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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墓中人(1 / 1)

这是一个典型的北方农村的早上。薄薄的白色雾气萦绕在房舍、矮树、小路与草垛之间,微曦的晨光中有炊烟升腾。春寒料峭,然而微黄的枯草中已掺杂了鲜嫩的绿色,似乎再过些时日,便可开出芬芳的花朵来。

眼下,村北的一间院落里,一个男人和一个穿红袄的小女孩儿正并排坐在板凳上,一人捧着大号的青瓷碗,一人捧着小号的不锈钢碗。

男人一仰头把碗里那点饭底儿划拉干净,转头去看女儿——平常这时候,小姑娘早就学着爸爸的模样稀哩呼噜地喝完了碗里的稀饭。然而此刻这个小丫头撑着脸蛋儿,像是刷子一样浓密的睫毛一开一合……显然是有了心事。

不过六七岁的年纪,粉雕玉琢似的小姑娘,这副忧愁的模样可额外惹人怜爱。

于是男人不由得笑了起来,伸手在她扎了两个小辫儿的脑壳上揉了揉:“清清,怎么啦?”

小女孩皱皱眉头,脆生生地叹了口气:“发愁呢。”

男人哈哈笑了起来,大声招呼她妈妈:“张玉屏,你女儿发愁呢!”

正在洗碗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一打眼儿就看见女儿的小模样,笑意浮上眼角:“清清,你愁什么呢?”

小女孩郑重其事地站起身来,小心地把碗放在板凳上,挺直了腰杆宣布:“今天我过生日,我想吃鸡!”

两个大人对视一眼,顿时笑得更欢了。

……

……

于清清蹲在地上,看她妈妈杀鸡——手起刀落的那一下儿,她忍不住捂上了眼睛。等再放开的时候,就只见没了脑袋的鸡还在一抽一抽地挣扎,脖子里的血洒了一菜板。

张玉屏一手抓着鸡脖子,一手用碗接鸡血,吩咐小女儿:“清清再去屋里给我拿个碗来!”

“哎!”于清清赶紧往屋子里跑,边跑边在心里念:“鸡呀鸡,你别怪我噢,那个人就爱吃肉,我可不是为了自己吃——”

又接了一碗鸡血,张玉屏一拍脑袋:“哎呀我这记性,水还烧着呢!”她赶紧把没拔毛的老母鸡搁在菜板上,急急忙忙就往屋子里跑。

等妈妈消失在门后,于清清左右看了看——然后皱起眉头一把拎住鸡脚,几步就跑出了院子……

……

……

张玉屏端着一盆热水从屋里出来之后,顿时愣住了。菜板上现在空空荡荡,只有两片鸡毛打着旋地往地上落——鸡呢?

她忙喊:“清清?清清?于清清,鸡呢?”在后院侍弄菜地的于左键扯着嗓子答应:“怎么啦?”

张玉屏心痛地一跺脚:“刚杀完鸡,还没褪毛呢,一转眼儿就没了!清清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她男人这时候擎着沾满了湿泥的手走到前院来,寻思了一会,惋惜道:“唉,八成是给黄鼠狼叼走了——我前天收拾咱家草垛的时候,可就看见了一只黄鼠狼,油光滑亮的,蹿出来吓了我一跳!”

张玉屏张了张嘴,半晌才说道:“黄大仙啊……唉。倒霉,让黄大仙叼就叼了吧,我再杀一只。清清那孩子又跑哪去了?”

于左键向屋后一指:“又跑后山玩去了吧。”

张玉屏这才放下心来,一边往鸡舍走,一边跟她男人抱怨:“哪玩去不好,非往后山跑,一片坟地。去年老李家又回来起了个坟,死的还是个孩子,煞气重……冲撞个好歹怎么办……”

“我可不信那玩意儿。”于左键嘟囔了一声,转身回了屋。

……

……

于清清倒提着鸡,一路小跑上了山。又转头往后看了看,确定没人跟来,才大口大口地喘了一会儿,接着又开始继续走。

绕过一片林子,一片草甸就出现在眼前。穿过这片草甸,又是一条解了冻、潺潺流着的溪水。她小心地踩着石子过河没弄湿鞋子,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那是一片坟地。高高低低的十几座墓碑,掩藏在枯草当中,显出颓败的气象来,似乎已经一年多没人打理了。小姑娘慢慢走到一座新坟旁边,坐在厚厚的枯草铺成的垫子上,长长出了口气,又捏起拳头敲敲自己的腿,抱怨似地说道:“可真吓死了我了,差点被我妈妈看见。”

想了想,又苦着脸:“回去还不知道怎么跟她说呢……跟她说被黄鼠狼叼走了,我来追黄鼠狼了,你说她能信吗?”

