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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直觉得,自己是不怕死的——但子弹真的射穿胸膛的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没活够。

丁绍芸在信里说的是对的——没有什么是逃离不开的。

啰嗦的规矩也好,陈腐的宅子也罢,只要他想,只要他敢,他便能离开。

困住他的不是别的任何东西,而是他自己。

所以他来了,顶着旁人的身份。

如果丁绍芸愿意再见他,那是意外之喜。如果她不愿见他——那他便是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无名无姓,看一眼,余生便也够了。

“你在留下的信里说,’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宋广闻不知看了多少遍,已经能把女人的话完整背出了。

“所以我们如今……算是在陌生的街巷重逢么?”他的言语里带了小心翼翼。

丁绍芸没有回答,突然转了话题:“我方才脚好像崴了。你能背我下山么?”

自然是能的。

宋广闻蹲下,把女人背了起来。那一点甜蜜的负荷跨过千山万水,跨过交替的时代和更迭的人心,承载了男人心里最原始的殊荣。

丁绍芸呼吸间的热气喷在他的脖颈上,吞吐之间,如同山野在呐喊,蓬勃出隐晦的爱意。

二爷的脚步很稳,也很慢,好似舍不得走完这段路似的。

临到山脚下,他突然顿住。

倒不是因为累了,而是因为丁绍芸在他耳边,低声道了一个字。

“算。”她说。

作者有话要说:小小的故事写完了,鞠躬,后面再更短篇的话,我会全部写好再放上来,就不会出现这种等待的局面了。

我一直觉得欲望是个很迷人的东西。无论是物欲、□□、控制欲、权力欲,都是潜藏在每个现代人身体里的最后一点兽性。而试图逃脱欲望控制的过程,又无异于是人的野性与理性在搏斗,精彩程度相当于都市版荒野求生。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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