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
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麽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市。
”程宗扬半信半疑,“看不出来,你还搞进出口贸易——你想买什麽?外面贩来的珠宝珍玩,还是玉石香料?”朱老头道:“大爷瞧着,你的七里坊弄得不坏——你就给大爷买条街吧。
”程宗扬一听眼都红了,痛斥道:“买个火鸡!买条街?你说得轻巧!那得多少钱你知道不知道?换成金铢,能把你砸死几百次还有剩的!”“小程子,赌不赌?”“傻瓜才跟你……”程宗扬突然精神一振,喝道:“赌了!”朱老头竖起大拇指,“有志气!”说着又一条鱼上钩,朱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赶紧提竿,却见鱼钩上挂了半条鱼……一刻钟後,程宗扬神态悠然地坐在芦苇荡中,他手腕漂亮地一抖,鱼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透明的鱼线笔直飞出,挂着蚯蚓的鱼钩落入水中,立刻一沉,轻轻松松就有鱼儿咬钩。
程宗扬一边收杆,一边摇头叹道:“这水里的鱼也太多了,随便钓都能钓上来,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啊。
”朱老头黑着脸蹲在一边,自从钓上来那半条鱼之後,老头儿就走了霉运。
不知从哪儿游过来一群食肉的黑鱼,把近岸的小鱼一扫而空。
那些黑鱼体沉力大,在岸边横冲直撞,朱老头不小心钓住一条,差点连鱼竿都赔进去。
相比之下,程宗扬运气好到爆表,离岸边三四丈外一片芦苇荡里,聚着一窝正值繁殖期的鲤鱼,只要下竿就没有落空的时候。
他的鱼竿拉开足足两丈有余,鱼线一甩,轻易就甩出四丈。
朱老头可就惨了,那根竹竿才五尺,加上鱼线也不到一丈,连鱼群的毛都摸不着。
眼看那群黑鱼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朱老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挪个地方。
他刚找了片地方坐下,又想起什麽,屁股跟着了火似的蹿起来。
结果晚了一步,他前脚刚走,後脚那群黑鱼就游了过来,把他那一窝用苇叶穿起来的小鱼吃了个乾乾净净。
半个时辰之後,程宗扬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比零!瞧瞧这事弄得……要不我匀你两条?免得你老人家的脸面丢到河里捡不起来。
”朱老头黑着脸道:“紫丫头!这臭小子有什麽好的?你就这麽帮他?”小紫浮出水面,笑道:“人家已经上了程头儿的床了,程头儿要是输了,人家也没面子啊。
”“你就是想让他赢,也好歹给大爷留一条啊。
”小紫笑道:“最大的一条给你好了。
”一条鳞片金黄,背鳍火红的肥鲤从水中跃出,直接咬上朱老头的竹竿,那鲤鱼足有三尺多长,两条的鲤须游龙般扭动着,巨大的力量险些把竹竿咬碎。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快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乾净,从鳃後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
最初跟着吴大刀那些糙汉,论打架没一个孬种,论做饭个顶个的废柴,能把东西烧熟就算不错了,口感那俩字什麽意思压根没人懂。
太泉之行跟着武二和萧遥逸,武二就不提了,那厮就是一牲口,干活从来不沾边,吃的时候不合口味,还要叽歪几句,程宗扬不止一次想把锅扣到那厮脸上。
小侯爷倒是没架子,给什麽吃什麽,从来不挑剔——意思是只要“你们”做的,再难吃我也吃。
让我生火做饭,免谈!相比之下,这是最有希望的一趟,队伍里足足有三个女人。
可做饭的时候,程宗扬才知道不管什麽时代,职业女性全都靠不住!小紫对烹饪没兴趣,如果按她的口味,大伙最好都别动火,全吃生的最好,口感丰富,还有营养。
罂粟女和惊理是女杀手,只擅长吃苦,不擅长吃饭。
如果一顿饭能做出几个花样,也干不了这一行。
程宗扬也很想和大家一样,凑合点填饱肚子得了。
但味如嚼蜡地吃过一顿她们做的晚餐,出於对自己味觉的负责,程宗扬只好重新抄起锅勺。
这一回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老家伙居然亲自动手做了锅鱼汤。
鱼头和鱼尾做了个焦溜头尾,多出来的鱼肉做了个红烧,一点都没浪费。
朱老头道:“洛都的鲤鱼,可是天下难得的美味啊。
”程宗扬尝了尝鱼汤,顿时狠狠震惊了一把,“都说龙肉是天上的美味,这鱼都快变成龙了,难怪老头舍得动手。
”“白龙下渊,化而为鱼。
”小紫道:“要跃过龙门,才好再变成龙。
”红日初升,萦绕在两岸间的水气渐渐散开,远方的景物逐渐变得清晰。
伊阙彷佛一座敞开的大门,露出门後一座巍峨的大城。
雄伟的城墙沿着地平线整齐铺开,两座用汉白玉砌成的楼阙高耸入云,甚至能看到上面的朱雀图案,彷佛倚天而立的卫士拱卫着宫城,城内数不清的宫殿楼阁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
四尊巨大的金人分列四方,它们手持承接甘露的铜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宫城最高处,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宫殿,即使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依然能感受到它惊人的气势。
程宗扬望着那座梦境般华丽的帝京,良久叹道:“这麽高的龙门,想跃过去可不容易。
”…………………………………………………………………………………伊阙的关门外人如潮涌,每天都有无数人争相涌入这座繁华的帝都。
走在人群中,程宗扬明显感受到汉国与晋宋两国不同的风气。
汉国尚武之风极盛,汉国只禁止民间持有劲弩和铠甲,其他不论,因此往来的旅人大多佩戴刀剑。
让程宗扬惊奇的是,汉国佩戴武器最多的并非游侠少年,而是士人。
无论是头戴高冠的官员,还是结着方巾的文人士子,无一例外都腰佩长剑。
并且还不是晋国贵族那种镶金嵌玉,装饰性远大於实用性的宝剑,而是真正用於格斗的长剑。
大多数人的剑鞘和剑穗都有些陈旧,显然经常使用。
他们无论乘马还是徒步,都挺身按剑而行,一个个神情磊落,气宇轩昂。
挺拔的身姿,腰悬的长剑,使汉国的文士迥异於晋宋士子的文采风流,显得刚劲质朴,充满了尚武豪放的气概。
汉国的豪杰佩刀最多。
刀乃百兵之王,无论骑战还是步战,刀都是最容易操纵,也最容易发挥威力的武器。
街头巷尾短兵相接之际,一柄长刀在手,就等於多了一条性命。
少年多用弹弓,他们鞍侧往往一边悬着弓匣,一边挂着盛满弹丸的革囊,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坐骑旁带着笼头的烈犬,还有臂上架的苍鹰。
可以说只要架鹰走犬的,都是游侠少年。
还有一种行人也带着弓,但他们所用的箭矢别具一格,尾端都系着极细的丝线。
这些人是擅长弋射的猎户,箭尾的丝线能够有效地收回箭矢和猎物。
因此携带弓矢的同时,他们多半会在肩头扛着一柄猎叉,上面悬挂着捕获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