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李秀娟以为是自己,在推搡过程中,不小心把刘大国杀了。
慌乱的李秀娟顾不上报警,更顾不上找人帮忙,只想着将孩子从刘大国手上救出来。
由于人死之后,身体会急速僵化,刘大国的两只手,牢牢的抓在孩子脖子上,怎么都松不开。
李秀娟无奈之下,从院子里拿出刚磨好的砍柴柴刀,闭着眼睛将刘大国的两只胳膊砍下来。
随后,李秀娟一点一点,将刘大国手指从孩子的脖子上拿下来。
马如龙一脸冷然的对我说道:“林哥,这可能是真的吗?”
我摇摇头,没有回答马如龙的话,而是对李秀娟问道:“那些钱是怎么回事?”
“钱是保险公司赔的。
李秀娟告诉我们,刘大国死后,她拖着尸体想着丢往隔壁村的废旧灌溉沟。
拉拽过程中,刘大国内衣兜里,掉出了几沓钱和一张纸。
纸上是刘大国的入院通知,钱则是刘大国在被检查出肝硬化后,保险公司赔的钱。
第146章 命案背后的另一个人
据李秀娟所讲,刘大国在城里打工多年,有一家公司的老板对员工很不错,在他们入职当天,就给这些员工买了意外和疾病险。
按照李秀娟的猜想,刘大国随身带着这些钱,应该是想在最近的日子,进入医院进行治疗。
发现这些钱后,李秀娟没敢乱动,从家里找了一个废旧的皮包,将钱装在包中,随后埋在自家责任田附近的树下,打算等到风头过去以后,再把这些钱拿出来,风风光光的给刘大国办一场葬礼。
我没有轻易相信李秀娟的话,尽管这个女人的眼神清澈,说话没有任何的卡顿,但越是这样,越让我起疑。
为了确认对方说的话,我让马如龙去找来村干部,由村里的妇女主任负责照顾李秀娟家的两个孩子。
紧接着,我打电话从局里请来支援。
半个多小时后,两台警车开进村中,在李秀娟家中的炉灶下面,找到了作案工具柴刀。
李秀娟被四名全副武装的警员带上警车,我和马如龙乘坐第二辆警车返回警局。
经过几个小时的排查,证明李秀娟所讲的都是真的,城里的老板以及保险公司相继证明,那些钱的确是刘大国的保险金。
同时,马如龙也从两个孩子嘴中,断断续续的问出,当天晚上的确是刘大国先掐他们,他们的妈妈才会用刀砍断刘大国的胳膊。
案件就在这种情况下宣布告破,不过我的心情,却是非常的沉重。
局长范正义亲自主持结案会议,先是狠狠的夸了我一顿,并且鼓励我们再接再厉,将城里警局先进经验传授给他这间乡村警局。
面对范正义的夸奖,以及众人的鼓掌祝贺,我的心情没有丝毫好转,反而更加的沉重。
李秀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如今沦为阶下囚,孩子以后该怎么办?
就算送到城里的福利院,失去母亲的照顾,他们是否能够健康的成长?
“局长,李秀娟的这件案子,能不能定性为正当防卫?”
“有点困难。”
范正义面色为难的看着我,说道:“我明白你的心情,要将李秀娟的案情,定义为正当防卫,需要有人证,她那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显然无法充当人证。”
是啊,这也是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根据李秀娟的描述,她是在刘大国暴力殴打,以及威胁到孩子生命的情况下,才会和刘大国发生推搡。
但是我却知道,李秀娟和刘大国的推搡,不是导致刘大国死亡的主因。
别忘了,刘大国身上伤痕累累,不可能是李秀娟造成的。
刘大国的真正死因,是在被人暴力殴打后,心脏器官衰竭而死,也就是说,刘大国当时回到家里,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
他在愤怒交加的情况下,心内血液流动过快,促使心脏跳动超出正常人的承受范围,进而促发体内器官病变衰竭。
只要找到欧达刘大国的人,从他嘴里问出当时的情况,李秀娟的所作所为,就可以被定义为正当防卫。
即便李秀娟在刘大国死后,用柴刀砍下了他的两只胳膊,也算是正当的应急反应。
退一万步讲,到了法庭,法官李秀娟卫过当,大概率会是缓刑,不会入监执行。
现在的关键问题,在于找到那个人。
想到这里,我叫住准备离开会议室的众人,没等范正毅开口,我便走到了会议室的白板前,拿出之前拍摄的照片贴在上面。
我指着照片上的伤痕说道:“大家看,这些伤痕深浅不一,以李秀娟的力气,根本不可能造出这些伤,我怀疑刘大国在回家之,前被一个跟他体型差不多的人殴打。”
说完,我看着范正义,说道:“范局,你先别把案子卷宗交到检察部门,因为这件案子还没有结束,我争取在两天内,找出那个殴打刘大国的人,完善这件案子的证据链。”
范正义沉默了一会,盯着我说道:“你打算怎么找那个人?”
“这个嘛……”
我挠了挠头,事情说起来容易,要办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困难。
首先,案发现场以及死者刘大国所在的村子,都没有监控探头,凭借技术手段寻找施暴者,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思来想去,我决定借鉴东山镇警局一贯的办案方式,采取人力摸排的办法,在回村的几条必经之路,派警员询问过往的村民,尽可能的寻找当晚的目击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