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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械手臂】(1 / 1)

这是一个大小不足十五平米的帐篷,帐角竖着一根不算笔直的长矛,一把破旧皮鞘包裹着的长刀,一块同样破旧的圆形革盾。桌椅板凳一概没有,只有一张边角磨损得很厉害的蒲席,还有一卷嗅上去有点霉味的掉毛毡子,据说这是晚上睡觉用的席子与被毯。

而此刻马悍已经没有半点心思理会这些了,他正盘膝对着面前一个装满清水、用来盥洗的陶盆里映照出来的面孔发呆。

这是一张非常年轻的面孔,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超过二十岁。面皮白暂,轮廓鲜明,五官深邃,极富于立体感,尤其一双眼睛,亮得象涂了一层水银,极为灵动。

马悍发呆,不是因为这张面孔不像他,而是太像了——太像十多年前的他了!当年他偷渡出国时,那护照上的相片,可不就是这样?也就是说,这场时空穿梭,令他彻底脱胎换骨,一下回到了二十岁,或者十八岁的时候。

看到这样面孔,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赵云会叫自己“小兄弟”了。

马悍缓缓站起,脱去上身破烂的迷彩服,露出黑色的紧身弹力背心。随着弹力背心脱下,一具阳刚十足,肌肉发达的健美身躯展现出来:一米九的身高,脖颈几乎与脸廓一般粗壮,结实的颈肌棱条鼓起,两大块钢铠一样滑亮厚实的胸大肌,六块棱角分明的腹肌……自上而下,形成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倒三角形。

宽阔厚实的肩膀,两条胳膊肌肉饱满贲起,有一种流线形的美感——最令马悍惊喜的是,身体原有的伤痕,那些折磨了他多年的刀疤、燎伤、弹眼、弹片,还有此次与雇佣兵血战所受的各种创伤……无论新伤旧创,通通消失了,连条划痕都找不到,整个身体仿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除了、除了这条胳膊……

马悍默然抚着右臂,穿越前那血腥惨烈的一幕,再次浮现脑海。

马悍在三十岁以前,一直是美国旧金山唐人街华人帮会“洪顺堂”的二号人物,这是他用了十年时间,凭着一股狠劲,一双铁拳,一颗机变果决的头脑,从老么、草鞋、纸扇、红棍,一直干到副堂主。

“洪顺惊龙”的大名,唐人街十三区,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直到某一天,猝遭黑手党突袭,为保护随行的财阀女儿,马悍被炸弹炸断了右臂,身负重伤。

之后,马悍被财阀的女儿送到南美救治避难。伤愈之后,得知帮会已被黑手党与州政府联手打掉了,正满世界追杀他。于是潜伏于中美洲的危地马拉丛林里,再不现身。

五年之后,当财阀之女再度找到马悍时,他已经成为许多丛林部落的座上客,是当地赫赫有名的“独臂狼”。手下近百号人,称雄丛林,随便到那一个部落里过夜,都有一大票女孩子贴上来。

财阀之女找到他,除了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之外,更重要的是,给予他补偿。

克鲁伯集团已经成功研制出一种仿生机械臂,以比普通钢铁坚硬柔韧一百倍的特殊合金做骨架,腕关节、肘关节部位使用纳米液压气动装置,可产生一吨半的推举力,指掌握力为半吨。机械臂表面覆盖仿真皮,韧性可比复合钢网,破损时可自行修复。皮下组织与肌肉组织俱为高能聚合物,可抗三吨左右的冲压。

“我们已经研发了一个成品——一条右臂,大小、尺寸、重量、形状,都是按照你所失去的手臂专制的。你,不想拿回它吗?”

财阀之女如是说。

说实话,马悍当时并不相信这种半科幻的东西存在,但他还是去了,只是为了一线希望,还有她那双碧眼里的诚恳。

当马悍在克鲁伯集团的地下实验室里,看到主持研发的首席博士用一根细如发丝的特种合金丝,轻松锯掉一根拇指粗的钢筋时,他半信半疑——特种合金早些年就听说研制出来了,只是很稀少而已,并非没有,但一只可以与神经连接,活动自如的机械手臂就未免太耸人听闻了……

然后,马悍就看到博士捧出一只与他左臂一模一样的手臂。

“恭喜你,龙先生,你的新手臂也有同样的切割功能。”博士说着,将那手臂指尖末端的指甲,绕着钢筋划了一圈,然后掏出上衣口袋的圆珠笔,轻轻一敲。

当啷!钢筋落地,断口平滑如镜。

马悍早已磨炼得象核桃般坚硬的心脏,不争气地砰砰狂跳……

机械臂成功安装,并经过为期八周的测试,排异反应良好,神经连接良好,使用功能良好,一切,就与一条真手臂没什么两样。至于它的杀伤力,博士的评价是“象半个变形金钢。”

