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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千骑卷平冈(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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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延觉得近来真是诸事不顺,被一个小小的逃奴部落连续击败,连儿子都丢了性命,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这是几十年都不曾有过的奇耻大辱!按他的暴戾脾性,当日失败逃回平冈后,就要召集全族三千战士,再杀回濡水,踏平汉戈寨。但是,当轲比能部惨败的消息传来,乌延顿时消停了。

一个人独战四千鲜卑、乌丸联合骑兵,杀死数百,重创轲比能;夺取传说中只有昆勃图鲁才能使用的魔瞳弓,火焚轲比能牙帐,一家伙干掉了二万多鲜卑精锐,一下打掉了轲比能近半的实力。

这家伙,就是个煞星啊!

乌延听到这一个个令人心惊肉跳的消息时,脸上横肉一个劲地抽,末了,才牙疼似地说了一句:“究竟是鲜卑人太弱了,还是这个马悍太强了……”

前几日,巫祝为他杀牛占卜,得到的结果是近日大凶。乌延郁闷不已,有什么大凶呢?白狼城么,他们总计才八百人马,守城都守不过来,难不成还敢找自己的麻烦?而且有能臣兀替自己监视着,白狼城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消息就会传过来。退一万步说,那个马悍真敢来。老子就让能臣兀抄后路把白狼城端掉,让你小子连个窝都没有……老子还真不信了。你还真能以一敌千!

可如果不是白狼城,那这个大凶又从何而来呢?

乌延只觉得一阵阵头疼。失去儿子的悲痛,加上部众损失,接连失败,在部族中的威信遭到严重削弱,已经有好几个部族对自己的指令阳奉阴违了……这令他心情很不好,这几日一直灌酒。

正薰薰然之际,蓦闻帐外一阵大乱,乌延一瞪眼,正要怒骂。帐外突然传来骑卫首领赤鲁的急促声音:“汗王,城内起火,好像、好像是草料场……”

乌延的酒意消得一干二净,冷汗都下来了。草料场!那里可是堆放着足够整个部族过冬的干草料,要是都烧了,这个冬天牲畜可怎么活?没有足够的牲畜,乌延部不完也完了。

“快滚去救火!”乌延一腿踹飞酒案,狼嚎声全城皆闻,“谁放的火?谁守的夜?抓回来。我要活扒了他们的皮!”

话音未落,一个乌丸巡兵连滚带爬跌起王帐,声音凄厉:“汗王!鲜卑人、鲜卑人偷袭!已经攻到了北门!”

乌延身体晃了晃,一屁股墩坐在地上。嘴里喃喃道:“这大凶,竟然是指鲜卑奴……”

……

平冈城东南方向五里处,一片高高低低的山冈下。静静峙立着一支骑兵队伍,望着远处冲天火光。以及随风传来的隐隐喊杀声,禁不住互相拍肩击掌。难掩兴奋之色。

马悍已经骑上了战斗马银箭,全身披挂,赤盔赤甲,魔弓如血,霸王枪高高竖起。灰冷冷的夜色下,给人一种赤煞夜魔行将噬血的冷酷感。

太史慈看着红透半边天的熊熊火光,心头也滚烫起来。杀胡奴啊,自己浪迹辽东近两载,也没少与胡奴有冲突,但率领几百骑兵……呃,是与几百精锐骑兵冲击胡骑,这样的激昂感觉,还从来没有过。

太史慈看了身旁的马悍一眼,那长得惊人的霸王枪令他心头啧了一下,低声道:“乌丸人乱了,此时出击,正是良机。”

马悍嘿嘿一笑:“还没到时候,鲜卑人与乌丸人还没死磕够。素利一定气得吐血了,不过,谁让他运气不好……嗯,是本事不行,先让乌丸人发现了。子义你信不信,鲜卑人也一定想让我们打头阵来着,这样就可以跟在后面捡便宜。嘿嘿,素利想跟我玩这一手,还欠了点火候。”

其实严格的说,不是素利不够火候,而是他没有马悍那样一条牛逼的机械臂。

乌延在草原混了几十年了,更有“草原兀鹰”之称,眼下又是非常时期,游哨都放出十几里外,有个风吹草动早就有人禀报了,哪会让人杀到城门才醒觉。但他真是流年不利、霉星高照,碰上了马悍与太史慈这两大煞星。

在马悍的热源探测器精确指引下,黑漆漆的荒原上,马悍、太史慈与十名精选的夜射好手,犹如长着一双夜眼一般,横扫方圆十里。许多乌丸游哨被黑暗中一箭穿喉,死得不明不白,连声警告都发不出。太史慈不禁感叹,如果他在白天与马悍对射,死命拉近距离至一百五十步,还有三分胜算,但若是黑夜对决,甭管距离远近,他都必败无疑。这家伙,太非人了。