她周围空无一人,只有一块新立的墓碑与尚未长出新叶的树木。再配上晨风从林间穿过时带来的哗哗声……画面有点儿诡异。

小姑娘托着腮帮想了一会儿,才揉揉因为寒冷而发红的脸蛋儿,豪气地一挥手:“不管了!就这么说吧!”然后就把那只鸡,搁在了墓碑后面的坟堆旁。

大约过了两分钟或者更久,在小姑娘不耐烦地轻轻踢了踢坟堆旁的一块新土时,鸡身下面的地面开始不安地翻动起来。

就像是有只藏下土下的小动物因着春天的气息苏醒,正试着拱翻身上沉重的负担,混杂着腐烂枯叶的泥土被顶出了一个小包。

而后……一根手指破土而出。

紧接着,是第二根、第三根,乃至一整个手掌。

一只手,从坟堆旁钻出了地面。这是一只修长白皙的手,细腻光滑。似乎应当属于某个家境优渥、不曾体会生活辛劳的年轻人。但眼下出现在坟堆旁的泥土里,却只教人觉得浑身发冷、阴风阵阵。

然而于清清的脸上却现出欢喜的神色来。小姑娘忙把那只鸡推得离它更近了些,嘴里说道:“这呢,大笨蛋。”

手四下摸索着,终于握住了鸡脖。而后猛一用力、向后一缩,整只鸡都被拖进了土下,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来。

清清捡起身边的一根枯树枝,俯下身子往洞里捅了一会儿,脸上露出悻悻的神色,酸酸地说道:“你的胳膊可真长。”然后她又看了看自己裹在厚厚的红棉袄的小胳膊,嘟囔道:“我也想快点儿长大,那时候我就能自己杀鸡给你吃了。”

小姑娘在微寒的风里自言自语,过了一会又跺跺脚、揉揉红彤彤耳朵,捡起一根树枝丢飞了停在树上的一群麻雀,显得极其无聊。大约十几分钟之后,她终于忍受不了这样枯燥乏味的气氛,俯下身对着那个洞口,将手放在嘴边拢成一个喇叭:“喂喂喂——!吃完没有啊!吃——完——没——有——啊!”

洞穴里终于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而后那只手再次探出地面。

五根手指灵活地晃了晃抖落指缝里的土渣,便将食指和拇指一屈,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于清清这才心满意足地重新坐回草垫上,从小棉袄的兜里掏出一张田字格本的纸来仔细地展开。而后脸上的神情变得郑重而严肃,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慢慢问道:“6加6加6,等于几?”

那手先握了一个拳,然后又张开了食指和拇指。

清清睁大眼睛:“对,就是十八,可是我是慢慢数出来的,你是怎么算得这么快的?”

手摊开了五指,开始轻轻低快速摆动……小姑娘知道,他的意思是“这事儿现在说不清楚”。

于是她哀怨地叹了口气,又继续下一道题目:“9加9……唉,算了,你肯定也说不清楚。”小姑娘又习惯性地托起下巴,幽幽说道:“我妈妈说明年送我去上学前班……学前班的老师肯定能告诉我怎么算吧?”

“可是我去上学的话,谁来给你找吃的啊。”

这一次,那只手没有立即作出反应,反倒是微微僵了一僵。然后它的手腕翻转,用食指慢慢地在地上写了六个字。

这六个字写得歪歪斜斜,然而笔画清楚,足有半只巴掌那么大,似乎是为了让小女孩看得更清楚一些。

于清清皱起眉头仔细看了一会儿,为难情地说道:“你写的是字吗?可是……我不认识字呀。”

于是那只手五指并拢,掌心向下挥了挥。

清清想了想,忽然睁大了眼睛:“噢!你是要去我上学,学会了写字,就能看懂了吗?”

手飞快地做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又点了点地上的那六个字。

于清清笑嘻嘻地点头:“知道了知道了,我把这几个字记下来——诶?倒数第二个字我认得,是个‘一’字!”然后她用一支铅笔仔仔细细地把那六个字临摹在田字格的纸上,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呼……好啦,我该回家了,不然妈妈又不许我来了。我把这张纸带在身上,上学了我就让老师教我——你要乖乖在这里等我回来!拜拜啦!”

随后她小心地把折好的纸揣进衣兜里,才三步一回头地下了山。

而那只手像是顿时失掉了力气,在地上搁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抹掉了字迹,缩回洞里。不多时,大团的泥土涌了上来,又将那洞口堵得严严实实,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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