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 第140节</h1>
“怕, 怕。”
苏小春反手楼着小阿丽,拍拍她后背, “不怕不怕。”
她柔声问这个胖乎小孩, “这么多的沙子,我们可以一起玩吗?”
按照正常来说,她态度温柔, 一般孩子不会拒绝, 是一起玩又不是只让他们玩, 小孩们还是愿意的。
但苏小春不了解这个家属院的情况,这个胖小孩是部队政治部副主任的曹建秋的孩子,曹建秋工作忙,不管孩子, 就交给他媳妇来管。
而他的媳妇江美兰,其实是家里早年安排给他的童养媳, 比他要大五岁。
一般来说,童养媳在家里地位是不高的,但他家不一样,对这个童养媳很好,当自己孩子养大。虽然家里是贫苦了些,确实没让孩子们吃过什么苦头。
后来曹建秋成绩好,考上大学那一年就和江美兰结婚了。
江美兰没读什么书,人也比较粗俗。和念了大学的曹建秋实在是没有共同话题,原本曹建秋是想把她当姐姐养一辈子都可以的。奈何江美兰打小就觉得自己是他的媳妇,长大是要嫁给他的,曹建秋找她商量的时候,她死活不同意。
并且在他收到通知书当天,趁着他高兴喝多了的时候,用法子跟他睡一块了。
当然,曹建秋喝大了,是没做出什么事的。架不住江美兰哭闹,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实在没办法,就按照家里要求,和江美兰结婚了。
结婚后他就跑去上学,许多年都没回来,那时候国家动荡,他一腔抱负进入部队。虽然一直在后勤呆着,却也有军功在身,按部就班往上升。时局稳定后,就到这边干起了政治部副主任。
江美兰并不甘心在乡下呆着照顾他的父母,找到部队,坚持要住进家属院。
那时候曹建秋已有一位红颜知己,是他的同学,俩人三观契合聊得来。因他家中有江美兰,俩人只能当朋友。曹建秋准备回去和江美兰离婚,并且把身上所有钱都给她,谁知道江美兰居然找到了部队。
他的红颜知己伤心离去,江美兰则因为知道他想和自己离婚,怀恨在心,三天两头跟他吵架。
曹建秋自认为也确实对不起她,红颜知己走了,他也就死了心,开始专心和她过日子。还生了个孩子,也就是这个胖小子,小名叫壮壮。
江美兰脾气虽然阴晴不定,对儿子却很好,也非常宠孩子,就把壮壮给教得很没有礼貌,并且有些无法无天。
壮壮一向把自己当成老大,还有些牛脾气,他说的事情对方一定要答应,不然就会发火。
苏小春说要一起玩,他根本就不答应,还抓一把沙子撒到苏小春身上,要不是苏小春闭眼睛及时,眼睛里都要进沙子。
“不许你们玩,你们快点滚。”
壮壮趾高气昂的拿小木棍对着苏小春,一副她不走就要来打她的样子。
苏小春背后的小阿丽在沙子飞过来的时候就吓哭了,嗷嗷哭的那种。
本来苏小春是不喜欢和小孩计较的,人是孩子嘛,而且她认为孩子都是最可爱的天使。然而今天碰到了个小恶魔,还是个讨厌蛋。
她反手抓起旁边的野草掐出汁直接涂到壮壮脸上,然后阴沉沉一笑。
“你被我下毒药了,如果你乖乖走开,这个毒药就不会要你的命。不然你的脸就会很痒,非常的痒。”
说完,壮壮就开始挠脸,那张大胖脸很快就红了起来。
“哇,你是妖怪,你是大妖怪。妈妈,有妖怪给我下药啊,妈妈救救我……”
壮壮举着棍子哭哭啼啼跑开,苏小春则轻哼一声,把小阿丽抱在怀里打算送她回家。
小样,痒痒草而已,我还治不了你了。
……
江美兰住前面一排,他们家在这个部队是住得比较久的,几乎是刚驻扎的时候就住在这儿。刚开始只有草棚住,后来才慢慢建成现在这样的好房子。
虽说和曹建秋住一块,但俩人实在没话聊。而曹建秋为了不和她说话,每天只回来睡觉,其他时间几乎都在办公室呆着。
在壮壮哭着回来找她之前,她正在和吴爱娟聊天,俩家连在一块,隔一层篱笆围栏,院子里啥样看得清清楚楚。
“我男人说,赵副旅的媳妇,长得特别好看。”
吴爱娟还记得男人自己男人说这话的语气呢,虽然自己男人也是个军官,手头还算宽裕,但乡下有老人要养,屋里还有三个孩子,哪哪都是开销,平日是舍不得花钱捯饬自己的。
到这来呢,除了师长媳妇比较有气质之外,其他人的媳妇都是普通人,长得也普普通通。她一直没看清过赵翎媳妇的长相,对自己男人说的好看,也想象不出来。
听吴爱娟这么说,江美兰没好气的哼一声。
“再好看有啥用,还不是个傻子。”
“我看赵副旅对他媳妇还蛮好的嘞,说自己媳妇怕热,昨天还特意买了电扇回来。”
她呢,大概是没能从曹建秋那感受到夫妻恩爱,尤其看不惯其他人家里夫妻感情甜蜜。
一听吴爱娟这么说,眼睛一瞪。
“她凭啥啊?”
吴爱娟回一句,“那谁知道呢?”
越想江美兰就越生气,她自己夫妻感情不好,听说人家男人对媳妇好,心里就极不舒坦。
没等她气捋顺了,宝贝儿子壮壮就跑了过来。
顶着一张通红的脸,哭得眼泪糊一脸。
“妈妈,有妖怪给我下药了,妈妈,你救救我。”
江美兰吓得要死,蹲下身捧着宝贝儿子小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