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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现在,常湛任性地要深夜买醉,可自己不能放任他,无论是作为一名医生还是常湛的朋友,他都做不到让他处于一个危险境地。

在某种方面来说,他要替老师照顾好常湛,这不是理所当然,却是人情世故。

林书雁迟钝许久,才说:“晚上不安全,还是早点回去吧。”

常湛轻挑了下眉,不安全?林书雁当他还是初中生呢?再说,要说不安全也是别人不安全,他怎么看都更像个危险人物。

“我自己在酒吧呆了一晚上,你知道有多扫兴吗?”常湛说,“一晚上全酒吧的人都在看我,每个人都要凑过来问一句‘没人陪么’,所有人都知道我被放鸽子了。”

“可是我约的人呢?”他眼圈发红,不是难过,而是生气,“在跟别人喝酒。”

除了说抱歉,林书雁没法再开口。晚上他点的低度数的酒,虽然喝了两杯,但除了有点热外,并没有感觉不妥,至少没醉。

只是他不清楚自己还有多少余量够常湛折腾,便说:“我喝不下了。”

“那看我喝。”

常湛固执得让林书雁感觉他是只渴求陪伴的幼兽。

两人就在路边站着,正是街角,第一家酒吧的生意总是异常好,以至于来往的人都要多看他们几眼,以为这是酒吧新出的揽客手段。

林书雁被来往的人看得不自在,他实在不大喜欢酒吧的氛围,至少今天选的这家他不喜欢,想了想说:“非要喝,那就回家喝吧。”

见他妥协,常湛立刻情绪回温:“那你陪我吗?”

他简直是活祖宗,不陪能行吗?如果非要把这种境地打个比方,那一种选择是引狼入室,一种是羊入虎口,想了想,林书雁还是选了第一种。

“去我家吧,我那儿还有瓶葡萄酒,要是你不喜欢,就自己再买瓶带过去。”

其实常湛猜到他是不喜欢酒吧的环境了,毕竟像林书雁这样的人,常年呆在图书馆和实验室,很少来这种娱乐场所,这里的音乐只会让他心烦意乱。

不过他也没想到林书雁会纵容他去家里,常湛还记得上次去他家,是自己找理由非要上去的,林书雁虽然没拒绝,但也表现得有些抗拒,甚至好几次想赶他离开。

显然因为他的温柔圈套,猎物的戒备放低了。

可他又不想跟以前那样,把林书雁当做他的猎捕对象。因为捕获猎物需要手段、狡猾、陷阱,这些会伤害猎物,而这次他只是想诱导、牵引、甚至保护。

漂亮纯情又高傲的梅花鹿,他不舍得猎杀,他更想豢养。

葡萄酒就足够。站在酒吧外不知多招揽了几波客人的两座门神终于肯走,林书雁又问了遍:“你开没开车?”

“开了,先放这吧,我明天过来开。”

在路边随手拦了辆出租,常湛先让林书雁上去,自己才钻了进去。

路上,他还是忍不住问:“林医生,光喝酒是不是太单调了?”

林书雁开玩笑:“别告诉我还得给你配俩菜。”

“那倒不用。”哪有葡萄酒配菜的啊,常湛惋惜道,“可惜这个点花店关门了,不然应该买两束花陪衬,还有蜡烛。”

恋爱中的人从来不乏浪漫天赋,花不衬酒,衬人,常湛想。

而林书雁在想,好不巧,这两样东西他正好有。

第27章 太想见你了

客厅灯光暖黄,胡桃色橡木餐桌将房间衬得更加柔和温馨。林书雁从书房里取出那瓶白葡萄酒,是去年毕业的本科学妹送的,林书雁指导过她毕业论文。

餐桌上的玻璃瓶里插着花,几朵香槟玫瑰,仍旧是毕业那天常湛送的,向日葵和桔梗都蔫掉扔了,偏偏玫瑰开得好,枯萎也仍有韵味,林书雁本打算做成干花。

葡萄酒度数不高,偏甜口,不知常湛能不能喝惯。家里没有高脚杯,他拿过来两个普通玻璃杯:“将就下吧。”

常湛四处打量,房间里的摆设跟他上次来没有不同,今天却总觉得徒增了几分暖意,也许是因为林书雁对他的态度没那么冷了。

他主动开瓶塞倒酒,淡黄色液体盛满酒杯:“林医生,你刚才喝了几杯?”

“两杯。”林书雁点的本来就是低度数的酒,因为还要送曹逸回家,没敢多喝,后来再续他干脆要了杯柠檬水。

常湛说:“那你也要陪我喝两杯。”

没见过他这么幼稚的人,林书雁怀疑他刚幼儿园毕业,可偏偏他这个不但没跳级还比大部分人多读了三年书的人,被他拿捏得稳稳的。

酒的味道比想象中还要甜,常湛抿了一小口,不禁拧眉:“好甜。”

林书雁看出来他在嫌弃,也是,任谁喝惯了好酒烈酒,再喝葡萄酒便觉得没滋没味,如品糖水。

他不爱喝也不懂酒,因此一瓶葡萄酒才能放了一年。估计送他酒的师妹也不懂,光挑着样式好看的选了,没顾到口味。

酒瓶确实漂亮,一看便是女生的眼光,常湛估摸着刚想问,就听见林书雁道:“这是别人送的。”

只有一瓶,还是别人送的,看来他平时不喝酒。常湛摇着酒杯若有所思,头顶的吊灯在液体和玻璃上折射出漂亮破碎的光。

他喝了两口,便站起来走到窗边,夜晚的一切都很宁静,老式小区里树木苍翠,望下去黑漆漆的。楼层太低,也看不见城市的车水马龙,只有月亮还在跟云层你躲我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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