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节(2 / 2)

他也不敢动她的。

他们双方之间都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

沈美云,“凤凰牌自行车,收吗?”

她看着他,目光平视。

金六子个子很高,屁股底下的太师椅上,在大夏天的时候,还垫着一层厚厚的褥子?

沈美云不明白,这是装什么啊。

怕屁股上的痱子不够多吗?

金六子听到这话,他笑了下,眼尾的细纹也跟着上扬起来,“凤凰牌自行车?多少,一辆可没意思。”

沈美云,“你想要多少?”

金六子伸出一个巴掌。

沈美云蹙眉,“五十辆?”

这是她泡泡里面所有的自行车了啊。

就只剩下这么多了,五十一辆,刨去自己用的。

金六子愣了下,“多少?”

他说的是五辆啊。

沈美云,“你不是要五十辆?”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你这小姑娘是来逗我的吧?还五十辆,你知道整个漠河市场上,一年有多少的凤凰牌自行车对外出售吗?”

这沈美云哪里知道?

金六子,“一年十辆都不到。”

凤凰牌自行车不同于其他自行车,那是最贵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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