岚的肤色是米白色的,君洛岚的嘴唇是粉色的,君洛岚的脸颊是粉色的,君洛岚的耳尖是粉色的。

外面的人说,粉色是害羞的颜色,是喜欢的颜色,君洛岚害羞了,我真喜欢。

君洛岚被疯子凌景元缠住了,被疯子凌景元关住了,每到这时我会由衷地庆幸君洛岚的身体受不明控制,所以每一次凌景元的强迫都必须下药,而且因为不明控制,每次做那令人作呕的事情的时候君洛岚都是沉睡的,和我一起。

凌景元抓了花非花,我面世的第一个剧本的主演,他演戏很不错,我和君洛岚都喜欢和他对戏的感觉,很自然,花非花是一个很神奇的人,最起码凌景元抓了花非花后,君洛岚的确得救了,因为叶百业。

君洛岚和叶百业说的那段话我并不懂,君洛岚有秘密瞒着我,我知道这一点,我想等他主动开口和我说,可是我看见了凌景元杀了叶百业,入了狱,君洛岚帮着花非花管理公司,死去的叶百业又复活了,可是君洛岚却始终没有将他的秘密告诉我,我又一次讨厌起君洛岚清醒的时候我的沉睡,哪怕很少,我也讨厌。

叶百业复活后,君洛岚出了国,登上飞机前,他对我说:“我想和你一起看看这个世界,好不好?”我当然说好,只要和君洛岚一起,无论怎样对我而言都是好的,哪怕我只能透过他看这个世界。

君洛岚和我一起走过了很多地方,见到了很多人,宽广的海洋,无垠的沙漠,茂盛的热带雨林,白色大教堂,水上之城,热情的旅店老板娘,站在桥头的流浪小提琴手,追着树叶的摄影热爱者……

“封缄,我爱你。”对着风平浪静的爱琴海,君洛岚突然说道,我莫名有些心慌,这种一丝丝的心慌几乎盖过了所有的喜悦。

君洛岚慢慢想海里走去,越走越深,连我都感受到了冰冷,“封缄,你要好好活下去。”

“君洛岚!你快停下!”我恨极了自己难以掌控这具身体的主动权!海水慢慢到君洛岚的脖子,嘴唇,鼻子,眼睛……

笨蛋这个约定,我可完成不了……那么,我们一起好不好?和从前一样,从我存在那一刻一样,死亡的颜色是彩色的,笨蛋,你看到了么?

——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想碰碰你,亲亲你,拥抱你,拥有你,直到永远,你说好不好?

——好!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的最后,这个故事终于结束了,感谢一路来大家的陪伴,就算蠢作者的拖延症再怎么犯,终究还是要结束了,给这本书打上一个完结的标签。

说起来,好像还会伤感呢,未来的路,对你我而言都还要走很久,这将近三个月来的陪伴,是你们生命中的一瞬间,也是我生命中的一回首,再次感谢你们,我亲爱的小天使!么么哒!

祝所有小天使都要好好的,都要幸福,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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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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