马悍、太史慈等人几乎扫平了平冈城外围大部分游哨,只留下正北方的游哨没动,这是留给鲜卑人的“见面礼”。果然,素利的大股鲜卑骑兵一出现,就为乌丸哨骑所察觉。素利也派出了精锐斥候骑兵,想无声无悄拔掉乌丸游哨。这些鲜卑斥侯骑术比马悍强,箭术不比马悍差,暗夜拔哨的技术也相当不错,但只少了一样,没有那逆天的探测器。所以当鲜卑斥侯将明暗游哨拔除得七七八八时,还是无可避免地惊动最后几个乌丸哨骑……警讯发出,平冈城内的乌丸骑兵人手一根火把,如一条火龙冲出北门,截杀鲜卑人。

素利一心想让马悍的白狼悍骑先顶上去,等两边打得差不多了,自己再收拾残局,反正不管怎么说,他派出内应纵火焚烧乌丸人的草料,这已是一件大功了……没成想到头来,还是自己的一千骑先与乌丸人交上火。

事已至此。素利也没法,只能红着眼。命令手下千骑,豁出命去干:“杀光乌丸人。抢光乌丸人的女人与财产,割下乌延老贼的头颅给本王当酒器,平冈是我大鲜卑勇士的!”

“嗷!”

“大鲜卑勇士们”的眼睛一下红了,像打了鸡血似地,向仓促集结的乌丸人发动疯狂攻击。乌丸人仓促应战,被杀得节节后退,最后堵在北门,城内上千乌丸骑兵冲不出去,完全发挥不出兵力优势。在乌延的大骂声中。次子普咄碌率五百骑走西门,绕过半城,侧击鲜卑人。

当马悍看到普咄碌率五百乌丸骑兵从西门呼啸而出时,向太史慈点点头,示意可以出击。

太史慈深吸一口气,摘下四石弓,振声高呼:“白狼悍骑第一队,上马!”

霍霍霍霍……二百白狼悍骑动作整齐胯上马背,战马仿佛也感染到那股澎湃战意。发出希聿聿地长嘶。

“出击!”

太史慈弓梢一指,一马当先窜出,身后二百骑如影随形,铁蹄犁土。迅猛扑向乌丸人。

普咄碌率五百骑兵冲出西门,整好队,正准备绕城侧击时。万万没料到在骑兵队后面竟冲出一股来历不明的骑兵,嗖嗖嗖嗖。一阵乱箭铺天盖地,当场放倒五、六十骑。瞬那间。人仰马翻,火把坠地,点燃地上枯草与翻滚人体,不少人马被火燎得乱蹦乱跳,乱做一团。

在乌丸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白狼悍骑又连射两轮,再次干翻数十骑。在距离乌丸人还有三十步时,划了个大弧一掠而过,没入黑暗中。

夜战最忌与敌混战,敌我不分,乱打一气,指挥失控,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没这样干的。白狼悍骑就是一支标准的弓骑兵,近似于白马义从,别说是黑灯瞎火的夜晚,就算是明晃晃的白昼,那也是边战边撤,保持距离,绝不能被敌人粘住,打一枪就跑。

普咄碌与乌丸人毛愣了,就这么一会工夫,就躺下了近百人?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黑暗中再次传来令人心惊肉跳的铁蹄声,一群杀气腾腾的骑兵就像从暗黑的地狱冲出,人未至,箭如麻,乌丸人又忽啦啦倒下一片。

这些乌丸骑兵可不是乌延的骑卫精锐,而是牧民战士,全凭血勇作战,胜则如狼,败则鼠窜,说白了就是没有纪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军队。突然遭到神出鬼没的伏兵打击,一个个慌乱不堪,眼见城门就在身侧,本能地往城内退却。

普咄碌又惊又怒,一边喝令手下骑兵追击,一边策马挥鞭,狠狠将退缩的牧民抽打得东倒西歪:“混帐!全都给我滚出来,追上去,狠狠射死这些只知偷袭的鲜卑狗!”

