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河。
陈建邦自从知道闺女和成程要回来以后,他就插着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把毛金兰都晃晕了,忍不住叫他:“行了行了,你瞎晃荡啥?”
陈建邦插着腰的手没放下,嗓门比毛金兰还大:“老子养了二十年的小白菜被猪拱了,你说我晃荡啥?”
年纪越大毛金兰脾气就越大,眼睛一瞪:“跟谁俩呢?”
陈建邦顿时就怂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决定不写种田文了,这几天废了两万多字了,写重回高二那个,原本想写重回初二的,但是基友们都说主角年纪太小了,恋爱都不能谈,牵个手都不行,于是我就改成了重回高二,大家去帮忙收藏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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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后续·完
第一四二章, 婚礼
与陈建邦相反,毛金兰对天赐和成程的事儿是非常赞同的。成程这个孩子是她看着长大的,人品不用说,现在还是一名医生,这年头的医生可和十年前的医生不一样了, 受人尊敬着呢。
程箐箐和成庆都是他们的老朋友了, 从小也喜欢天赐, 天赐嫁给了成程,他们也不用担心婆媳问题, 多好的事儿呢, 也就陈建邦钻牛角尖。
毛金兰越想越乐呵。
陈建邦心情就糟透了, 天赐带着成程来的时候, 陈建邦看成程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一会儿嫌弃人家不爱锻炼身子没有二两肉, 一会儿又嫌弃人家话少,还特地给人提溜到部队去训练了两天, 把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讨厌这话进行了个彻底。
然而他再怎么讨厌嫌弃成程, 天赐和成程该结婚还结婚,婚礼办两场,一场在热河办,一场在帝都办,天赐结婚的前面那个晚上晓晨赖在她的房间里,跟个八爪鱼一样的扒拉在天赐身上,天赐嫌热推开她, 她过了一会儿就缠上来了。
“姐,你真的要嫁人了啊?”
“嗯,你还以为我是闹着玩的啊?”
“姐,你怕吗?”晓晨问。
天赐想起成程,笑着说:“不怕。有你姐夫在,我就不会怕。”
晓晨做了个呕吐的动作,姐妹俩大闹了一会儿,又说起了别的事儿。
晓晨撅着嘴巴,她和希望明年就要高考了,到时候也该上大学了,但是晓晨并不想上:“姐,你说我不上大学行不行啊?”晓晨的成绩并不是很好,他们年级有三百人,她能拿个两百六十名就是个很大的进步了。
天赐自然是说不行的:“不上学你干什么去?”
“现在的世界可繁华了,不读书随便出去找个工作就能养活自己。我初三的同学廖敏就去广东发展去了,前段时间回来穿得可时髦了,她跟我说她在广东一个月能挣一千块钱呢。”
一千块钱呢,晓晨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钱,她爸爸现在都是特战旅的旅长了,一个月的津贴也才一千块呢,她妈一个月在纺织厂累死累活的,也才拿二百八十块钱。晓晨心动了。
天赐都不敢承认眼前这个天真的人是她妹妹,她压下心里的愤怒,深吸一口气,道:“你那个同学说了她在哪里上班没?”
“说了,说是当明星呢,就每天晚上上台表演,要是表演得好,一个晚上就能挣两三百块钱呢。”
天赐实在是没忍住,一巴掌打在晓晨的身上:“你是不是个猪脑子,上台表演,表演什么?脱衣服表演?啊?家里缺你吃还是缺你喝了你想去做这个?你要是想当明星,当演员,行,你好好读书,北京有个戏剧学院,上海有个影视学院。做这行的没有捷径,你以为你那个同学真的就是明星?是个屁。”
晓晨从小就羡慕那些出现在电视里的演员,梦想着成为她们,但她没有门路,于是在她以前的同学廖敏来和她说以后,她便动心了。
天赐教训了晓晨一通,晓晨缩着脖子一句话都不敢顶嘴,长姐的威严是不容挑衅的。
跳天赐说累了,晓晨也睡着了,天赐躺在床上怎么也不放心,便掀开被子出了门,他们一家前几个月从家属院搬到了新房子,上下三层的小楼,此时灯火通明。
大家在为她明天的婚礼在做准备。
天赐在厨房找到了毛金兰,把晓晨的事儿和毛金兰说了一下,毛金兰最近都在忙大闺女的事儿,对小闺女的管教就放松了一些。
天赐说完,毛金兰把眼睛眯了眯,对天赐道:“这事儿我知道了,你先回去睡觉,等你的婚礼办完了我再收拾她。”
晓晨不像天赐那么懂事,为人任性了些,但毛金兰做梦也没想到晓晨居然还怀着那种想法,还上台跳舞,一个月一千块钱,她这么能耐她咋不上天呢?
有毛金兰这句话,天赐就放心了。她安心地回房间睡了。
天赐的婚礼办得很顺利,两场婚礼都办完以后,毛金兰开始收拾晓晨了,晓晨既然不想读书想当明星,那很好嘛,女孩子就要有这种自信。
不过容易受人蛊惑那就不叫自信叫蠢了,毛金兰和陈建邦商量了一下,趁着这段时间还没开学,陈建邦把希望和晓晨打包送进去部队。
希望倒是没什么,反正他从十五岁过后每个寒暑假都是在部队度过的,晓晨就不一样了,她从小到大就没去训练过,因为她爹陈建邦说了,女孩子要富养。
晓晨被陈建邦抓去了部队,丢到了方美媛的手下去训练,专业知识不让她碰,就每天跟着做体能训练,晚上跟着她们学习政治,两个月下来晓晨被晒黑了两个度,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和以前也不一样了。
作息时间还特别规律,毛金兰对陈建邦道:“早点把晓晨送到部队去就好了,你看她现在多乖啊。”
晓晨作为家里的第二个女孩儿,一直很是受到父母兄姐的宠爱,就连最小的强子都得让着她,她自然而然的就长得有点娇蛮,不止这样,她还有点没脑子,要说陈家谁最没心眼,那必然就要属晓晨了。
陈建邦道:“早点送去你舍得啊?”
毛金兰白了陈建邦一眼:“到底是你不舍得还是我不舍得?”
陈建邦笑而不语。
毛金兰也不和她分辨这个,到了楼上强子的房间敲门叫强子下来吃饭。
他们家孩子多,房间早就不够住了,强子从懂事儿起就跟着哥哥希望在客厅打地铺,后来黄二环和老陈头回老家以后他就和希望搬进了黄二环他们以前住的房间。
搬出来后强子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非常的开心,自己亲手把屋里首饰得仅仅有条的,还从外面移植了不少花回来摆在窗台上,十四岁的男孩子,过得比女孩还精致。
毛金兰敲门的时候他正在写作业,毛金兰也不进他的房间:“吃饭了。”
强子赶紧出来。
这次天赐办婚礼,陈建邦亲自回了趟老家,把在老家养了两年多的黄二环老两口接了回来,就住在楼下一楼。老陈头年纪大了,身体越来越差了,陈建邦前天带他去医院检查回来,老人家能得的病他几乎都有。
黄二环的身体也不好,现在每天都在吃着药。毛金兰已经从纺织厂辞职了,现在就在家照顾老人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