新出笼的“类变形金钢”马悍,也要覆行对克鲁伯集团的承诺:为他们拿到危地马拉丛林某部落的圣物。

这个丛林部落马悍也没接触过,据说是食人族,但他知道怎么去那里。而且,拥有机械臂后,他可以在不带武器,令食人部族完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武力夺取圣物。

这,就是马悍所要付出的代价,以及为他安装这价值七亿美金的机械臂的真正用意。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马悍接受任务,只身进入丛林,找到食人部落。利用自己在当地的名声及通晓本族语言的优势,获得部落酋长的信任,然后伺机进入他们的禁地,费尽心机拿到了圣物——一个水晶头骨。

与大英博物馆所收藏的,以及部分浮现于世界各地的水晶头骨所不同的是,这个水晶头骨不像是人类的头骨,倒更像美国51区所披露的那种外星人的头骨。

头骨拿到手后,冲突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类变形金钢”变成了“杀戮机甲”。马悍最终杀出重围,赶到预定地点,在交出圣物之后,旋即陷入了雇佣兵的火力绞杀。

危急之际,还是手中的圣物救了他——之前交出的不过是个装圣物的空盒而已,马悍混了那么多年的**,哪能不知道凡事留一手之理?

最后,一方要夺圣物,一方要保命的情况下,相互妥协,直到上直升机时,冲突再度暴发。搏斗中不慎引爆炸弹,直升机空中解体。

在即将粉身碎骨地一刹那,马悍手中水晶头骨化为齑粉,形成一团光幕,将他周身包裹,然后消失于烈焰中……

当马悍恢复意识时,他正从空中急坠,光临大汉三国。只可惜一睁眼,看到的却是刀箭来“欢迎”。

马悍长吁一口气,扔下遍布刀痕弹眼、破烂不堪的迷彩服,换上新发的戎衣——不管是祸是福,我既已经来了,那么,就好好的活,如果条件允许,就大干一场吧!

现在,他已经知道自己是那一边的,也弄清楚了那个将军是谁。

大汉奋武将军、领辽东属国长史、蓟侯、幽州势力最强大的军阀——公孙瓒!

这是汉末三国时期,他正赶上一场决定谁是北方之雄的转捩战役——界桥之战。

在原本的历史上,时任大汉大司马、车骑将军的袁绍,将兵二万,与公孙瓒三万兵马战于界桥(今河北威县)以南二十里处。

公孙瓒派出最得意之精锐弓骑“白马义从”千骑为主力,辅之以二千轻骑,令领冀州牧严纲为主将,分两波从两翼进击。万万没想到竟遭遇生平克星、袁绍大将麴义。这位西凉金城麴氏家族最杰出之将领,以麾下一千强弩兵暗伏于八百精锐刀盾兵之后,待公孙瓒骑兵驰近至数十步,猝然突起,暴雨狂击。威震幽燕的白马义从,遭到毁灭性打击,从此淡出公孙军作战序列。而那一千八百弩盾兵,从此有了一个响彻三国的称号“先登死士”。

此战,公孙军折损骑步近三千,其中光甲士就有两千,麾下大将严纲被擒杀,公孙瓒更是被麴义率军狂追近数百里,从界桥一路撵到南皮。

这一战,彻底改写了公孙瓒的命运,预示了这位白马将军盛极而衰,也昭示了袁绍这位新一代北方霸主的雄起。

当然,以上这些,马悍都不知道,他的三国历史马马虎虎。一般人知道的,他也知道;一般人不知道的,他同样不知道。界桥之战,他只是有点模糊印象,详细过程,就非他所能知了。就连公孙瓒的头衔,以及自己无意间砸死的人叫麴义,是袁军大将,这些信息,都是赵云说的。

当然,他更不知道,自己已经小小地改变了一下历史。

麴义死了,先登死士的攻击戛然而止,白马义从尽管被射杀大半,元气大伤,但犹存数百骑,种子仍在。只是严纲依然难逃一死,幽州军依旧损失惨重。而袁绍痛失大将,攻势锐减,先登死士无心作战。结果,界桥居然保住了。而在原先的历史上,击破界桥幽州军大本营,驱逐公孙的,正是麴义。

马悍甫一登场,就改变了局部战争。

只是,公孙瓒不知道;袁绍不知道;他,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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