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恨不得捂进怀里好好怜惜,再不让它沾染半点尘埃。
赭袍男子目光如电,久久停留在少女□□的脚上,跟着又移向少女的脸,片刻后,他迈步走下台阶,扬长而去。
结完账的王孟甫努力分开人群挤到阮宁身边,立刻解下汗巾盖住她的赤脚,低声呵斥道:“你怎么能让人看见你的脚!”
阮宁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时候的女子是不能被人看见光脚的,她有阵子没写古言,已经忘了这个禁忌,原来林思是想坑她。
阮宁低下头,假装哭了起来,边哭边说:“表哥你别怪阿思,她大概是太害怕我受伤,所以才不管不顾地脱了我的鞋。”
林思焦急地说:“表少爷,你先检查下姑娘有没有受伤,我看她脚腕上红肿了一片。”
被这么多男人围观着,王孟甫实在不想继续纠缠,他打横抱起阮宁,黑着脸大踏步走到马车跟前,猛地掀起帘子把阮宁丢进去,跟着重重甩下帘子,挡住了无数男人垂涎的目光。
“你,跟我在外面赶车!”王孟甫憋着气对林思说。
马车驶出大门,王孟甫猛抽了一鞭,拉车的马儿飞快地跑了起来,在颠簸起伏中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阮宁,本应该只属于他一个人的阮宁,怎么能被那么多男人看见了她的脚!
林思垂头坐在他身边,一言不发。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了,哪怕他知道这事怪不得阮宁,但这件事仍旧会在他心上扎下一根刺,成为他和阮宁的心结。林思唇边露出一个极浅的笑,阮宁,真想不到这个一向懦弱无能的美人灯居然暗地里刺了她一刀,使得王孟甫心里对她起了猜疑,既如此,以后就不必对她手下留情。
马车越跑越快,谁也没注意,一个黑衣人远远地跟着他们,一路追随。
作者有话要说:吐槽简直是支撑我写下来的最大乐趣啦,哈哈
☆、白月光变成丈母娘
阮家正堂中,阮老爷焦急地问道:“还没找到姑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