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琰声完成了一项工作,就算不是上舞台,也让他自信大增,和闻屿聊起来也滔滔不绝,还说了丁知雅是他的粉丝,他很惊讶,两个人聊音乐创作很投机之类的。
赶上红灯,车子停在外道。
这个时间路上的人还不少,多是要回家的,路边有个老奶奶在卖花,一束束地包着,看着很水灵。
“我们买束花回去吧?”叶琰声提议,他现在吃饱了,不想买蛋糕,就姑且买束花作为庆祝吧。
闻屿没有意见,找了个位置子停好车,两个人戴了口罩和帽子走了过去。
即便是到了晚上,花也没有打蔫,让他看着喜欢。
“小伙子买花呀?看看这花开得多好,带回去能养半个月呢。”老奶奶推荐道。
闻屿问叶琰声:“你喜欢哪种?”
老奶奶的花剩下不少,但品种比较单调,最多的是各色小雏菊,然后是玫瑰和百合。
“我都行。”首选来说,应该是玫瑰,但他和闻屿的关系买束玫瑰总觉得怪怪的。
闻屿看了看,说:“那就买小雏菊吧,好养活;玫瑰也很好,如果你喜欢的话;百合太香了,放在屋里闻多了难受。”
老奶奶抽出一束小雏菊,特别有精神地道:“这小雏菊开得可好了,你看这花多有精神,颜色也好,怎么配都行。”
闻屿用肩膀轻撞了下叶琰声:“自己挑。”
叶琰声选了几束不同颜色的小雏菊,每一束里面并没有多少,得多买些插在花瓶里才好看。
闻屿主动拿出手机付了款,叶琰声也没跟他争,反正下回他再出门买些东西给闻屿带回去也是一样的。
两个人长得高,气质也好,引起了路上不少人的注意,不过天黑了,路灯也不甚明亮,他们又武装得比较好,根本看不出来。
抱好自己的花,两个人往回走,步行路上的人不少,略显拥挤,闻屿就主动拉住了叶琰声的手,叶琰声愣了一秒,也没甩开他,就听闻屿低声道:“我才是真正的粉丝界的人生赢家,丁知雅那种根本排不上数。”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