白狼悍骑来去如风,加之又是黑夜,竟被当做是鲜卑人了。

突然后方一阵大乱,适才追上去的近百骑乌丸人被杀得七零八落,狼狈逃回,而白狼悍骑更如附骨之蛆,紧追射杀,乌丸人不断从马背摔落。

这下普咄碌也慌神了,奋力抽开挡道的牧民,双足一夹,正欲冲向城门洞,倏地锐风入耳,后心一震,一支血淋淋的箭头从前胸突出……普咄碌艰难扭头,只看到百步之外,一个背插双戟的青年冷冷的眼神,还有手中一张粗大的骑弓……

普咄碌一死,伤亡过半的乌丸人立即溃不成军,蜂拥入城,几百骑挤在城门洞,被白狼悍骑当靶子一轮轮暴射,死伤累累,逃回城中不足百骑。

当太史慈率二百几乎无损伤的白狼悍骑,带着缴获乌丸人的马匹、弓矢等战利品回到山冈下时,大呼痛快:“这仗打得过瘾,时机抓得好,连续突击,打得乌丸人毫无还手之力……嗯,最重要的是,城守这支白狼悍骑甚为精锐,能在夜战中保持行动一至,驰射娴熟,依慈所见,不亚于幽州白马公孙之义从。”

马悍笑笑:“即如此,何不当他们的指挥官?”

太史慈心头一热,还真是动了心,嘴上却道:“等打完这一仗再说吧。是了,下一步是不是要从南门攻进去?我感觉乌丸人扛不住了。”

马悍望着那烧透半边天的大火,摇摇头:“用不着了,乌延只要不想变烤猪,就一定会突围。平冈只有三个城门,北门有鲜卑人堵住,西门刚被我们杀得满地人马死尸,他多半会从南门突围……”

马悍话音未落,平冈城南门打开,火光如簇,忽啦啦冲出一股乌丸骑兵,向西南而去。刚奔出二里地,就发现马悍这支伏兵,那股骑兵立即一分为二,一支迎向白狼悍骑,一支继续南逃。

“是乌延老贼!”有白狼悍骑眼尖,向南逃的乌丸人一指。

太史慈立刻摘弓:“某去取他性命!”

“等等。”马悍做了个手势,“伤而不杀。”

太史慈一怔,想了想,释然一笑。没错,乌延眼下还真不能死,他要是死了,谁跟占据了平冈的鲜卑素利互掐啊!

望着太史慈举弓率众远去的身影,马悍微笑地提起霸王枪——他只是远狙手,专干超远距离的固定而无防备的目标,像乌延这样快速逃窜的中近距目标,最好还是让神射手上。而他要做的,就是扫荡拦截的乌丸人,为太史慈追击乌延,创造条件。

“重骑兵,上马!”

在马悍一声令下,黑暗中响起一片甲叶摩擦的铿锵之声,早已整装待发的三十重骑兵在扈从的帮助下,翻身上马,接过狼牙棒、铁斧、铁流星等重武器。

“重骑兵,出击!”

马悍拉下面甲,提起霸王枪,双足轻轻一磕,通灵的银箭感应到主人的心意,向前猛窜,迎向敌人。

这支拦截掩护的乌丸骑兵有五十人,俱为乌延的骑卫,为首者,正是骑卫首领千人长赤鲁。

赤鲁正想拦住太史慈等白狼悍骑,不料黑暗中冲出一群乌盔黑甲的铁骑,人马俱重铠,面覆甲罩,止露双目,仿佛魔怪一般。尤其为首一将,赤盔赤甲,手持一杆黑乎乎的长矛正向自己冲来。

赤鲁来不及开弓放箭,赶紧夹过一把长矛,催骑迎击。他能成为汗鲁王的骑卫首领,非但骑射精绝,骑战在部族中也是无对手,除了角力打不过黑罴兄弟之外,在部族中也是数得着的勇士。他有把握干掉这个全身包裹在重甲内的胆小鬼,然后剥下对手的衣甲当战利品……等等,那是什么?

赤鲁的牛眼一下瞪大,这、这……哪有人用这么长的枪矛?足足比自己手上的家伙长一倍,这玩意是人使的吗?赤鲁悔得肠都青了,他应当用弓箭或绳索的,干嘛用矛啊?

双方近至十步,一切已来不及了!

拼了!赤鲁怒目圆睁,紧紧夹住长矛,望准对方马首刺去——他只能刺马首,这是唯一险中求胜的机会。

马悍黑面甲下的嘴角一弯,刺马首?再给你那把短家伙接长一倍吧!

挺枪纵马,风驰电掣,犹如小号桅杆似地霸王枪闪雷一击——

噗!一声脆响,象是拳头砸烂西瓜的声音。

赤鲁的头颅被霸王枪拳状枪头重重一击,爆裂破碎,血骨四溅,战马托着无头尸体冲入浓浓的夜色中,消失不见。

三十重骑兵冲击五十轻骑兵,用虎入羊群形容都不为过,更何况还有马悍这个变态存在。不消一时半刻,乌延五十骑卫,连同他们的首领赤鲁,尽数被杀个干净。

当马悍驻马顿枪,顶开面甲,长长吐出一口气之时,远远传来太史慈的大笑:“乌延老贼,记住了,箭削你左耳之人,便是东莱太史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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