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咚!像要从腔子里跳出来似的。说来也奇怪,两人以前作为恋人都这么多年过来了,更亲密的行为都做过了。但好像在之前,更亲密的行为时,她的心都不一定跳成这样。
但此刻却是因为简追在身后轻轻按揉她的耳朵,心就能跳得这么活泼。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小别胜新婚么?还是什么的……不过想想也不是没道理,薄扬和林溪这俩口子,分开了十年了,这再重逢,可不是一天天过得跟爱情剧里的男女主似的么。
说是蜜里调油都不够,简直就是蜜里调蜜,甜蜜得令人发指!也就林洵这情商低得见底的小伙儿,和他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才没觉得受到伤害。换做任何其他但凡有点儿情商的,和他俩往一个屋檐下待着都会觉得难以忍受。
齁得窒息。
“不来。”秦天在电话里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薄扬问道,“干嘛不来?你现在在哪儿呢?我来接你也可以的啊。”
秦天又毫不犹豫地拒绝道,“不来就是不来。我在酒店呢,别提多舒服多自在了。我脑子烧坏了才去你家吃狗粮……”
“什么狗粮?”
“单身狗粮!”秦天笑道,“好了你饶了我吧我真不过来了,我吃过晚饭了。”
薄扬想了想,也没继续强求,“行吧,你自己记得吃东西就行。”
薄扬挂了电话,转头看向林溪,林溪已经将饭菜从餐盒里腾出来到盘子里。薄扬其实不太理解她这个行为,何必挪到盘子里还得洗盘子,就直接放餐盒里吃不是挺好么?
但林溪不理他的意见,该挪出来就得挪出来。
林洵认认真真地告诉薄扬,“姐夫,生活还是需要仪式感的。”
薄扬扫了林洵一眼,笑眯眯地伸手揉了揉小洵的头发,“为了这生活的仪式感,那今天就小洵刷碗吧。”
林洵没做声,看了一眼桌子上那么多个菜那么多个盘子……他只忖了三秒钟,就看向林溪,认真说道,“姐姐,有时候生活简单一点会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